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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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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align="right" |- |<center><img src=https://p6.itc.cn/images01/20210414/7db5c02458174c42aa575182cf44f48e.jpeg width="300"></center> <small>[https://www.sohu.com/a/460728935_120071183 来自 搜狐网 的图片]</small> |} '''成都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是[[成都市]]机构改革组建的新部门,是成都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根据《成都市机构改革方案》,组建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加挂市金融工作局牌子,划入原市商务委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典当业务监管职责。 成都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成都市金融工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现任成都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梁其洲。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和分析宏观金融形势、国家金融政策和全市金融运行情况;拟订金融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金融要素市场发展规划,推动地方金融要素市场体系建设。 (二)负责推进西部金融中心建设,优化金融产业布局。会同有关部门参与地方金融机构<ref>[https://business.sohu.com/a/477460848_114819 建议收藏:一文彻底说清什么是金融机构] ,搜狐,2021-07-14 </ref>设立、改制和重组等工作;参与[[策划]]、指导、规范全市重大建设项目、重大资产整合的融资工作;牵头协调重大金融项目招商工作等。 (三)制定推进企业上市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上市公司再融资及并购、资产重组等工作;推进股权投资基金行业[[健康]]发展;配合省金融监管局推进地方要素交易市场规范发展。 (四)推动地方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加强金融对外合作交流。协调全市银行、保险、证券、基金、信托、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搭建产融对接平台,为重大项目、重点产业、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支持。 (五)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和处置工作。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其他非法金融活动,推进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机制建设。 (六)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地方交易场所、典当行等实施监管,健全完善监管[[制度]],引导行业规范发展等。 (七)配合中央金融管理部门驻蓉机构做好金融监管相关工作,为中央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提供服务,协调解决地方金融业[[改革]]发展中的有关问题。 (八)统筹、指导区(市)县政府金融工作,推进省市协同联动机制[[建设]],参与、指导全市金融人才资源培育和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全市金融知识宣传普及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能转变== 在坚持金融管理<ref>[https://www.sohu.com/a/500262500_216080 金融管理是什么?金融管理专业到底好不好?],搜狐,2021-11-10 </ref>主要是中央事权的前提下,按照中央统一规则、地方实施监管,谁审批、谁监管、谁担责的总体要求,加强对地方金融的监督管理,落实好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 1、坚持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宗旨。把服务实体经济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和水平,加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金融服务。 2、坚持以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为底线。以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防范为重点,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稳妥有序、守住底线,提高金融体系抵御风险能力,确保地方金融安全高效稳健运行。 3、坚持以深化金融改革开放为动力。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加快地方金融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督管理体系,着力提高地方金融产业竞争力和风险防范能力。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工作目标、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安全、信访、政务公开、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承办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推进会计、律师、评估、投资咨询、人才培训等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发展,负责金融人才队伍建设。 二、政策与产业发展处。拟订全市金融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规章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及合同审查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制审核工作;负责金融政策研究工作;牵头协调重大金融产业化项目招商;协调推进成都经济区金融同城化;承担机关的法律事务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法律事务工作;承担成都金融总部商务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银行与保险处。联系[[人民银行]]、银保监部门和行业协会,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地方金融秩序,协调服务银行业、保险业发展;指导、协调地方法人银行和法人保险机构发展,指导其资产重组、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引导和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加强业务创新,加大对地方经济社会的支持力度;指导、协调消费金融公司、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等非银行类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展;负责推进金融支付结算体系建设;参与[[策划]]、指导、规范全市重大建设项目、重大资产整合的信贷融资工作。 四、资本市场处。协助省金融监管局开展大宗商品交易所、地方权益类交易场所的发展和属地日常监管;负责协调证券期货业发展,联系证券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地方金融秩序;[[指导]]、协调地方法人证券期货机构发展;承担拟上市公司的培育工作;跟踪监测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和运行情况;指导、协调上市公司并购、资产重组、股权交易等行为;承担股权投资基金的指导和服务工作,推进地方资本市场建设。 五、地方金融监管一处。负责全市典当行的监督管理,健全完善监管制度,引导行业规范发展;协助开展打击涉及监管职责的非法金融活动,协调处置金融风险事件;承担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地方金融监管二处。负责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健全完善监管制度,引导行业规范发展。协助开展打击涉及监管职责的非法金融活动,协调处置金融风险事件。 七、地方金融监管三处。负责全市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督管理,健全完善监管制度,引导行业规范发展;协助开展打击涉及监管职责的非法金融活动,协调处置金融风险事件。 ==参考文献== [[Category: 社會組織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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