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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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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三星專利案指的是蘋果公司產品與三星產品之間存在的知識產權糾紛案件。蘋果公司因為三星第一代Galaxy手機與iPhone的相似程度極大,並且在向三星發出專利授權要約遭到三星拒絕以後,將三星告上法庭。2012年八月份,美加州地方法院已作出一審判決,稱三星電子侵犯蘋果若干專利,須向對方賠償10.5億美元。對此三星表示不服,並提起上訴。2012年12月7日,蘋果與三星電子將在聖何塞聯邦法庭再次開庭,以重新審理這場雙方各具高風險的法律訴訟。2012年12月19日,三星將撤銷在歐洲各國對蘋果提出的專利侵權訴訟。

2014年2月,雙方未達成和解方案,致使雙方的專利侵權案於3月啟動新庭審。2014年8月份,微軟再次對三星提起訴訟,請求美國聯邦法庭認定,微軟收購諾基亞手機業務的交易並不違反該公司與三星之間的合同協議。

2018年5月,美國陪審團重新審理此案,並達成一致裁決,將賠付金額改為5.386億美元,其中533316606美元是因為侵犯蘋果三項設計專利,而530萬美元是因為侵犯了蘋果兩項實用專利。

2018年6月26日,美國加州北部地區法庭公布的法律文書顯示,兩家手機製造商已就專利訴訟達成和解[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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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程回顧

2011年4月15日

蘋果在美國針對三星提起訴訟,稱三星侵犯了蘋果的專利權。蘋果指責三星「偷竊」了部分iPad和iPad2的設計,向三星索賠25億美元,並要求停止銷售其平板產品。

2011年4月21日

三星在韓國、日本和德國起訴蘋果,稱蘋果侵犯了三星的專利權。

2011年6月28日

三星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起訴蘋果。

2011年8月4日

蘋果向德國杜塞爾多夫地區法院申請初步禁令,希望禁止三星和三星德國公司對某些產品的銷售。

2011年8月9日

杜塞爾多夫地區法院發布了初步禁令,禁止三星銷售某些型號的Galaxy Tab平板電腦。這一初步禁令稱,三星的產品涉嫌侵犯蘋果的一項設計專利。這一禁令只是臨時舉措,禁令將持續到相關專利權訴訟的聽證會召開。

2011年8月29日

三星表示,由於澳大利亞的一個法庭聽證會正在進行,將把10.1英寸Galaxy Tab平板電腦在澳大利亞推出的時間延遲到9月的最後一周。

2011年9月2日

杜塞爾多夫地區法院接受蘋果的請求,禁止三星在德國銷售或推廣最新的7.7英寸Galaxy Tab平板電腦。

2011年9月5日

三星表示,由於德國法庭的禁令,將不會在柏林的IFA消費電子展上展示7.7英寸Galaxy Tab平板電腦。

2011年9月8日

蘋果日前向日本東京地方法院提交訴訟書,指控三星侵犯了兩項與iPhone和iPad有關的專利權,索賠1億日元。並請求法庭發布禁令,禁止三星在日本銷售侵權產品。

2011年9月9日

杜塞爾多夫地區法院維持8月份發布的對三星的初步禁令,從而禁止三星在德國銷售某些型號的平板電腦。三星對這一禁令提出申訴。

2011年9月26日

蘋果在澳大利亞對三星提起多項專利權訴訟。其中3起訴訟涉及觸摸屏技術,這些訴訟將舉行聽證會。蘋果請求法庭發出禁令,從9月30日開始禁止三星在澳大利亞銷售10.1英寸Galaxy Tab平板電腦

2011年10月12日

三星表示,計劃對使用的技術進行調整,繞開蘋果的相關專利,從而規避荷蘭的一項智能手機銷售禁令。

2011年10月13日

澳大利亞一名法官維持對三星10.1英寸Galaxy Tab的臨時禁令。法官安娜貝爾·貝內特(Annabelle Bennett)判決稱,如果使用了觸摸屏技術,那麼三星的產品不得在澳大利亞銷售。蘋果認為三星的觸摸屏技術侵犯了該公司專利。

2011年11月29日

蘋果向德國杜塞爾多夫地區法院提出請求,希望法庭禁止三星在德國銷售Galaxy Tab 10.1N平板電腦。這款平板電腦是對10.1英寸Galaxy Tab的升級,而後者已於9月在德國遭到初步禁令。

2011年11月30日

三星在澳大利亞上訴成功,推翻了此前的臨時禁令,從而可以銷售10.1英寸Galaxy Tab平板電腦。在最終的聽證會之前,三星將可以在澳大利亞銷售這款產品,而聽證會的日期目前尚未確定。

2012年3月6日

三星向韓國首爾一家法院遞交了訴訟,指控蘋果iPhone 4S和iPad 2侵犯了其持有的三項專利。

2012年5月24日

庫克和三星CEO崔志成在舊金山一家法院會面,尋求和解,但最終失敗。

2012年7月31日

7月31日,美國加州法院開庭審理蘋果與三星電子的專利訴訟。蘋果在開庭陳述中將三星描繪成「美學盜竊者」,指責三星剽竊其靈感而不是進行創新。

談判歷史

兩家公司的和解談判可以追溯到2010年。去年訴訟期間的一份法庭文件顯示,蘋果曾向三星提出一份專利授權協議,每部手機收取30美元,每部平板電腦收取40美元。如果三星同意雙方專利交叉授權,那麼價格還可以優惠。三星也曾向蘋果提出一份專利授權協議,但蘋果抱怨價格過高。

雙方談判的多數細節都包含在最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對其6月4日的裁定做出解釋的文件當中,其中提到了雙方提出的大多數和解條款。文件稱,去年9月份,也就是在蘋果贏得加州訴訟後不久,蘋果就向三星提出了和解協議。

不過雙方最嚴肅認真的談判發生在去年12月至今年3月份期間。文件顯示,1月中旬雙方舉行了多輪面對面的談判,但未能達成協議。雙方又同意在2月份面對面會晤。2月7日,兩家公司的代表起草了《諒解備忘錄》,提出了和解方案,並提交給了兩家公司的高層。但沒有跡象表明兩家公司管理層已經接受了協議條款。

雙方的談判一直持續到3月份,但不久後談判破裂。3月22日,三星要求重啟談判,但蘋果在截止日期之前沒有做出回應。不過三星表示,雙方之前的一些提議仍然可以討論。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表示,它認為三星提出的專利授權費用並非沒有道理或缺乏誠意。文件稱:「事實上,雙方代表能夠達成諒解備忘錄,本身就說明了三星的談判誠意,說通俗一點,雙方是在同一起跑線上。」

蘋果一直指責三星的專利授權費要求不公平,不符合其在國際組織做出的承諾。蘋果還稱,三星有義務首先提出「一個具體、公平、合理的授權費用」。法庭不認同這一觀點,稱「現有證據並不支持蘋果的這一立場」。

蘋果還對三星試圖達成雙方手機專利組合的交叉授權許可協議提出批評。法庭同樣對此持有異議,認為「三星在這方面的提議並非沒有道理」。

案件進展

和解失敗 2012年8月20日,蘋果與三星未能就互訴專利侵權案達成庭外和解,雙方決定在周一重返法庭,從而增加了此案由陪審團裁決的可能性。

兩家公司表示,雙方無法通過庭外的接洽縮小各自法律主張的數量。在此案中,蘋果指控三星公司抄襲了iPhone等產品的設計專利,三星提出反訴。

負責此案的美加州聖何塞地方法庭法官要求雙方從簡處理糾紛,並要求兩家公司的高管在陪審團審議前再次談判。陪審團或在周二開始審議此案。

斯坦福大學一位法律教授馬克·萊姆利(Mark Lemley)表示,「現在若還想雙方能在審議前和解未免太遲。要是能夠和解,那一定會是件轟動全球的事情,涉及到的絕不止這一件案子。」

三星與蘋果間的專利訴案在全球4大洲展開。萊姆利稱,兩方的專利組合涵蓋內容廣,涉及項目細,不太可能達成和解,而且兩方都有遭遇產品禁售的危險。

法官高蘭惠(Lucy Koh)要求兩家公司在報告,是否存在互相妥協的可能,讓案件中各方的主張更為簡介明了。

而由兩邊律師周六聯合提交的一份文件則顯示,「雙方已展開會晤且就案件簡明化一事進行了討論,但未能進一步減少案件中所提主張。」文件並未提及蘋果首席執行官蒂姆·庫克(Timothy Cook)與三星權五鉉在2012年的會面。

三星發言人拒絕就此文件評論,蘋果發言人同樣拒絕置評。

本案舉證質證階段已在上周五結束。高蘭惠限定各方有25個小時的時間提出證據並就對方證據展開質疑。三星對法庭表示,由於時間問題,它拒絕和蘋果最後一位證人做交叉詢問。這位證人是紐約大學的經濟學教授,詹努斯·奧多佛(Janusz Ordover)。

奧多佛在作證時表示,三星利用自身的「壟斷能力」對蘋果提出了不切實際的授權要求。

高蘭惠希望能在周一完成就陪審團指示展開的辯論,涉案雙方應在周二作結束陳詞,陪審團則在當天晚些時候開始審議。

初審結局 2012年8月,美加州聖何塞法院就蘋果訴三星專利侵權一案做出判決。陪審團裁定,三星故意侵犯蘋果公司多項專利,應向給蘋果付10.51億美元損失補償。而蘋果未侵犯三星公司任何專利。

法庭官員判決前對媒體表示,陪審團已於今日達成一致裁決。陪審團達成一致判決僅用了3天時間,比業界預想時間要短。

由9人組成的法庭陪審團就此案審議了3天時間,實際時間為21小時35分鐘。此前媒體曾預測,鑑於此案的複雜性,陪審團審議過程可能將持續數日之久。

如此短暫的審議或意味着,9名陪審團成員毫無困難地便達成了三星抄襲蘋果的共識。

美國太平洋時間周五下午3點21分,此案主審法官高蘭惠(Lucy Koh)進入法庭。在對裁決結果一致性進行檢查後,她問到:

「陪審團是否就判決結果達成一致?」

「是的。」陪審團回答

法庭於下午3點40分宣讀了判決。陪審團稱,三星侵犯了蘋果公司的多項實用性專利,以及多項設計專利。陪審團裁決同時表示,部分三星手機「淡化」了蘋果iPhone的商業外觀價值。

陪審團指出,三星侵犯了蘋果所謂「旋扭縮放」,即展開手指放大屏幕顯示內容的專利。以及蘋果的「彈回」專利——當用戶向屏幕邊緣移動手指,圖像會彈回的方法。

陪審團裁定,蘋果未侵犯三星公司任何專利,無需做任何賠償。

判決未涉及任何有關產品禁售的事項。

再度開庭 2012年12月7日,蘋果與三星電子將在聖何塞聯邦法庭再次開庭,以重新審理這場雙方各具高風險的法律訴訟,爭議的焦點在與是否依據10億美元賠償金額。

三星要求法院裁定評審團10億美元的專利侵權罰款判決無效,蘋果方面則要求法院禁止三星在美銷售部分型號的智能手機,包括Galaxy S 4G、Galaxy S 2和Droid Charge。

這次審理對雙方都至關重要,因為三星與蘋果都試圖在這個高速增長、全球銷售額高達1500億的市場中獲得增長的槓桿,都希望保住這個或在轉瞬之間失去的地位,比如黑莓手機製造商RIM公司目前的處境。

和解再次失敗 2014年2月21日,遞交給加利福尼亞州北部地區法院的文件顯示,蘋果和三星之間的和解談判宣告失敗。蘋果CEO蒂姆·庫克和三星聯席CEO申宗鈞參加了由中間調解人安排的一次會面,但雙方並未達成和解方案,致使雙方的專利侵權案於2014年3月啟動新庭審。

結案 2018年5月,美國陪審團重新審理此案,並達成一致裁決,將賠付金額改為5.386億美元,其中533316606美元是因為侵犯蘋果三項設計專利,而530萬美元是因為侵犯了蘋果兩項實用專利。

在陪審團公布最新裁決後,蘋果在一份聲明中表示:「事實是,三星公然抄襲了我們的設計。同時我們感謝陪審團的服務,他們一致同意三星應該為抄襲我們的產品付費。」

三星則回應稱:「今天的裁決對三星有利,符合最高法院為設計專利損害賠償設定的範圍。我們會考慮所有選擇,以取得不影響創造力的結果。」

2018年6月26日,美國加州北部地區法庭公布的法律文書顯示,兩家手機製造商已就專利訴訟達成和解。

雙方回應

三星官方聲明 三星蘋果正在數碼設備上的專利世紀之戰今天告一段落,對於賠款10多億美元的判決,三星對此表示不滿並在宣判結果發布後一小時內就發出官方聲明,全文如下:

「今天的裁決不應該被視為蘋果公司的勝利,而是美國消費者的損失。這將導致更少的創新、更少的選擇以及潛在的更高的價格。不幸的是,專利法的缺失已經讓「帶圓角的矩形」這樣的外觀設計都可以被一個公司所控制。而這一切都是三星和其它技術公司正在努力改善中的技術。消費者在購買產品時應該有選擇權,我們看到,在世界各地的法院和法庭,其中有一些已經否定了蘋果的做法,這也並不是他們最後的勝利。三星將不斷創新,為消費者提供更多選擇。「

蘋果官方聲明 在三星的悲情聲明發布沒多久,蘋果也在紐約時報上貼出了自己對於這次判決的看法。對於三星的申辯,蘋果以「偷竊」這樣的字眼來批駁。全文如下:

我們感謝陪審團付出大量的時間來聽我們的故事,我們也對完成這一過程而感到非常興奮。需要注意的是,三星的複製行為比我們知道的要來得有過之而無不及。蘋果和三星之間的訴訟並非為了專利或是金錢,而是價值觀的最終對抗。蘋果公司注重產品的原創性和創新,這才能為人們的生活帶來地球上最好的產品。我們製造這些產品是用來滿足我們的客戶,而不是滿足競爭對手明目張胆地複製。總而言之,法院的判決為三星的行為發送了一個響亮而明確的信息:偷竊就是不對的。

事件影響

蘋果本來占據優勢,裁決對它有利,這讓硬件商到運營商都不高興。一直以來,美國運營商 AT&T、Verizon Wireless和Sprint Nextel飽受分析師批評,因為它們為iPhone支付高額補貼。運營商也知道補貼比Android手機高很多。去年,Sprint因為向蘋果支付155億美元購買iPhone,股價大跌。去年四季度,由於消費者大量採購iPhone,AT&T的利潤下滑。對於最新的裁定,運營商要麼不願置評,要麼拒絕置評。

不過,如果沒有了iPhone運營商會更糟糕。美國第四大運營商T-Mobile USA已經在流失客戶,關鍵的一個原因是沒有iPhone。

正因如此,運營商祈求有人能削弱蘋果的地位。美國運營商最近幾年加大對Android的支持。今年,一些運營商還引入了Windows Phone。

周五的裁定對微軟是好事,它可以贏得運營商、設備製造商的支持。Android生態系統的未來不確定性更高了,其它Android硬件商和軟件設計者現在更容易面臨訴訟了。

Baird分析師威廉-鮑威爾(William Power)說:「這為Andorid生態系統帶來一些擔憂,法律風險會讓製造商三思。」

另一方面,微軟的Windows Phone系統界面與蘋果完全不同。Current Analysis分析師 Avi Greengart說:「消費者應該如何使用設備,微軟顯然有不同於蘋果的觀點。所以,企業如果使用Android、被蘋果起訴、成本失控,它們就會被逼投靠微軟。」微軟拒絕對法院的裁定置評,Google暫時無回應。

消費者現在無意選擇第三操作系統。現在大多的流行程序只針對Android和iPhone,諾基亞Windows Phone銷售不佳。只要消費者繼續喜歡Android多過蘋果,至少會有一些製造商會不斷推出Google手機。法律訴訟、授權等成本,則會轉給運營商,最終推給消費者。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