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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齊書·蘇瓊傳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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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齊書·蘇瓊傳出自於《北齊書》,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李百藥撰寫,它雖以記載北朝北齊的歷史為主,但實際上記述了從高歡起兵到北齊滅亡前後約八十年的歷史,集中反映了東魏、北齊王朝的盛衰興亡。[1]

原文

蘇瓊,字珍之,武強人也。瓊幼時隨父在邊,嘗謁東荊州刺史曹芝。芝戲問曰:「卿欲官不?」對曰:「設官求人,非人求官。」芝異其對,署為府長流參軍。文襄以儀同開府,引為刑獄參軍,每加勉勞。并州嘗有強盜,長流參軍推其事,所疑賊並已拷伏,失物家並認識,唯不獲盜贓。文襄付瓊更令窮審,乃別推得元景融等十餘人,並獲贓驗。文襄大笑,語前妄引賊者曰:「爾輩若不遇我好參軍,幾致枉死。」

除南清河太守,其郡多盜,及瓊至,民吏肅然,奸盜止息。零縣民魏雙成失牛,疑其村人魏子賓,送至郡,一經窮問,知賓非盜者,即便放之,雙成訴云:「府君放賊去,百姓牛何處可得?」瓊不理,密走私訪,別獲盜者。從此,牧畜不收,多放散,云:「但付府君。」有鄰郡富豪將財物寄置界內以避盜,為賊攻急,告曰:「我物已寄蘇公矣。」賊解去。有百姓乙普明兄弟爭田,積年不斷,各相援引,乃至百人。

瓊召普明兄弟對眾人諭之曰:「天下難得者兄弟,易求者田地,假令得地,失兄弟心,如何?」因而下淚,眾人莫不灑泣。普明弟兄叩頭乞外更思,分異十年,遂還同住。每年春,總集大儒衛凱隆、田元鳳等講於郡學,朝吏文案之暇,悉令受書,時人指吏曹為學生屋。禁斷淫祠,婚姻喪葬皆令儉而中禮。天保中,郡界大水災,絕食者千餘家。瓊普集郡中有粟家,自從貸粟以給付飢者。州計戶征租,復欲推其貨粟。綱紀謂瓊曰:「雖矜飢委,恐罪累府君。」瓊曰:「一身獲罪,且活千室,何所怨乎」?遂上表陳狀,使檢皆免,人戶保安。此等相撫兒子,咸言府君生汝。在郡六年,人庶懷之,遂無一人經州。前後四表,列為尤最。遭憂解職,故人贈遺,一無所受。

初瓊任清河太守裴獻伯為濟州刺史酷於用法瓊恩於養人房延佑為樂陵郡過州裴問其外聲佑雲唯聞太守善刺史惡裴云:「得民譽者非至公。」佑答:「言若爾,黃霸、龔遂君之罪人也。」後有敕州各舉清能,裴以前言,恐為瓊陷,瓊申其枉滯,議者尚其公平。

譯文

蘇瓊,字珍之,是武強人。蘇瓊幼年跟隨父親在邊境,曾去拜見東荊州刺史曹芝,曹芝與他開玩笑說:「你想要當官嗎?」他回答說:「設置官職要尋求合適的人來充任,不是人來要求做官。」曹芝很賞識他的答覆,即委任他為府長流參軍。文襄以儀同三司的職位開建府署,任用他為刑獄參軍,經常對他加以勉勵慰勞。并州曾發生搶掠案,州府長流參軍審理此事,所懷疑的賊人在拷打下都已供認,被搶的失主家也進行過辨認,只是沒能起獲賊贓。文襄把這個案件交給蘇瓊,命令他再加審理。於是另外查獲到元景融等十餘人,並獲得贓證。文襄大笑,對以前被誤指為賊的人說:「你們如果不是遇上我的好參軍,幾乎被冤枉死。」

蘇瓊出任南清河太守,這個郡盜賊很多,但蘇瓊來到後,吏民恭敬,奸盜平息。零縣百姓魏雙成家丟失牛,懷疑是同村人魏子賓乾的,將他送到那裡,蘇瓊一經審問,知道魏子賓不是盜賊,即將他放回。魏雙成上告說:「府君把賊放走,百姓家的牛到哪裡去找?」蘇瓊不理,秘密巡視私訪,另外捉到偷牛者。從此以後,百姓家的牲畜都不再收圈,只是散放在外,說:「只管交付給府君。」有鄰郡的富豪將財物放到南清河郡界內以躲避盜賊,受到賊人進攻,形勢危急,富豪就說:「我的財物已寄放到蘇公那裡了。」賊人於是就離去。

有百姓乙普明兄弟爭奪田地,多年未能斷清,他們各自提供證人。竟然有一百來人為他們雙方作證。蘇瓊召集乙普明兄弟,當着眾人勸告他們說:「天下難以得到的是兄弟,容易尋求的是田地,假如讓你們得到田地而失去兄弟之心,將會怎樣?」蘇瓊說着就掉下淚來,眾人無不哭泣。乙普明兄弟叩頭請求到外面去再加考慮,他們兄弟已分居十年,於是又搬到一起居住。每年春天,蘇瓊就召集儒學大師衛凱隆、田元鳳等到郡學講授經義,官吏在處理公務時的空暇時間,蘇瓊都命令他們去讀書,當時人指着吏曹稱為學生屋。蘇瓊下令禁止百姓進行不合國家規定及儒學經典的祭祀,教導百姓在婚姻喪葬方面儉樸而合於禮儀。北齊文宣帝天保中,郡內發生大水災,百姓斷絕糧食的有一千餘家。蘇瓊把郡中有糧的人家都召集到一起,自己向他們借糧,再分發給災民。州里按戶徵收田租,又要審查他借糧的情況。

郡中的僚佐對蘇瓊說:「雖然是憐惜這些災民,但恐怕這樣做會連累府君您。」蘇瓊說:「我一人獲罪,而能救活一千戶人家,還有什麼可抱怨的。」於是他上表講明情況,朝廷下令免於派使檢查災情及借貸之事,百姓們平安度過荒年。這些人都撫摸着兒子,告訴兒子說,是府君救活了你們。蘇瓊在南清河郡六年,百姓受他的恩德感召,從來沒有一個人到州里申訴。州里前後四次上表,都把他列為最佳。他因父親去世而離職,對於朋友的贈送,他一無所受。

起初,蘇瓊任清河太守,裴獻伯為濟州刺史,裴獻伯用法嚴酷,而蘇瓊則以恩義養民。房延佑任樂陵郡太守,路過濟州,裴獻伯問他外界的反應,房延佑說:「只聽到講太守善,刺史惡。」裴獻伯說:「得到百姓稱讚的並不是完全奉公為國。」房延佑回答說:「如果這樣,黃霸、龔遂就是你所講的罪人了。」後來朝廷有詔,要州里各舉薦清廉能幹的官員,裴獻伯因為先前的話,恐怕被蘇瓊所陷害,而蘇瓊卻為他申訴冤枉與滯留,議論的人都稱許蘇瓊的公平。[2]

作者簡介

李百藥(565--648),字重規,定州安平(今屬河北)人,唐朝史學家、詩人。 其父李德林曾任隋內史令,預修國史,撰有《齊史》。隋文帝時百藥仕太子舍人、東宮學士。隋煬帝時仕桂州司馬職,遷建安郡丞。後歸唐,拜中書舍人、禮部侍郎、散騎常侍。人品耿直,曾直言上諫唐太宗取消諸侯,為太宗採納。曾受命修訂五禮、律令[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