導覽
近期變更
隨機頁面
新手上路
新頁面
優質條目評選
繁體
不转换
简体
繁體
3.128.255.168
登入
工具
閱讀
檢視原始碼
特殊頁面
頁面資訊
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檢視 不义之财 (成语) 的原始碼
←
不义之财 (成语)
前往:
導覽
、
搜尋
由於下列原因,您沒有權限進行 編輯此頁面 的動作:
您請求的操作只有這個群組的使用者能使用:
用戶
您可以檢視並複製此頁面的原始碼。
[[File:不义之财 (成语).jpg|缩略图|[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28342609613748573&wfr=spider&for=pc 来自相逢云德]]] '''不义之财 (成语)'''不义之财,汉语成语,拼音是bù yì zhī cái,意思是指不应该得到的或以不正当的手段获得的钱财。出自《[[列女传]]·齐田稷母传》。 == 成语故事 == 古代齐国宰相田稷子把下官送给他的一些黄金孝敬给母亲,母亲觉得奇怪问他做了三年宰相就有这么多俸禄,难道就没有开销了?田稷子只好如实回答,其母告诫他作为士大夫应该修身养性,不能贪这些不义之财。田稷子立即把黄金一一退回。 == 成语解释 == 不义:不正当,不合理。<ref>[https://www.163.com/dy/article/GTE5PK1M0543T9FM.html 聊斋故事:秀才贪财好色,狐仙好言相劝,最后自食恶果!]网易订阅</ref> == 成语出处 == 汉·刘向《[[列女传·齐田稷母传]]》:“不义之财,非吾有也,不孝之子,非吾子也。” == 成语用法 == 偏正式;作宾语;指来源不正当的钱财。 示例 这~,犬豕不顾,谁人要你的!(明·冯梦龙《古今小说》第二十二卷) 明 施耐庵 《水浒传》第十四回:小弟想此一套是不义之财,取之何碍! 明 施耐庵 《[[水浒传]]》第十四回:有北京大名府梁中书收买十万贯金珠宝贝,送上东京,与他丈人蔡太师庆生辰,早晚从这里经过,此等不义之财,取之何碍! 明 冯梦龙《[[喻世明言]]》第一卷:婆子只为图这些不义之财,所以肯做牵头。 ==参考文献== {{Reflist}} [[Category:800 語言、文學類]]
此頁面使用了以下模板:
Template:Main other
(
檢視原始碼
)
Template:Reflist
(
檢視原始碼
)
模块:Check for unknown parameters
(
檢視原始碼
)
返回「
不义之财 (成语)
」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