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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align="right" |- |<center><img src=http://5b0988e595225.cdn.sohucs.com/images/20191122/e3ca74707629451993b65b969e16c794.jpeg width="300"></center> <small>[https://www.sohu.com/a/355411353_120055791 来自 搜狐网 的图片]</small> |} '''扬州市物业管理协会'''成立于2019年8月31日,业务主管单位是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由[[扬州市]]范围内的物业企业和物业管理<ref>[https://www.sohu.com/a/549122992_121123721 物业管理到底管什么?],搜狐,2022-05-20 </ref>相关单位及有关专业人士自愿组成的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本协会的宗旨==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坚持以“诚信、自律、平等、阳光、互助、温暖”为宗旨,坚持为政府服务,在政府与企业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坚持为行业服务,推进建立物业管理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的新机制,促进扬州物业管理行业的自律和共同进步;坚持为会员企业服务,促进协会会员的平等互助和共同发展;坚持为所有企业服务,推进协会外企业的平衡发展,让所有企业和社会感受到阳光与[[温暖]]。 ==扬州市物业管理协会章程== (修正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是扬州市物业管理协会。 第二条 本团体是由扬州市范围内物业企业和[[物业]]管理相关单位及有关专业人士自愿组成的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团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四条 本团体的宗旨: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ref>[http://news.sohu.com/a/535894680_121106908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搜狐,2022-04-07</ref>指引下,本团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以“诚信、自律、平等、阳光、互助、温暖”为宗旨,坚持为政府服务,在政府与企业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坚持为行业服务,推进建立物业管理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的新机制,促进扬州物业管理行业的自律和共同进步;坚持为会员企业服务,促进协会会员的平等互助和共同发展。 第五条 本团体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扬州市民政局。 本团体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 本团体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本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本团体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得另行制订章程,在授权的范围内发展会员、开展活动,法律责任由本团体承担。 第七条 本团体的住所是[[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八条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一)为政府服务 1、协助政府开展行业调查,为政府制定行业[[改革]]方案、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政策法规等提供建议。 2、协助政府宣传、落实物业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 3、协助政府建立行业[[诚信]]体系。 4、协助政府进行行业统计,收集、分析行业信息向政府反映行业发展的情况及趋势。 5、接受[[政府]]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为行业服务 1、制定并监督执行本行业的“行规行约”,建立行业自律机制,[[规范]]行业自我管理行为,促进行业地位的提高和良好形象的树立; 2、组织企业制订行业标准,推进行业标准的实施; 3、进行行业内部的[[价格]]协调,制止超低价竞争和价格垄断行为,维护行业内公平竟争; 4、研究提出企业结构调整方案,促进行业结构的优化,推进企业间的专业协作和区域化协同管理服务。 5、收集发布行业[[信息]],编制出版行业刊物、文献和有关资料。 6、组织与行业相关的展览会、展销会,举办与行业相关的报告会、研讨会。 (三)为会员企业服务 1、维护市场秩序,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协调会员关系。 2、为会员单位的管理和[[发展]]提供咨询服务。 3、为会员开展国内国际交流与合作。 4、指导会员企业建立走向[[市场]]的管理体制机制,促进企业提高竞争能力,帮助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获益。 5、接受政府委托、会员单位要求,为会员单位职工举办相应培训、讲座。 第三章 会 员 第九条 本团体的会员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十条 自愿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自愿申请加入本团体; (三)在本团体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单位会员应是从事物业管理的[[企业]]及与本行业相关的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五)单位会员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信用系统中信用评分达到2 A 级以上(含2A级);特殊情况报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六)单位会员在近两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无失信记录、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恶意扰乱市场秩序记录; (七)个人会员应是年龄70岁以下,热心物业管理事业,且在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专家、[[学者]]、社会知名人士。 第十一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交纳会费,颁发会员证并公告。 第十二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三)优先获得本团体服务; (四)对本团体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退会[[自由]]。 第十三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团体的章程; (二)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三)维护本团体的合法权益; (四)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十四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 第十五条 会员如有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可以暂停其会员资格或者予以除名。 第十六条 会员退会、被暂停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其在本团体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视频== ===<center> 扬州市物业管理协会 相关视频</center>=== <center>《物业管理基础及物业管理条例》第一集.mp4</center> <center>{{#iDisplay:w3274tjhayt|560|390|qq}}</center> <center>《物业管理基础及物业管理条例》第四集.mp4</center> <center>{{#iDisplay:p3274iy0lvq|560|390|qq}}</center> ==参考文献== [[Category: 社會組織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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