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覽
近期變更
隨機頁面
新手上路
新頁面
優質條目評選
繁體
不转换
简体
繁體
13.59.255.168
登入
工具
閱讀
檢視原始碼
特殊頁面
頁面資訊
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檢視 虞孚 的原始碼
←
虞孚
前往:
導覽
、
搜尋
由於下列原因,您沒有權限進行 編輯此頁面 的動作:
您請求的操作只有這個群組的使用者能使用:
用戶
您可以檢視並複製此頁面的原始碼。
[[File:虞孚.jpeg|有框|右|<big>刘基庙</big>[http://news.66wz.com/pic/003/005/270/00300527014_043a4d1f.jpg 原图链接][http://news.66wz.com/system/2018/09/01/105110442.shtml 来自 温州新闻网 的图片]]] 《'''虞孚'''》选自元末明初[[刘基]]创作的笔记--《[[郁离子]]》 第七卷。 ==原文== 虞孚①问治生②于计然先生③,得种漆之术,三年树成而割之,得漆数百斛④,将载而鬻⑤诸吴,其妻之兄谓之曰:“吾常于吴商,知吴人尚饰,多漆工,漆于吴为上货。吾见卖漆者煮漆叶之膏以和漆,其利倍而人弗知也。”虞孚闻之喜,如其言,取漆叶煮为膏,亦数百瓮,与其漆俱载以入于吴。时吴与越恶⑥,越贾不通,吴人方艰漆,吴侩⑦闻有漆,喜而逆⑧诸郊,道⑨以入吴国,劳⑩而舍诸私馆。视其漆良也,约旦夕以[[金币]]来取漆。虞孚大喜,夜取[[漆叶]]之膏和其漆以俟。及期,吴侩至,视漆之封识新,疑之,谓虞孚请改约。期二十日至,则其漆皆败矣。虞乎不能归,遂丐而死于吴。 ==注解== ① 虞孚(yu fu):作者虚拟人名。 ② 治生:谋生计。 ③ 计然先生:越国人,精于治生之道,传说是[[范蠡]]的老师。 ④ 斛(hu):旧时[[量器]]。古以十斗为斛,后来又以五斗为斛。 ⑤ 鬻(yu):卖。 ⑥ 恶(e):坏;恶化。 ⑦ 侩(kuai):旧时的买卖介绍人,如市侩、牙侩,欲称“掮(qian)客。” ⑧ 逆:迎;接。 ⑨ 道:通“导”,引导。 ⑩ 劳:慰劳。 ==译文== 虞孚向计然先生询问谋生的办法,掌握了种漆的[[技术]],三年树长成就割漆,获得漆数百斛,将要装运到吴国去卖。他的兄对他说:“我经常在吴国经商,了解吴国人很注重装饰,多用漆工,漆在吴国是畅销货。我看见卖漆的人把漆叶煮成膏,把它混合在漆里,那样获利可加倍而人们却还不知道。”虞孚听了这[[消息]]很高兴,照着他说的那样,聚漆叶煮成膏,也有数百瓮,把它和真漆一块运到吴国。当时吴国与[[越国]]关系恶化,越国商人不能到吴国经商,吴国人正缺漆,吴国的市侩听说有漆,高兴地在郊外迎接,引路进入吴国,特别慰劳一番之后,就安排他住在私馆里。市侩看那漆非常好,约定短时间内拿钱来买漆。虞孚非常高兴,夜里把漆叶膏掺进漆里等着。吴国市侩按时到来,一看漆的封签是新的,便心生疑虑,向虞孚请求约期,要往后推二十天,等期限到了,而那些漆全坏了。虞孚血本无归,难以回家,于是沦落乞丐,最终死在[[吴国]]。 ==评语== 经商应遵守[[商业]][[道德]],而商人往往惟利是图,见利忘义,这种只顾眼前,不顾长远的做法往往事与愿违,适得其反,落得个血本无归的下场。所以说做事情要[[实事求是]]。 ==作者== 刘基(1311年7月1日-1375年4月16日)字伯温,谥曰文成,[[汉族]],[[青田县]]南田乡(今属[[浙江省]]文成县)人,故时人称他刘青田,明洪武三年(1370)封诚意伯,人们又称他刘诚意<ref>[https://www.sohu.com/a/112884312_381804 揭秘大明王朝第一谋臣刘伯温] ,搜狐,2016-08-31 </ref>。 ==作品评价== 《郁离子》的寓言体风格可谓“牢笼万汇,洞释群疑,辨博奇诡,巧于比喻,而不失乎正。”在这点上颇得[[庄子]]精髓<ref>[https://www.docin.com/p-1492210159.html 庄子 33篇精髓整理],豆丁网,2016-03-17</ref>。即汪洋恣肆、想象奇幻、文辞富丽、气势磅礴、感染力强。更为重要的是,《郁离子》还吸收改编了一些《庄子》的寓言来就事论理。 ==视频== ===<center>虞孚 相关视频</center>=== <center>来听刘伯温《郁离子》中“道士救虎”的故事!涨知识</center> <center>{{#iDisplay:h3214f4j06v|560|390|qq}}</center> <center>陈胜华转述<郁离子>新书发布</center> <center>{{#iDisplay:c0538wgp9ri|560|390|qq}}</center> ==参考文献== [[Category:850 各地方文學;各民族文學;各體文學 ]]
返回「
虞孚
」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