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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center>'''唐琳玲法院偷拍案'''<br><img src="https://cdn.hk01.com/di/media/images/1473497/org/6c8a715a344f4991c8fc24463e509c8e.png/fbdoysh6-zaR_4gOVlRvJqOn-9Bch-8EHVh2IB1YdiA?v=w1440" width="280"></center><small>[https://www.hk01.com/%E7%A4%BE%E6%9C%83%E6%96%B0%E8%81%9E/191512/%E5%BA%AD%E4%B8%8A%E6%8B%8D%E7%85%A7%E6%A1%88-%E5%94%90%E7%90%B3%E7%8E%B2%E7%A8%B1%E6%B3%95%E9%99%A2%E5%85%A7%E8%A6%8B%E4%BA%BA%E9%A3%B2%E9%A3%9F%E4%B8%8A%E7%B6%B2-%E4%B8%8D%E8%AA%8D%E7%82%BA%E6%8B%8D%E7%85%A7%E6%9C%89%E5%95%8F%E9%A1%8C 圖片來自hk01]</small> |} '''唐琳玲法院偷拍案'''是一宗旁聽人士在[[香港法庭]]違規拍攝而被起訴的案件,事件發生於2018年5月,當事人是'''唐琳玲''',35歲,[[化名]]'''唐琳'''[[名片]]上顯示唐琳為:[[中鐵建]]投資部任職副總經理;中鐵建澄清唐非其員工,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國籍]],亦於2015年取得[[香港身分證]],但屬於有條件留港,並沒有[[香港永久性居民|居港權]],同時持有[[港澳通行證]]。唐琳玲的家鄉位於[[浙江]][[紹興]],她報稱因公務所以經常來往內地和香港。她的母語是[[普通話]],但自稱能說[[英語]]。唐琳玲因為在旁聽審訊期間被發現在[[香港高等法院]]違規拍攝而被檢控,並因為未能籌足5萬[[港元]]的[[保釋金]]及虛報住址而被法庭下令拘捕,經審訊後,最終被判監7日,須支付訟費197,260港元,但唐至今未有支付。 該案是香港首宗庭內非法拍照,被控刑事[[藐視法庭]]<ref>[http://lawyer.get.com.tw/dic/DictionaryDetail.aspx?iDT=45264 藐視法庭],lawyer</ref> 及被定罪的案件。 ===同類案件=== 2016年4月,當時還是市民身份的現任[[第六屆香港立法會#議員列表|立法會]][[建制派 (香港)|建制派]][[議員]][[何君堯]]在高等法院大樓內[[自拍]]並上載照片到[[社交媒體]][[臉書]],被質疑違反《簡易程序治罪條例》中不可在法庭內拍攝的守則,事後該照片從他個人臉書上消失。[[律政司]]在翌年表示經詳細考慮法例後,認為條例只禁拍攝法官、陪審員、證人或任何一方,何君堯結果沒有被提控。 2018年2月,一名中國大陸男子在旺角騷亂案開審期間偷拍陪審團,法官向陪審團稱估計男子只是「無心之失」。 [[梁天琦]]在旺角騷亂案件中部份控罪被裁定不成立後,有人把偷拍陪審員的照片電郵到司法機構,並寫上「還有很多」字句,作疑似[[刑事]][[恐嚇]]行為。法官已報警及要求警方護送陪審員離開。大律師陸偉雄批評拍攝者無法無天,偷拍陪審員樣貌後復將相片電郵到司法機構,視[[法治]]如無物,認為警方必須嚴肅調查,將犯法者繩之於法,有關行為更可能觸犯兩大罪行,分別是刑事藐視法庭及[[妨礙司法公正]]。 == 參考文獻 == {{reflist}} [[Category: 社會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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