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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三星专利案'''指的是苹果公司产品与三星产品之间存在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苹果公司因为三星第一代Galaxy手机与iPhone的相似程度极大,并且在向三星发出专利授权要约遭到三星拒绝以后,将三星告上法庭。2012年八月份,美加州地方法院已作出一审判决,称三星电子侵犯苹果若干专利,须向对方赔偿10.5亿美元。对此三星表示不服,并提起上诉。2012年12月7日,苹果与三星电子将在圣何塞联邦法庭再次开庭,以重新审理这场双方各具高风险的法律诉讼。2012年12月19日,三星将撤销在欧洲各国对苹果提出的专利侵权诉讼。 2014年2月,双方未达成和解方案,致使双方的专利侵权案于3月启动新庭审。2014年8月份,微软再次对三星提起诉讼,请求美国联邦法庭认定,微软收购诺基亚手机业务的交易并不违反该公司与三星之间的合同协议。 2018年5月,美国陪审团重新审理此案,并达成一致裁决,将赔付金额改为5.386亿美元,其中533316606美元是因为侵犯苹果三项设计专利,而530万美元是因为侵犯了苹果两项实用专利。 2018年6月26日,美国[[加州北部地区]]法庭公布的法律文书显示,两家手机制造商已就专利诉讼达成[[和解]]。<ref>[https://zhuanlan.zhihu.com/p/448650387 资讯 | 三星侵犯苹果专利案,三星或须赔付10亿美元?]知乎</ref> {|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center><img src=" https://i02piccdn.sogoucdn.com/694cf54c5e79d28f " width="180"></center><small>[]</small> |} == 全程回顾 == 2011年4月15日 苹果在美国针对三星提起诉讼,称三星侵犯了苹果的专利权。苹果指责三星“偷窃”了部分iPad和iPad2的设计,向三星索赔25亿美元,并要求停止销售其平板产品。 2011年4月21日 三星在韩国、日本和德国起诉苹果,称苹果侵犯了三星的专利权。 2011年6月28日 三星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起诉苹果。 2011年8月4日 苹果向德国杜塞尔多夫地区法院申请[[初步禁令]],希望禁止三星和三星德国公司对某些产品的销售。 2011年8月9日 杜塞尔多夫地区法院发布了初步禁令,禁止三星销售某些型号的Galaxy Tab平板电脑。这一初步禁令称,三星的产品涉嫌侵犯苹果的一项设计专利。这一禁令只是临时举措,禁令将持续到相关专利权诉讼的听证会召开。 2011年8月29日 三星表示,由于澳大利亚的一个法庭听证会正在进行,将把10.1英寸Galaxy Tab平板电脑在澳大利亚推出的时间延迟到9月的最后一周。 2011年9月2日 杜塞尔多夫地区法院接受苹果的请求,禁止三星在德国销售或推广最新的7.7英寸Galaxy Tab平板电脑。 2011年9月5日 三星表示,由于德国法庭的禁令,将不会在柏林的IFA消费电子展上展示7.7英寸Galaxy Tab平板电脑。 2011年9月8日 苹果日前向日本东京地方法院提交诉讼书,指控三星侵犯了两项与iPhone和iPad有关的专利权,索赔1亿日元。并请求法庭发布禁令,禁止三星在日本销售侵权产品。 2011年9月9日 杜塞尔多夫地区法院维持8月份发布的对三星的初步禁令,从而禁止三星在德国销售某些型号的平板电脑。三星对这一禁令提出申诉。 2011年9月26日 苹果在澳大利亚对三星提起多项专利权诉讼。其中3起诉讼涉及触摸屏技术,这些诉讼将举行听证会。苹果请求法庭发出禁令,从9月30日开始禁止三星在澳大利亚销售10.1英寸[[Galaxy Tab平板电脑]]。 2011年10月12日 三星表示,计划对使用的技术进行调整,绕开苹果的相关专利,从而规避荷兰的一项智能手机销售禁令。 2011年10月13日 澳大利亚一名法官维持对三星10.1英寸Galaxy Tab的临时禁令。法官安娜贝尔·贝内特(Annabelle Bennett)判决称,如果使用了触摸屏技术,那么三星的产品不得在澳大利亚销售。苹果认为三星的触摸屏技术侵犯了该公司专利。 2011年11月29日 苹果向德国杜塞尔多夫地区法院提出请求,希望法庭禁止三星在德国销售Galaxy Tab 10.1N平板电脑。这款平板电脑是对10.1英寸Galaxy Tab的升级,而后者已于9月在德国遭到初步禁令。 2011年11月30日 三星在澳大利亚上诉成功,推翻了此前的临时禁令,从而可以销售10.1英寸Galaxy Tab平板电脑。在最终的听证会之前,三星将可以在澳大利亚销售这款产品,而听证会的日期目前尚未确定。 2012年3月6日 三星向韩国首尔一家法院递交了诉讼,指控苹果iPhone 4S和iPad 2侵犯了其持有的三项专利。 2012年5月24日 库克和三星CEO崔志成在旧金山一家法院会面,寻求和解,但最终失败。 2012年7月31日 7月31日,美国加州法院开庭审理苹果与三星电子的专利诉讼。苹果在开庭陈述中将三星描绘成“美学盗窃者”,指责三星剽窃其灵感而不是进行创新。 == 谈判历史 == 两家公司的和解谈判可以追溯到2010年。去年诉讼期间的一份法庭文件显示,苹果曾向三星提出一份专利授权协议,每部手机收取30美元,每部平板电脑收取40美元。如果三星同意双方专利交叉授权,那么价格还可以优惠。三星也曾向苹果提出一份专利授权协议,但苹果抱怨价格过高。 双方谈判的多数细节都包含在最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其6月4日的裁定做出解释的文件当中,其中提到了双方提出的大多数和解条款。文件称,去年9月份,也就是在苹果赢得加州诉讼后不久,苹果就向三星提出了和解协议。 不过双方最严肃认真的谈判发生在去年12月至今年3月份期间。文件显示,1月中旬双方举行了多轮面对面的谈判,但未能达成协议。双方又同意在2月份面对面会晤。2月7日,两家公司的代表起草了《[[谅解备忘录]]》,提出了和解方案,并提交给了两家公司的高层。但没有迹象表明两家公司管理层已经接受了协议条款。 双方的谈判一直持续到3月份,但不久后谈判破裂。3月22日,三星要求重启谈判,但苹果在截止日期之前没有做出回应。不过三星表示,双方之前的一些提议仍然可以讨论。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表示,它认为三星提出的专利授权费用并非没有道理或缺乏诚意。文件称:“事实上,双方代表能够达成谅解备忘录,本身就说明了三星的谈判诚意,说通俗一点,双方是在同一起跑线上。” 苹果一直指责三星的专利授权费要求不公平,不符合其在国际组织做出的承诺。苹果还称,三星有义务首先提出“一个具体、公平、合理的授权费用”。法庭不认同这一观点,称“现有证据并不支持苹果的这一立场”。 苹果还对三星试图达成双方手机专利组合的交叉授权许可协议提出批评。法庭同样对此持有异议,认为“三星在这方面的提议并非没有道理”。 == 案件进展 == 和解失败 2012年8月20日,苹果与三星未能就互诉专利侵权案达成庭外和解,双方决定在周一重返法庭,从而增加了此案由陪审团裁决的可能性。 两家公司表示,双方无法通过庭外的接洽缩小各自法律主张的数量。在此案中,苹果指控三星公司抄袭了iPhone等产品的设计专利,三星提出反诉。 负责此案的美加州圣何塞地方法庭法官要求双方从简处理纠纷,并要求两家公司的高管在陪审团审议前再次谈判。陪审团或在周二开始审议此案。 斯坦福大学一位法律教授马克·莱姆利(Mark Lemley)表示,“现在若还想双方能在审议前和解未免太迟。要是能够和解,那一定会是件轰动全球的事情,涉及到的绝不止这一件案子。” 三星与苹果间的专利诉案在全球4大洲展开。莱姆利称,两方的专利组合涵盖内容广,涉及项目细,不太可能达成和解,而且两方都有遭遇产品禁售的危险。 法官高兰惠(Lucy Koh)要求两家公司在报告,是否存在互相妥协的可能,让案件中各方的主张更为简介明了。 而由两边律师周六联合提交的一份文件则显示,“双方已展开会晤且就案件简明化一事进行了讨论,但未能进一步减少案件中所提主张。”文件并未提及苹果首席执行官蒂姆·库克(Timothy Cook)与三星权五铉在2012年的会面。 三星发言人拒绝就此文件评论,苹果发言人同样拒绝置评。 本案举证质证阶段已在上周五结束。高兰惠限定各方有25个小时的时间提出证据并就对方证据展开质疑。三星对法庭表示,由于时间问题,它拒绝和苹果最后一位证人做交叉询问。这位证人是纽约大学的经济学教授,詹努斯·奥多佛(Janusz Ordover)。 奥多佛在作证时表示,三星利用自身的“垄断能力”对苹果提出了不切实际的授权要求。 高兰惠希望能在周一完成就陪审团指示展开的辩论,涉案双方应在周二作结束陈词,陪审团则在当天晚些时候开始审议。 初审结局 2012年8月,美加州圣何塞法院就苹果诉三星专利侵权一案做出判决。陪审团裁定,三星故意侵犯苹果公司多项专利,应向给苹果付10.51亿美元损失补偿。而苹果未侵犯三星公司任何专利。 法庭官员判决前对媒体表示,陪审团已于今日达成一致裁决。陪审团达成一致判决仅用了3天时间,比业界预想时间要短。 由9人组成的法庭陪审团就此案审议了3天时间,实际时间为21小时35分钟。此前媒体曾预测,鉴于此案的复杂性,陪审团审议过程可能将持续数日之久。 如此短暂的审议或意味着,9名陪审团成员毫无困难地便达成了三星抄袭苹果的共识。 美国太平洋时间周五下午3点21分,此案主审法官高兰惠(Lucy Koh)进入法庭。在对裁决结果一致性进行检查后,她问到: “陪审团是否就判决结果达成一致?” “是的。”陪审团回答 法庭于下午3点40分宣读了判决。陪审团称,三星侵犯了苹果公司的多项实用性专利,以及多项设计专利。陪审团裁决同时表示,部分三星手机“淡化”了苹果iPhone的商业外观价值。 陪审团指出,三星侵犯了苹果所谓“旋扭缩放”,即展开手指放大屏幕显示内容的专利。以及苹果的“弹回”专利——当用户向屏幕边缘移动手指,图像会弹回的方法。 陪审团裁定,苹果未侵犯三星公司任何专利,无需做任何赔偿。 判决未涉及任何有关产品禁售的事项。 再度开庭 2012年12月7日,苹果与三星电子将在圣何塞联邦法庭再次开庭,以重新审理这场双方各具高风险的法律诉讼,争议的焦点在与是否依据10亿美元赔偿金额。 三星要求法院裁定评审团10亿美元的专利侵权罚款判决无效,苹果方面则要求法院禁止三星在美销售部分型号的智能手机,包括Galaxy S 4G、Galaxy S 2和Droid Charge。 这次审理对双方都至关重要,因为三星与苹果都试图在这个高速增长、全球销售额高达1500亿的市场中获得增长的杠杆,都希望保住这个或在转瞬之间失去的地位,比如黑莓手机制造商RIM公司目前的处境。 和解再次失败 2014年2月21日,递交给加利福尼亚州北部地区法院的文件显示,苹果和三星之间的和解谈判宣告失败。苹果CEO蒂姆·库克和三星联席CEO申宗钧参加了由中间调解人安排的一次会面,但双方并未达成和解方案,致使双方的专利侵权案于2014年3月启动新庭审。 结案 2018年5月,美国陪审团重新审理此案,并达成一致裁决,将赔付金额改为5.386亿美元,其中533316606美元是因为侵犯苹果三项设计专利,而530万美元是因为侵犯了苹果两项实用专利。 在陪审团公布最新裁决后,苹果在一份声明中表示:“事实是,三星公然抄袭了我们的设计。同时我们感谢陪审团的服务,他们一致同意三星应该为抄袭我们的产品付费。” 三星则回应称:“今天的裁决对三星有利,符合最高法院为设计专利损害赔偿设定的范围。我们会考虑所有选择,以取得不影响创造力的结果。” 2018年6月26日,美国加州北部地区法庭公布的法律文书显示,两家手机制造商已就专利诉讼达成和解。 == 双方回应 == 三星官方声明 三星苹果正在数码设备上的专利世纪之战今天告一段落,对于赔款10多亿美元的判决,三星对此表示不满并在宣判结果发布后一小时内就发出官方声明,全文如下: “今天的裁决不应该被视为苹果公司的胜利,而是美国消费者的损失。这将导致更少的创新、更少的选择以及潜在的更高的价格。不幸的是,专利法的缺失已经让“带圆角的矩形”这样的外观设计都可以被一个公司所控制。而这一切都是三星和其它技术公司正在努力改善中的技术。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应该有选择权,我们看到,在世界各地的法院和法庭,其中有一些已经否定了苹果的做法,这也并不是他们最后的胜利。三星将不断创新,为消费者提供更多选择。“ 苹果官方声明 在三星的悲情声明发布没多久,苹果也在纽约时报上贴出了自己对于这次判决的看法。对于三星的申辩,苹果以“偷窃”这样的字眼来批驳。全文如下: 我们感谢陪审团付出大量的时间来听我们的故事,我们也对完成这一过程而感到非常兴奋。需要注意的是,三星的复制行为比我们知道的要来得有过之而无不及。苹果和三星之间的诉讼并非为了专利或是金钱,而是价值观的最终对抗。苹果公司注重产品的原创性和创新,这才能为人们的生活带来地球上最好的产品。我们制造这些产品是用来满足我们的客户,而不是满足竞争对手明目张胆地复制。总而言之,法院的判决为三星的行为发送了一个响亮而明确的信息:偷窃就是不对的。 == 事件影响 == 苹果本来占据优势,裁决对它有利,这让硬件商到运营商都不高兴。一直以来,美国运营商 AT&T、Verizon Wireless和Sprint Nextel饱受分析师批评,因为它们为iPhone支付高额补贴。运营商也知道补贴比Android手机高很多。去年,Sprint因为向苹果支付155亿美元购买iPhone,股价大跌。去年四季度,由于消费者大量采购iPhone,AT&T的利润下滑。对于最新的裁定,运营商要么不愿置评,要么拒绝置评。 不过,如果没有了iPhone运营商会更糟糕。美国第四大运营商T-Mobile USA已经在流失客户,关键的一个原因是没有iPhone。 正因如此,运营商祈求有人能削弱苹果的地位。美国运营商最近几年加大对Android的支持。今年,一些运营商还引入了Windows Phone。 周五的裁定对微软是好事,它可以赢得[[运营商]]、设备制造商的支持。Android生态系统的未来不确定性更高了,其它Android硬件商和软件设计者现在更容易面临诉讼了。 Baird分析师威廉-鲍威尔(William Power)说:“这为Andorid生态系统带来一些担忧,法律风险会让制造商三思。” 另一方面,微软的Windows Phone系统界面与苹果完全不同。Current Analysis分析师 Avi Greengart说:“消费者应该如何使用设备,微软显然有不同于苹果的观点。所以,企业如果使用Android、被苹果起诉、成本失控,它们就会被逼投靠微软。”微软拒绝对法院的裁定置评,Google暂时无回应。 消费者现在无意选择第三操作系统。现在大多的流行程序只针对Android和iPhone,诺基亚Windows Phone销售不佳。只要消费者继续喜欢Android多过苹果,至少会有一些制造商会不断推出Google手机。法律诉讼、授权等成本,则会转给运营商,最终推给消费者。 ==参考文献== {{reflist}} [[Category:470 製造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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