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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思謙'''({{bd|611年||689年|10月16日|catIdx=W韋}}<ref>《韋仁約墓誌銘》:“以永昌元年九月廿八日染疾彌留,甍於神都承義裡第,春秋七十有九。”</ref>),本名'''仁約''',字'''思謙''',為避[[武則天]]父[[武士彠]]諱,以字行,爵封'''博昌縣開國男''',[[唐朝]]官員,[[唐睿宗]]首次登基後任[[宰相]]。他的兒子[[韋承慶]]和[[韋嗣立]]後來也都成為宰相。 == 家世 == 韋思謙屬[[京兆韋氏]]小逍遙公房,祖上向南遷徙客居[[襄陽]],後來又遷徙到[[鄭州]][[陽武]]。韋思謙中[[進士]],得補授[[幽州]]昌平縣尉,被燕王府長史[[杜楚克]]推薦任為[[安州]][[應城]]縣令。任滿後,他面臨決定他是否能夠升官的考核。負責考核的吏部起初因為他在公事上有過失,考績名列最下等,對他評價不高,一直未予升遷。[[吏部尚書]][[高季輔]]卻說:“我接手吏部以來,只發現這麼一個真正有才幹的人,我怎麼能夠因為他有小過失而拋棄他的大德呢?”<ref>高季輔任吏部尚書在648年至651年,此事肯定發生在這一時期。見《舊唐書》卷七十八和《新唐書》卷一百零四。</ref>於是擢升韋思謙為[[監察禦史]],他也因此為世人所知名。任監察禦史期間,韋思謙曾說:“如果禦史離開都城(去查案),不能動搖山嶽,震懾州縣,那麼他就不稱職。”<ref name=BT88>[[:s:舊唐書/卷88|《舊唐書》卷八十八]]</ref><ref name=NBT116>[[:s:新唐書/卷116|《新唐書》卷一百一十六]]</ref> == 唐高宗年間 == [[永徽]]元年(650年)十月,韋思謙彈劾當權宰相[[中書令]][[褚遂良]]迫使一名中書譯語人將土地賤賣給他。[[大理少卿]][[張叡冊|張-{叡}-冊]]認為褚遂良已經賠償了那名譯語人,判他無罪,但韋思謙向[[唐高宗]]指出褚遂良的賠償僅和這塊地要負擔的徵稅等量,並未按市價賠償,更稱張叡冊欺下罔上罪當誅。<ref>[[:s:劾張叡冊回護褚遂良斷判不當奏]]</ref>高宗遂貶褚遂良為[[同州]]刺史、張叡冊[[循州]]刺史。<ref>[[:s:資治通鑒/卷199|《資治通鑒》卷一百九十九]]</ref>但高宗敬重褚遂良,三年(652年)又將他召回重新拜相。自此韋思謙不得晉升,更被貶為[[秦州]]清水縣令。但他卻不以為意,說:“我性格狂鄙,一旦有了權,就會爆發,這足夠為我帶來災禍。但大丈夫在應當堅定的時候,必須明目張膽,以報國恩,終不能為了保全妻兒去當一個碌碌無為的臣子。”<ref name=BT88/><ref name=NBT116/> 後來,左肅機[[皇甫公義]]在皇子沛王[[章懷太子|李賢]]府任檢校長史,邀請韋思謙任李賢的倉曹參軍。他對韋思謙說:“您豈是池中之物,但我想委屈您幾年照顧此王府。”韋思謙屢獲升遷,歷任殿中侍御史、侍御史。高宗以他為賢,常召他說話,即使很疲倦也靠著欄杆說上數刻才作罷。又多參與裁決疑難案件。又改任殿中丞,最後任[[尚書省]]右司[[郎中]]。武候將軍[[田仁會]]與[[禦史]][[張仁禕]]有隙,誣陷張仁禕有罪。高宗因此當廷訊問張仁禕,張仁禕因懦弱害怕皇帝,語無倫次。韋思謙說:“我和張仁禕共事有些日子了,知道事情的緣由。張仁禕怯懦,不能為自己辯護。如果田仁會眩惑陛下,彈劾張仁禕犯了非常之罪,那說明我沒有對陛下盡職。請讓我對質。”隨後他很流利地為張仁禕辯護,打動了高宗。<ref name=BT88/><ref name=NBT116/> 唐高宗[[永淳]]年間(682年-683年),韋思謙升任[[尚書左丞]],說:“陛下為官擇人,得不到人選就空置。今不惜美錦,令臣處理此事,這說明陛下知臣之深,也是微臣盡命的時候。”振舉綱目,朝廷肅然。又任[[御史大夫]]。他正直敢言,神色莊重不可侵犯,見王公從不行拜禮,有人勸他時,他說:“雕、鶚、鷹、鸇(常用於象徵負責監督違法犯罪的禦史)難道是所有禽類的朋友嗎,為什麼我要向他們下拜討好他們?而且,我們作為皇帝的耳目之官,應該獨立行事。”<ref name=BT88/><ref name=NBT116/> 後來[[唐昭宗]]授吏部侍郎[[徐彥若]]禦史中丞時,亦舉韋思謙以雕鶚自許、不狎公卿的例子。<ref>[[:s:授吏部侍郎徐彥若禦史中丞制|李磎《授吏部侍郎徐彥若禦史中丞制》]]</ref> == 武后攝政年間 == [[弘道]]元年(683年),唐高宗駕崩,太子[[李哲]]繼位為[[唐中宗]],武后(即後來的武則天)以太后攝政,掌握實權。[[嗣聖]]元年(684年),中宗意圖獨立執政,武后將他廢黜,改立皇弟豫王[[李旦]]為[[唐睿宗]],進一步掌握權柄。[[光宅]]元年(684年)九月,武后侄[[武承嗣]]、[[武三思]]屢勸武后尋事誅殺皇室近支韓王[[李元嘉]]、魯王[[李靈夔]]等以絕宗室之望,韋思謙和[[中書侍郎]][[劉禕之]]都因害怕,唯唯諾諾無言,只有[[中書令]][[裴炎]]堅持力爭以為不可。<ref>[[:s:舊唐書/卷87|《舊唐書》卷八十七]]</ref><ref>[[:s:新唐書/卷117|《新唐書》卷一百一十七]]</ref>武后攝政初期,韋思謙任[[宗正卿]],因官名變更,改稱[[司屬卿]],同年又因官制變革改任[[右肅政大夫]]。當時大夫和禦史有相互致意的傳統,但韋思謙上任後,只接受下屬致意,並不回禮,被問及原因時,他說:“國家官制自有上下之分,我是他們的長官,為什麼僅僅因為是傳統,我就要遵守呢?”垂拱元年(685年)二月,他被授[[同鳳閣鸞臺三品]]、兼知左台事,成為政事堂[[宰相]]。次年六月,代[[蘇良嗣]]守[[納言]],<ref>[[:s:資治通鑒/卷203|《資治通鑒》卷二百零三]]</ref>封'''博昌縣開國男'''。韋思謙以病辭官,不獲准,詔肩輿上朝,許子孫侍候。三年(687年)三月,再上表告老[[致仕]],獲准,<ref>[[:s:舊唐書/卷006|《舊唐書》卷六]]作二月致仕。</ref><ref>[[:s:新唐書/卷004|《新唐書》卷四]]</ref>加[[太中大夫]]。[[永昌]]元年(689年)九月二十八日,韋思謙在洛陽承義裡家中去世,年七十九。贈使持節幽州都督。<ref name=BT88/><ref name=NBT116/> [[唐德宗]]年間,韋思謙得以續圖[[淩煙閣]]。<ref>[[:s:新唐書/卷191|《新唐書》卷一百九十一]]</ref> == 評價 == 《舊唐書》史臣曰:韋思謙始以州縣,奮於煙霄,持綱不避于權豪,報國能忘于妻子。自強不息,剛毅近仁,信有之矣!高季輔、皇甫公義,可謂知人矣!且福善余慶,不謂無徵,二子構堂,俱列相輔,文皆經濟,政盡明能。加以承慶方危,染翰而曾非恐悚;嗣立見用,襲封而罔墜逍遙。無忝父風,甯慚祖德,諡溫諡孝,何愧易名?<ref name=BT88/> ==參考文獻== {{Refl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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