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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贵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jpeg|有框|右|<big></big>[https://07imgmini.eastday.com/mobile/20180823/20180823153700_f4cfecdc9cf8567d38e59d83adfa44d4_1.jpeg 原图链接][https://mini.eastday.com/a/180823153700666.html 来自 东方资讯 的图片]]] '''贵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ref>[https://www.sohu.com/a/355339272_260616 贵州进一步规范公租房发展,储备土地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 ,搜狐,2019-11-22 </ref>。拟订全省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廉租住房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和省级[[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并指导实施。 ==法定职责== (一) 贯彻执行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 (三)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省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督促并指导省直[[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订全省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四)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及相关政策,参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咨询论证工作;拟订行业体制改革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法制建设]]和普法工作;负责办理相关行政许可事项。 (五)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拟订全省城乡规划和推进城镇化进程的政策和规章制度;组织编制和实施城镇体系规划,承担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城镇体系规划、[[城市]](含县城)总体规划、开发区总体规划以及其他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含县城)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承担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审查报批,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保护监督工作;指导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城市雕塑工乍;参加大中型和重点建设项目选址工作,审核并发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指导城乡规划设计市场工作。 (六)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拟订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和地方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审核和推广工程建设标准通用设计图集;拟订和发布工程建设全省统一工程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并颁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投资估算指标、建设工期定额、建设工程劳动定额等省级标准;拟订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并指导全省各地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负责对建筑市场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的监督检查,拟订相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合同价、竣工结算价等备案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负责处理工程计价争议;指导并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七)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市场建设、[[房地产]]开发、房地产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房屋拆迁、住宅产业化、[[城市]]危险房屋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房地产行业相关资质的审核。 (八)负责全省建筑行业的监督管理。拟订工程建设、勘察设计、[[建筑业]](含室内外建筑装饰装修,下同)及建设工程服务业的行业发展战略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机构、建筑业企业参与国内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九)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省建筑活动,负责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有形建筑市场、勘察设计、建设监理、施工许可、合同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工程担保和工程风险等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十)承担房屋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责任。贯彻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规章制度;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并参与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规范;编制城乡建设防灾减灾规划;指导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抗震设防工作。 (十一)承担指导城镇建设管理的责任。拟订城镇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负责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组织协调[[自然遗产]]项目和[[自然]]与[[文化]]双遗产项目的申报与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含建制镇、乡和村庄)规划、建设的责任。拟订村镇建设的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村镇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村镇规划的编制、报批、实施和农村建房通用设计图的推广;指导村镇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指导村镇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负责农村住房及农村危房改造的规划、建设工作;指导受灾村镇及国家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地区的村镇迁建(重建)规划、建设工作。 (十三)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和城镇减排的责任。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建设领域科技项目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建设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墙体材料革新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评审认定及推广应用工作;指导全省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工作。 (十四)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全省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十五)负责编制城乡建设[[行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招商引资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统计管理工作,监督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六)综合管理建设行业教育培训工作;研究制定建设行业教育发展规划、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和实施行业职业(从业、执业)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设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组织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业(从业、执业)资格培训、考试、认证和注册登记管理等工作;指导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社团工作。 (十七)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信息的收集利用和技术咨询服务工作;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电子政务、城建[[档案]]工作。 (十八)承担省[[人民政府]]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办的其他事项<ref>[http://zfcxjst.guizhou.gov.cn/zwgk/xxgkml/jcxxgk/zzjg/zyzz/ 主要职责],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2020-07-13</ref>。 ==视频== ===<center> 贵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相关视频</center>=== <center>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center> <center>{{#iDisplay:z30015gaui1|560|390|qq}}</center> ==参考文献== [[Category:政府組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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