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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 <p style="background: #FFB5B5; color: #000000; margin:auto; padding:5px 0; "> '''花旗(台灣)商業銀行''' </p> |- |<center><img src="https://www.citibank.com.tw/views/images/citi-tw-logo.png" width="280"></center><small>[https://www.citibank.com.tw/ 圖片來自citibank] </small> |} '''花旗(台灣)商業銀行'''為[[台灣]]的[[商業銀行]]之一,為[[花旗銀行]]在台灣[[子公司]],前身為'''華僑商業銀行''',2007年由花旗銀行全資[[併購]];為符合台灣相關金融法令規定,花旗銀行以新設銀行的方式將華僑銀行併入。2009年8月1日,花旗銀行已經將其大部分的在台灣分行轉移至花旗(台灣)銀行繼續營運,僅保留台北分行經營聯貸等企業金融業務。 截至2018年6月30日,花旗(台灣)銀行在全台灣設有54家分行,存款額5,928億新台幣,放款額3,000億新台幣,2015年上半年稅前盈餘40.8億新台幣。 == 歷史 == *1959年,'''華僑商業銀行籌備處'''成立。 *1961年3月1日,'''華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Bank of Overseas Chinese)創立,簡稱'''僑銀'''(BOOC)。 *1965年,花旗銀行成立台北分行。 *1995年6月,華僑銀行副董事長[[梁柏薰]]利用職務之便,用[[人頭帳戶]]超貸[[新台幣]]53億元,涉嫌[[掏空]]銀行資產。<ref>[http://www6.www.gov.tw/todaytw/2007/intestine/ch12/2-12-15-0.html 涉掏空銀行 梁柏薰返台投案]</ref> *1997年9月30日,華僑銀行併購雲林縣北港信用合作社。 *1998年12月21日,華僑銀行[[股票]]正式於[[台灣證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號]]5818。 *2004年,華僑銀行政府持股由20%減持至11.4%,[[寶來金融集團]]持股由7.38%增持至22.12%,寶來金融集團成為最大股東。本年度華僑銀行資產佔全台灣銀行總資產的1%,且資產品質狀況不佳,已連續五年虧損。 *2005年3月,華僑銀行舉行臨時[[股東大會]],進行董事改選,寶來金融集團正式入主僑銀。 *2005年10月,華僑銀行與[[紐約人壽]]簽約,雙方先就銀行保險展開合作。 *2006年1月,華僑銀行推出國內第一個[[財富管理]]網上交易平台「SMART FP財富導航系統」。 *2006年9月,寶來金融集團計畫出售華僑銀行股權。 *2007年4月9日,花旗銀行宣布合併華僑銀行,其細節為在台灣註冊成立子公司「'''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並以花旗(台灣)商業銀行為存續銀行,華僑銀行為消滅銀行。 *2007年8月16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美商花旗海外投資公司(Citibank Overseas Investment Corp.)申請設立花旗(台灣)商業銀行。2007年9月11日,[[中華民國經濟部]]核准花旗(台灣)商業銀行之設立登記。2007年10月11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通過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與華僑銀行合併案。 *2007年12月1日,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與華僑銀行完成合併,合併後花旗(台灣)銀行仍使用原華僑銀行的金融代號010。<ref>{{Cite web |url=http://news.ltn.com.tw/news/business/paper/124541 |title=花旗銀行正式合併華僑銀行 |accessdate=2016-05-15 |archive-date=2016-06-11 |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60611081019/http://news.ltn.com.tw/news/business/paper/124541 |dead-url=no }}</ref>花旗(臺灣)銀行接管華僑銀行,付款新台幣141億元。<ref>[http://www.booc.com.tw/indexitem/files/F_S_En/2007_4q.pdf BOOC]</ref>2007年12月3日,花旗(台灣)銀行正式營運,各分行共同舉行揭牌儀式。 *2008年,亞洲金融(Finance Asia)連續11年頒發花旗銀行是在台灣的最佳外國商業銀行。 *2008年,聯邦財富雜誌(Common Wealth Magazine)連續13年承認花旗銀行作為在臺灣最受人尊敬的銀行。 *2008年,花旗(臺灣)銀行第一次發給公司用信用卡。 *2009年,花旗(台灣)銀行總行從臺北市中正區襄陽路8號僑銀大樓(原華僑銀行總行)遷移至[[華新麗華大樓]],並獲得[[華新麗華]]分享該大樓的[[冠名權]]。 *2009年7月17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通過美商花旗銀行分割案,美商花旗銀行分割其在台灣分行之業務、作業、資產及負債予花旗(台灣)銀行承受。 *2009年8月1日,花旗(台灣)銀行與美商花旗銀行業務正式合併,花旗(台灣)銀行為存續銀行,美商花旗銀行行號消失。唯銀行代號持續使用美商花旗021,帳號統一為10碼原美商花旗銀行之帳號。但原華僑銀行之14碼帳號仍然可使用;花旗(台灣)銀行並不對外宣傳此事,並鼓勵客戶儘量使用10碼新帳號。 *2021年4月15日,[[花旗集團]]宣佈退出澳洲、巴林、中國大陸、印度、印尼、南韓、馬來西亞、菲律賓、台灣、泰國、越南、波蘭及俄羅斯13個市場的零售銀行業務,但會繼續保留機構客戶業務,包括私人銀行、現金管理部門及投資銀行等。 == 主要業務 == *[[企業金融]] *[[個人金融]] *[[外匯]]業務 *[[信用卡]]業務 *金融[[投資]]業務 *[[財富管理]]業務 *[[信託]]業務 *其他業務 == 贊助商和客戶服務代表(CSR) == 企業社會責任來說,花旗(臺灣)銀行參加教育和社區發展,如財務小學教育,針對青少年的『美元和感知』的財務教育計劃和『花旗環境月』等計劃。在2007年,花旗(臺灣)銀行榮獲『全球觀』授予的企業社會責任獎,也榮獲了天下雜誌(Common Wealth Magazine)授予的最佳企業公民獎的二等獎。 == 參考文獻 == {{reflist}} [[Category: 562 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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