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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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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机关.jpg|350px|缩略图|右|<big></big>[http://www.ggj.gov.cn/xwzx/ggjxw/201710/W020171207430538328107.jpg 原图链接][http://www.ggj.gov.cn/xwzx/ggjxw/201710/t20171016_8300.htm 来自 国管局 的图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简称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内设机构。 ==沿革== 195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成立时,下设总务处,1958年后撤销。 1975年1月13日至17日,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同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在[[人民大会堂]]恢复办公,常委会下设民族政策研究组、[[宗教]][[政策]]研究组、办公厅,办公厅下设秘书组、外事组、政法组、总务组。 1980年,全国人大办公厅下设各组改名为室,总务组划归秘书室,调整为四个室:秘书室、政法室、外事室、信访室。1981年增设研究室,共计五个室。1983年室改名为局,成为四局一室:秘书局、联络局、信访局、外事局、研究室。1986年5月增设行政管理局。后来行政管理局改为[[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事务管理局]]。 2007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财政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印发《全国人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实施办法》<ref>[http://www.mof.gov.cn/mofhome/qiyesi/zhengwuxinxi/zhengcefabu/201503/t20150325_1206775.html 全国人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实施办法] ,财政部,2015-3-25</ref>,其中第七条规定:“人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实行国家统一所有,财政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人大管理局)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 ==职责== 《全国人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人大管理局根据有关规定负责人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的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组织实施人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负责具体组织人大机关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 #负责对人大机关资产配置事项进行审核或审批; #负责对人大机关出租、出借国有资产进行审核,对附属机关服务中心等后勤服务单位以及与人大机关尚未脱钩的[[经济实体]]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 #负责对人大机关房屋、[[土地]]、[[车辆]]及规定权限内的资产处置事项进行审核或审批; #按规定向财政部报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情况<ref>[http://finance.eastmoney.com/news/1344,20181024968940877.html 国务院首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东方财富网 , 2018-10-24 </ref>。” ==视频== ===<center>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 相关视频</center>=== <center>机关事务管理局1</center> <center>{{#iDisplay:f3002h0myl1|560|390|qq}}</center> <center>420机关事务管理局</center> <center>{{#iDisplay:m0954orhmc9|560|390|qq}}</center> ==参考文献== [[Category:政府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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