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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center>'''柯利達'''<br><img src="https://miro.medium.com/max/700/1*gd7aMjfrPlw9V9S8I4ajwA.jpeg" width="280"></center><small>[https://medium.com/recall-hk/f-ad24a6992ee3 圖片來自medium]</small> |} '''柯利達'''爵士,[[聖米迦勒及聖喬治爵級大十字勳章|GCMG]](Sir Percy Cradock,1923年|10月26日|2010年|1月22日),[[英國]][[外交官]]及[[公務員]],1978年至1983年出任[[英國駐華大使]],是英方的「[[中國通]]」和主要參與草擬《[[中英聯合聲明]]》的英方人物。 柯利達爵士在1954年加入[[英國外交部|外交部]],1967年[[中國大陸]]爆發[[文化大革命]]時,他正在英國駐[[北京]]代辦處任職。同年8月22日,北京發生[[火燒英國代辦處事件]],柯利達與代辦等其他職工被[[紅衛兵]]毆傷,事後一度被軟禁。柯利達後來在1968年至1969年出任英國駐華代辦,1978年接替[[尤德|尤德爵士]]任駐華大使,任內促成中、英雙方就香港前途展開談判、以及後來在1984年簽署《中英聯合聲明》,解決香港在1997年以後的主權問題。然而,他在前途談判中作出重大讓步,又強調與中方妥協對[[香港前途談判|香港前途]]最為有利的看法,激起爭議,不少[[香港]]及[[英國]]輿論更批評他與英政府出賣[[港人]]利益。 儘管如此,柯利達仍深獲首相[[戴卓爾夫人]]信任,更在1985年起任[[三軍情報委員會]]主席。在1989年[[六四事件]]後,他多番訪問北京領導人,設法維持《聯合聲明》,並成功爭取將日後[[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立法會|立法會]]在2007年有半數議席透[[直選]]產生的承諾,寫進《[[香港基本法|基本法]]》附件二內。柯利達後來就[[香港國際機場|新機場計劃]]向中方多次「解畫」,迫使首相[[馬卓安]]於1991年訪華示好,引來馬卓安的不滿。馬卓安因柯利達與[[香港總督]][[衛奕信|衛奕信爵士]]對華過份妥協,在1992年將兩人撤換,且以黨友[[彭定康]]接任港督。 彭定康上任後,立即對[[香港立法局|立法局]]推動大幅度的民主改革,引來中方強烈不滿。柯利達雖已退出政府,但仍就彭定康推翻中、英早前達成的過渡安排感到相當不滿,多番責難彭定康,指他是「難以置信的畏縮港督」。兩人在香港主權移交前數年多次互相指責,彭定康則以「性情憂鬱的退休大使」揶揄柯利達,並以「柯利達症」嘲諷他對華妥協示好的策略。柯利達晚年主要專注寫作,曾任《[[南華早報]]》非執行董事。 == 生平 == === 早年生涯 === 柯利達在1923年10月26日生於[[英國]][[達拉謨郡]][[拜爾斯草坪]](Byers Green)一個小農家庭,早年入讀位於[[斯彭尼穆爾]](Spennymoor)的[[威爾參事文法學校]](Alderman Wraith Grammar School),童年經歷過當地[[採礦業]]不景氣,所以曾經是[[英國工黨|工黨]]的熱心支持者。柯利達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加入[[英國皇家空軍|皇家空軍]]服役,戰後考入[[劍橋大學]][[劍橋大學聖約翰學院|聖約翰學院]],是家族歷來首位考入[[大學]]的成員。 柯利達在大學主修[[法律]]和[[英文]],表現傑出,屢獲[[獎學金]],在校內還對[[魏理]](Arthur Waley)的[[中文]][[翻譯]]作品產生濃厚興趣。柯利達在1950年擊敗親[[英國保守黨|保守黨]]對手[[諾曼•聖約翰-史蒂華斯,福斯利的聖約翰男爵|諾曼•聖約翰-史蒂華斯]](Norman St John-Stevas)當選[[劍橋辯論學會]]主席,後來在1953年為學會撰寫及出版會史,講述學會在1815年至1939年間的發展。取得[[文學碩士]]一級榮譽成績後,柯利達繼續留校發展,除教授法律外,又獲[[法學碩士]]學位,1953年從[[中殿]]考獲執業[[大律師]]資格。畢業多年後,聖約翰學院在1982年向他頒授榮譽院士銜。 === 外交生涯 === ==== 火燒英國代辦處事件 ==== 在1954年,柯利達放棄劍橋大學的工作,加入[[英國外交部|外交部]],最先自1954年至1957年間在[[倫敦]]外交部本部供職,1957年至1961年獲派往[[吉隆坡]]的英國駐[[馬來西亞]][[大使館]]出任一等秘書,1961年改往[[香港]]學習中文,隨即於翌年調往[[中國]][[北京]]的英國駐華代辦處任[[漢務參贊]](Chinese Secretary)。 當時[[中國大陸]]正值[[文化大革命]],雖然大陸局勢日益動盪,不過最初代辦處的安全未有特別受到威脅。但踏入1967年,文革風潮延伸香港,引發當地發生[[六七暴動]]。繼港府在1967年夏天展開反擊行動拘捕煽動暴動的[[大中華地區左派、右派|左派]]人士後,大陸參與文革的民眾和[[紅衛兵]]遂將矛頭指向英國駐華代辦處。在1967年8月22日,大批紅衛兵包圍代辦處,召開「聲討英帝反華罪行大會」,至晚上時份更以武力衝入代辦處,縱火焚燒大樓和停泊的汽車。駐華代辦[[霍普森|霍普森爵士]](Sir Donald Hopson)和柯利達因大樓被縱火,惟有決定率一眾職員及家屬逃離代辦處,並向包圍他們的群眾「投降」,結果霍普森與柯利達等人被群眾毆傷,事後獲[[中國人民解放軍|解放軍]]送離現場,但與霍普森等人被軟禁於[[北京使館區]]多月,到1967年底局勢緩和後,方才獲釋。 經歷火燒代辦處一事後,柯利達協助重修遭到紅衛兵縱火和破壞的駐華代辦處,在1968年獲[[伊利沙伯二世|英女皇]]頒授[[CMG|CMG勳銜]],同年8月接替霍普森爵士出任駐華代辦,至1969年2月卸任返回倫敦。返國後,柯利達屢獲重用,1969年至1971年任外交部決策人員主管,1971年至1975年出任[[內閣廳]]次官,歷仕[[愛德華•希思|希思]]和[[韋爾遜]]兩位[[英國首相|首相]],1976年至1978年出任英國駐[[東德]]大使,任內自1977年至1978年負責率英國代表團前赴[[瑞士]][[日內瓦]]出席會談,與各國代表商討全面禁止[[核試]]。 ==== 香港前途談判 ==== 柯利達在1978年獲委任接替[[尤德|尤德爵士]]出任[[英國駐華大使]],是他第三度在北京供職。這時,由於香港的[[新界]]地區是英國在1898年透過與[[清廷]]訂立條約,租借99年而得來,租約將於十多年後的1997年屆滿,使到時任[[港督]][[麥理浩|麥理浩爵士]]和不少商界人士開始擔心,港府土地契約在1997年以後仍否生效。 與此同時,[[英國保守黨|保守黨]][[戴卓爾夫人]]在1979年上台後,對外交事務採取強硬態度,面對日漸浮面的香港前途問題亦不例外。在1982年9月22日,剛在[[福克蘭戰爭]]帶領[[英國]]擊退[[阿根廷]]的戴卓爾夫人在柯利達和尤德陪同下出訪北京,先後與[[中國總理]][[趙紫陽]]和鄧小平討論香港問題,雙方同意就香港前途展開外交談判。另外,在9月24日的會面中,戴卓爾夫人提出中、英簽署的《[[南京條約]]》、《[[北京條約]]》和《[[展拓香港界址專條]]》仍然生效,但為鄧小平所否認,而中方重申將於1997年前接收香港,使兩方出現矛盾。 隨後在同年10月至1983年6月期間,中、英雙方在北京召開首輪談判,並由柯利達任英方代表團團長,但基於雙方在香港主權問題上陷入重大分歧,談判無法取得突破。有見雙方陷入膠著狀態,柯利達擔心主導權會隨時間的拖延而落入中方,到時候英方不單止會被中方大大牽制,且無法參與決定香港前途,於是建議戴卓爾夫人作出重大讓步,放棄堅持三個條約的有效性,這促使戴卓爾夫人後來致函中方,表示如果雙方談判結果為[[港人]]接受,就會準備「向[[英國國會|國會]]建議將香港主權移交中國」。 在1983年7月,中、英雙方在北京進行第二輪談判,正式就香港的前途作具體討論。英方代表團繼續由柯利達出任,其他成員包括港督尤德和港督政治顧問[[麥若彬]],至於中方代表團則由[[姚廣]]出任,後來再由[[周南 (新華社社長)|周南]]接替。可是,第二輪談判與第一輪談判一樣遇到很大困難,其中,英方提出香港主權可於1997年後移交中國,但為維持香港繁榮穩定,建議由英國保留治權,有關建議卻被周南批評為無異於「以一個新的[[不平等條約]]代替三個舊的不平等條約」,使談判再度陷於膠著狀態。面對談判和香港前景不明朗,港人信心受到動搖,並引發信心危機。在1983年9月,港元兌[[美元]][[匯率]]急跌,引發市民恐慌,市面更出現搶購[[白米]]等日用品的情況。港府為隱定局面,在同年10月宣佈實施[[香港聯繫匯率制度|聯繫匯率制度]],將港元跟美元掛勾,但中方則抨擊英方是港元匯率急跌的幕後黑手,揚言如果一年內未能達成協議,就會單方面採取行動,自行在1997年前獲得香港主權。 柯利達相當擔心中方放棄談判和單獨採取行動,最終成功在同年11月說服英政府,放棄堅持英國在1997年後,在主權與治權上與香港維持任何關係,有關決定被不少評論視為英方第二次的重大讓步。此後,中、英談判取得明顯進展,雙方確認了一些主要原則,當中包括為香港實施「[[一國兩制]]」、過渡前後設立[[中英聯合聯絡小組]]、以及讓香港的英籍居民和英國在1997年後維持某種不具[[居英權]]的關係等具體方針。為嘉許柯利達在中、英談判所扮演的關鍵角色,他在1983年獲[[GCMG|GCMG勳銜]],而在此以前,他早已在1980年獲[[KCMG|KCMG勳銜]],成為[[爵士]]。 幾經談判,中英雙方在1984年9月26日草簽《[[中英聯合聲明]]<ref>[https://www.storm.mg/article/1446620?page=1 中英聯合聲明],storm</ref> 》,並在同年12月19日由戴卓爾夫人和趙紫陽在北京人民大會堂作正式簽署。作為英方在《中英聯合聲明》的主要草擬者,柯利達亦有親身出席簽字儀式。可是,《中英聯合聲明》當時並未能向港人提供充足信心,從民意調查顯示,只有百分之16受訪者對《聯合聲明》感到放心,百分之76受訪者持保留態度,另有三成受訪者認為《聯合聲明》提出的「一國兩制」行不通,反映港人對中、英協議抱有懷疑。 == 參考文獻 == {{reflist}} [[Category: 人物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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