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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center>''' 刘泽刚 '''<br><img src="https://als.swupl.edu.cn/images/2024-06/unpub_0f3d175c91f84162b237affb0e4b444a.blk.jpg " width="180"></center><small>[https://als.swupl.edu.cn/#/teacher/constitution/62304.htm 西南政法大学] </small> |} '''刘泽刚''',男,西南政法大学教授。 ==人物简历== === 教育背景 === 2005年9月-2011年6月,武汉大学哲学学院获哲学博士学位; 1996年9月-1999年7月,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获法学硕士学位; 1992年9月-1996年7月,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 2012年9月-2013年6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 ==研究领域 == 个人信息保护、隐私法、宪法基本权利、法哲学、数据法学 ==社会兼职== 重庆市六五普法讲师团讲师 ==学术成果== 《宪法生命权的界限》发表于《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3年3期。 《“买卖不破租赁”争论中的康德法权概念辨析》发表于《哲学评论》(CSSCI集刊)第十辑(2012年)。 《康德论法权义务的特征》发表于《德国哲学》(2011年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年版。 《康德论法学与哲学的关系》发表于《社科纵横》2010年第3期。 《康德论外在自由》发表于《德国哲学》(2010年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年版。 《法权普遍原则演绎的缺失问题》发表于《哲学评论》第八辑2010年6月。 《隐私权的“公法俘获”及其意义》发表于《宪法与行政法论坛》第四輯(法律出版社2010年5月版)。 《宪法隐私权的目的是保护隐私吗?》发表于《社会科学家》2008年第5期。(该文于2008年10月被《人大复印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全文转载。) 《安乐死中的权利与尊严佯谬》发表于《宁夏社会科学》2008年第4期。 《公共场所隐私权悖论》,发表于《现代法学》2008年第3期,该文被2008年17期的《新华文摘》予以篇目推荐。 《[[法律平等的三种形态]]》发表于《宪法与行政法论坛》第三辑2007年。 《认真对待“托克维尔问题”》发表于《社会科学家》2007年第1期。 《安乐死“合法性”的法理分析》发表于《法律与医学杂志》2007年第1期。 《论安乐死法律问题中的行动-话语结构冲突》发表于《新东方》2006年12期。 《火耗归公与集权低能》,发表于《现代法学》2001年第3期。 (该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02年1期以《高度集权与极端低能——关于清代官僚制度的一个实证分析》为名全文转载。) 《大数据隐私权的不确定性及其应对机制》发表于《浙江学刊》2020年第6期。 《大数据隐私的身份悖谬及其法律对策》发表于《浙江社会科学》2019年第12期。 《过度互联时代被遗忘权保护与自由的代价》发表于《当代法学》2019年第1期 《欧盟个人数据保护的“后隐私权”变革》发表于《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8年第4期 《康德法权概念及其现代意义》发表于《云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5期。 ==科研项目== 香港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项目:《从“立法行政”到“依法行政”——行政法治的反身法路径》;主研人; 重庆市教委教改项目:《公法拟制案例研究》,主研人; 主持重庆市社科规划项目:《大数据背景下的个人数据保护立法研究》; 支持重庆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大数据时代的隐私风险与法律规制变革研究。<ref>[https://www.swupl.edu.cn/xxgkn/index.htm 西南政法大学]</ref> ==参考资料== {{reflist}} [[Category: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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