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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北齐书12.jpg|缩略图|[http://www.kongfz.cn/30582655/pic/ 北齐书]]] '''北齐书·苏琼传'''出自于《北齐书》,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李百药]]撰写,它虽以记载北朝北齐的历史为主,但实际上记述了从[[高欢起兵]]到北齐灭亡前后约八十年的历史,集中反映了东魏、北齐王朝的[[盛衰]]兴亡。<ref>[https://www.shicimingju.com/book/beiqishu.html 《北齐书》诗词名句网]</ref> ==原文== 苏琼,字珍之,武强人也。琼幼时随父在边,尝谒东荆州刺史曹芝。芝戏问曰:“卿欲官不?”对曰:“设官求人,非人求官。”芝异其对,署为府长流参军。文襄以仪同开府,引为刑狱参军,每加勉劳。并州尝有强盗,长流参军推其事,所疑贼并已拷伏,失物家并认识,唯不获盗赃。文襄付琼更令穷审,乃别推得元景融等十余人,并获赃验。文襄大笑,语前妄引贼者曰:“尔辈若不遇我好参军,几致枉死。” 除南清河太守,其郡多盗,及琼至,民吏肃然,奸盗止息。零县民魏双成失牛,疑其村人魏子宾,送至郡,一经穷问,知宾非盗者,即便放之,双成诉云:“府君放贼去,百姓牛何处可得?”琼不理,密走私访,别获盗者。从此,牧畜不收,多放散,云:“但付府君。”有邻郡富豪将财物寄置界内以避盗,为贼攻急,告曰:“我物已寄苏公矣。”贼解去。有百姓乙普明兄弟争田,积年不断,各相援引,乃至百人。 琼召普明兄弟对众人谕之曰:“天下难得者兄弟,易求者田地,假令得地,失兄弟心,如何?”因而下泪,众人莫不洒泣。普明弟兄叩头乞外更思,分异十年,遂还同住。每年春,总集大儒卫凯隆、田元凤等讲于郡学,朝吏文案之暇,悉令受书,时人指吏曹为学生屋。禁断淫祠,婚姻丧葬皆令俭而中礼。天保中,郡界大水灾,绝食者千余家。琼普集郡中有粟家,自从贷粟以给付饥者。州计户征租,复欲推其货粟。纲纪谓琼曰:“虽矜饥委,恐罪累府君。”琼曰:“一身获罪,且活千室,何所怨乎”?遂上表陈状,使检皆免,人户保安。此等相抚儿子,咸言府君生汝。在郡六年,人庶怀之,遂无一人经州。前后四表,列为尤最。遭忧解职,故人赠遗,一无所受。 初琼任清河太守裴献伯为济州刺史酷于用法琼恩于养人房延佑为乐陵郡过州裴问其外声佑云唯闻太守善刺史恶裴云:“得民誉者非至公。”佑答:“言若尔,黄霸、龚遂君之罪人也。”后有敕州各举清能,裴以前言,恐为琼陷,琼申其枉滞,议者尚其公平。 ==译文== 苏琼,字珍之,是武强人。苏琼幼年跟随父亲在边境,曾去拜见东荆州刺史曹芝,曹芝与他开玩笑说:“你想要当官吗?”他回答说:“设置官职要寻求合适的人来充任,不是人来要求做官。”曹芝很赏识他的答复,即委任他为府长流参军。文襄以仪同三司的职位开建府署,任用他为刑狱参军,经常对他加以勉励慰劳。并州曾发生抢掠案,州府长流参军审理此事,所怀疑的贼人在拷打下都已供认,被抢的失主家也进行过辨认,只是没能起获贼赃。文襄把这个案件交给苏琼,命令他再加审理。于是另外查获到元景融等十余人,并获得赃证。文襄大笑,对以前被误指为贼的人说:“你们如果不是遇上我的好参军,几乎被冤枉死。” 苏琼出任南清河太守,这个郡盗贼很多,但苏琼来到后,吏民恭敬,奸盗平息。零县百姓魏双成家丢失牛,怀疑是同村人魏子宾干的,将他送到那里,苏琼一经审问,知道魏子宾不是盗贼,即将他放回。魏双成上告说:“府君把贼放走,百姓家的牛到哪里去找?”苏琼不理,秘密巡视私访,另外捉到偷牛者。从此以后,百姓家的牲畜都不再收圈,只是散放在外,说:“只管交付给府君。”有邻郡的富豪将财物放到南清河郡界内以躲避盗贼,受到贼人进攻,形势危急,富豪就说:“我的财物已寄放到苏公那里了。”贼人于是就离去。 有百姓乙普明兄弟争夺田地,多年未能断清,他们各自提供证人。竟然有一百来人为他们双方作证。苏琼召集乙普明兄弟,当着众人劝告他们说:“天下难以得到的是兄弟,容易寻求的是田地,假如让你们得到田地而失去兄弟之心,将会怎样?”苏琼说着就掉下泪来,众人无不哭泣。乙普明兄弟叩头请求到外面去再加考虑,他们兄弟已分居十年,于是又搬到一起居住。每年春天,苏琼就召集儒学大师卫凯隆、田元凤等到郡学讲授经义,官吏在处理公务时的空暇时间,苏琼都命令他们去读书,当时人指着吏曹称为学生屋。苏琼下令禁止百姓进行不合国家规定及儒学经典的祭祀,教导百姓在婚姻丧葬方面俭朴而合于礼仪。北齐文宣帝天保中,郡内发生大水灾,百姓断绝粮食的有一千余家。苏琼把郡中有粮的人家都召集到一起,自己向他们借粮,再分发给灾民。州里按户征收田租,又要审查他借粮的情况。 郡中的僚佐对苏琼说:“虽然是怜惜这些灾民,但恐怕这样做会连累府君您。”苏琼说:“我一人获罪,而能救活一千户人家,还有什么可抱怨的。”于是他上表讲明情况,朝廷下令免于派使检查灾情及借贷之事,百姓们平安度过荒年。这些人都抚摸着儿子,告诉儿子说,是府君救活了你们。苏琼在南清河郡六年,百姓受他的恩德感召,从来没有一个人到州里申诉。州里前后四次上表,都把他列为最佳。他因父亲去世而离职,对于朋友的赠送,他一无所受。 起初,苏琼任清河太守,裴献伯为济州刺史,裴献伯用法严酷,而苏琼则以恩义养民。房延佑任乐陵郡太守,路过济州,裴献伯问他外界的反应,房延佑说:“只听到讲太守善,刺史恶。”裴献伯说:“得到百姓称赞的并不是完全奉公为国。”房延佑回答说:“如果这样,黄霸、龚遂就是你所讲的罪人了。”后来朝廷有诏,要州里各举荐清廉能干的官员,裴献伯因为先前的话,恐怕被苏琼所陷害,而苏琼却为他申诉冤枉与滞留,议论的人都称许苏琼的公平。<ref>[http://wyw.5156edu.com/html3/75.html 在线文言文]</ref> ==作者简介== 李百药(565--648),字重规,定州安平(今属河北)人,唐朝[[史学家]]、诗人。 其父[[李德林]]曾任隋内史令,预修国史,撰有《齐史》。隋文帝时百药仕太子舍人、东宫学士。隋炀帝时仕桂州司马职,迁建安郡丞。后归唐,拜中书舍人、礼部侍郎、散骑常侍。人品耿直,曾直言上谏唐太宗取消[[诸侯]],为太宗采纳。曾受命[[修订]]五礼、[[律令]]。<ref>[https://so.gushiwen.org/authorv_4add8fc6bf3f.aspx 李百药简介-古诗文网]</ref> ==参考资料== {{reflist}} [[Category: 840 中國文學別集 ]] [[Category: 844 唐及五代別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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