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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金三角中國船員遇襲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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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center>'''2011年金三角中國船員遇襲案'''<br><img src="https://www.itsfun.com.tw/cacheimg/43/6a/bed22c3a25a6b5cf2fc21450c5be.jpg" width="280"></center><small>[https://www.itsfun.com.tw/10%C2%B75%E4%B8%AD%E5%9C%8B%E8%88%B9%E5%93%A1%E9%87%91%E4%B8%89%E8%A7%92%E9%81%87%E5%AE%B3%E4%BA%8B%E4%BB%B6/wiki-4457855-6802535 圖片來自itsfun]</small> |} '''2011年金三角中國船員遇襲案''',又称'''湄公河惨案''',是指2011年10月5日在[[湄公河]][[金三角]]泰國水域發生的一起針對中國船員的惡性襲擊事件。兩艘搭載13名中國船員的中國籍船舶「[[華平號]]」和緬甸籍船舶「[[玉興8號]]」商船在[[湄公河]][[金三角|金三角水域]]遭到不明身份的武装分子劫杀,13名中國籍船员全部遇难。 事件发生之后,中国政府向[[老挝]]、[[缅甸]]和[[泰国]]三国派出警务工作组展开跨国调查,2011年12月案情基本查明,2012年4月案件主凶缅甸[[毒枭]][[糯康]]及多名犯罪团伙人员被老挝警方擒获,并于5月移交至中国受审,2012年12月终审判处主犯[[糯康]]、[[桑康·乍薩|桑康]]、[[依莱]]、[[扎西卡]]等死刑,2013年3月1日,四人于中国[[云南]][[昆明]]被执行死刑。 该事件的发生也引起了中国政府对湄公河流域航道安全问题的重视,在2011年事发当月的10月31日,中老缅泰湄公河流域执法安全合作会议在中国[[北京]]举行,四国同意建立中老缅泰四国在本流域的执法安全合作机制,并发表《湄公河流域执法安全合作会议联合声明》。2011年12月10日,四国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启动,至2012年底,已成功进行7次执法。 ==遇難者名單== '''中國籍船舶「華平號」遇害船員名單''' *黃勇 船長 *邱家海 大副 *王建軍 駕駛員 *蔡方華 駕駛員助理 *楊應東 船員 *李燕 炊事員 '''緬甸籍船舶「玉興8號」遇害船員名單''' *楊德毅 船長(楊植緯的父親、文代洪的姐夫) *楊植緯 水手(楊德毅之子、文代洪的外甥) *王貴超 大副 *文代洪 駕駛員(楊德毅的妻子的弟弟、楊植緯的舅父) *曾保成 船員 *何熙行 船員(陳國英的丈夫) *陳國英 炊事員(何熙行的妻子) ==各方反应==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中国外交部在中国船员被杀后紧急召见[[泰国]]、[[缅甸]]和[[老挝]]使节,指示驻泰国使馆、驻清迈总领馆尽速查明情况,全力搜寻失踪中国公民下落,做好善后等后续工作,同时要求相关国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对在湄公河相关水域航行的中国船舶船员的保护。中国政府派警察护送滞留人员到云南西双版纳的[[关累码头]]。 *Thailand:泰国军方称中国船员是被缅甸贩毒集团枪杀。 *Burma:缅甸[[佤邦]]否认劫杀中国船员,并愿接受中国调查。 ==袭击凶手== *Thailand:泰国警察总监飘潘2011年10月28日下午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湄公河杀害中国船员的嫌犯是9名泰国士兵,隶属于[[泰國皇家陸軍]]第三军区(北部地區)[[泰國皇家陸軍第7步兵師|第7步兵師]](總部位於[[清迈府]][[清迈市]]绰达纳路)的[[楠府]]<帕莽军营>(建於1956年)。但其一再强调,这9名士兵是泰国军队中的败类,杀害中国船员是他们的个人行为,与泰国军队无关。 ==善后处理== 事发后,50多位船员家属已经到达事发地,由中国政府发放慰问金。 == 审判 == 2012年8月12日,[[昆明市]][[雲南省人民檢察院列表|人民检察院]]对[[糯康]]、[[桑康·乍萨|桑康]]、[[依莱]]、[[扎西卡]]、[[扎波]]、[[扎拖波]]6名被告人分别以[[故意杀人罪]]、运输毒品罪、绑架罪、劫持船只罪依法向[[雲南省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在逃一人為案发时57歲的[[詹納斯·宋博潘]](Jamras Sompongpan),宋博潘的工作主要負責[[糯康]]和[[泰國陸軍]][[第7步兵師]]的9個涉案軍人之間的聯繫。 2012年9月20日,[[糯康]]等人[[故意杀人罪]]、运输毒品罪、绑架罪、劫持船隻罪在[[雲南省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開庭。 2012年11月6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主犯[[糯康]]被判死刑。[[桑康·乍萨]]、[[依莱]]、[[扎西卡]]均被判死刑,[[扎波]]被判[[死刑緩期執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扎拖波]]被判有期徒刑8年。 2012年12月26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3年3月1日下午,[[糯康]]、[[桑康·乍萨]]、[[依莱]]、[[扎西卡]]四人,在[[云南]][[昆明]]被执行[[注射死刑]]。 [[中央电视台]]对注射死刑前的情况进行了直播报道,引发部分[[公共知识分子]]的反对。[[刘晓原]]律师表示直播死刑不仅违反伦理道德,也违反刑事诉讼法有关死刑的规定。中国的[[刑事诉讼法]]规定,死刑判决应该公开宣布,但死刑不应公开执行。而事实上,央视并没有直播行刑的具体过程,而仅直播了糯康押赴刑场途中的画面,所以这些反对声也招来其他网民的嘲讽。 == 后续 == === 平安航道联合扫毒行动 === 2013年3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挝、缅甸、泰国的执法部门为有效整治[[湄公河]]流域突出的毒品犯罪问题,经商讨决定开展[[湄公河]]流域“平安航道”联合扫毒行动,启动仪式于3月28日在[[北京|京]]举行。 === 中老缅泰湄公河联合巡逻 === 中老缅泰湄公河联合巡逻是2011年湄公河惨案发生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老挝|老]]、[[缅甸|缅]]、[[泰国|泰]]四国执法主管部门为应对湄公河流域治安、发展问题,建立起四国在湄公河流域开展联合执法的安全合作机制。该联合巡逻每月行动一次,巡逻路线自云南[[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西双版纳]]出发,沿[[澜沧江]]<ref>[http://www.lmcchina.org/ 澜沧江],lmcchina</ref> —[[湄公河]]中缅界河、老缅界河,抵达金三角水域;联合巡逻主要执行护航商船、多边交流、联合执法等工作,共同维护湄公河的国际航道及沿岸安全稳定。截止至2020年12月中旬,中老缅泰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已执行巡逻达百次。 == 改编作品 == *《[[湄公河大案]]》:2014年央视播出电视剧。 *《[[湄公河行动]]》:2016年電影,[[林超賢]]導演,[[張涵予]]、[[彭于晏]]領銜主演,[[發行工作室]]發行。 ==事件经过== 2011年10月5日上午9点左右,中国籍船舶(华平号)和缅甸籍船舶(玉兴8号)在泰国[[清莱府]][[清盛县]]境内的湄公河流域被两艘不明身份的武装快艇劫持,当时与被劫两艘船只一起的还有华鑫6号船只,由于华鑫6号在靠后的位置,所以当武装匪徒的快艇靠上来时,未被拦截。华鑫6号船员证实看到有7到8名武装匪徒登上两艘船挟船离去,随后便与其失去联系。 ==事件处理== 涉案9名[[泰国]]军人将在[[清莱]]地方法院受审,泰国军方表示不会庇护涉案军人,并不会交由[[軍事法庭|军事法庭]]审理。 另外,被多国通缉并被疑为幕后操纵事件并掌握事件关键信息的缅甸毒枭[[糯康]]在[[老挝]]被捕,2012年5月10日被[[老挝]]方面移交[[中国]]受审。 糯康以前是掸邦[[坤沙]]集团骨干,1995年随坤沙向缅甸政府投降后,糯康取得了合法身份,又收编坤沙残部500余人,与当地[[拉祜族]]民兵团勾结,成为贩毒集团领导,历年来在湄公河多次袭击中国出境参与国际合作的公安边防船艇与中国商船。 == 參考文獻 == {{reflist}} [[Category: 社會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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