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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義之財 (成語)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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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義之財 (成語)不義之財,漢語成語,拼音是bù yì zhī cái,意思是指不應該得到的或以不正當的手段獲得的錢財。出自《列女傳·齊田稷母傳》。

成語故事

古代齊國宰相田稷子把下官送給他的一些黃金孝敬給母親,母親覺得奇怪問他做了三年宰相就有這麼多俸祿,難道就沒有開銷了?田稷子只好如實回答,其母告誡他作為士大夫應該修身養性,不能貪這些不義之財。田稷子立即把黃金一一退回。

成語解釋

不義:不正當,不合理。[1]

成語出處

漢·劉向《列女傳·齊田稷母傳》:「不義之財,非吾有也,不孝之子,非吾子也。」

成語用法

偏正式;作賓語;指來源不正當的錢財。 示例 這~,犬豕不顧,誰人要你的!(明·馮夢龍《古今小說》第二十二卷) 明 施耐庵 《水滸傳》第十四回:小弟想此一套是不義之財,取之何礙! 明 施耐庵 《水滸傳》第十四回:有北京大名府梁中書收買十萬貫金珠寶貝,送上東京,與他丈人蔡太師慶生辰,早晚從這裡經過,此等不義之財,取之何礙! 明 馮夢龍《喻世明言》第一卷:婆子只為圖這些不義之財,所以肯做牽頭。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