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金三角中國船員遇襲案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2011年金三角中國船員遇襲案,又稱湄公河慘案,是指2011年10月5日在湄公河金三角泰國水域發生的一起針對中國船員的惡性襲擊事件。兩艘搭載13名中國船員的中國籍船舶「華平號」和緬甸籍船舶「玉興8號」商船在湄公河金三角水域遭到不明身份的武裝分子劫殺,13名中國籍船員全部遇難。
事件發生之後,中國政府向老撾、緬甸和泰國三國派出警務工作組展開跨國調查,2011年12月案情基本查明,2012年4月案件主凶緬甸毒梟糯康及多名犯罪團伙人員被老撾警方擒獲,並於5月移交至中國受審,2012年12月終審判處主犯糯康、桑康、依萊、扎西卡等死刑,2013年3月1日,四人於中國雲南昆明被執行死刑。
該事件的發生也引起了中國政府對湄公河流域航道安全問題的重視,在2011年事發當月的10月31日,中老緬泰湄公河流域執法安全合作會議在中國北京舉行,四國同意建立中老緬泰四國在本流域的執法安全合作機制,並發表《湄公河流域執法安全合作會議聯合聲明》。2011年12月10日,四國湄公河聯合巡邏執法啟動,至2012年底,已成功進行7次執法。
目錄
遇難者名單
中國籍船舶「華平號」遇害船員名單
- 黃勇 船長
- 邱家海 大副
- 王建軍 駕駛員
- 蔡方華 駕駛員助理
- 楊應東 船員
- 李燕 炊事員
緬甸籍船舶「玉興8號」遇害船員名單
- 楊德毅 船長(楊植緯的父親、文代洪的姐夫)
- 楊植緯 水手(楊德毅之子、文代洪的外甥)
- 王貴超 大副
- 文代洪 駕駛員(楊德毅的妻子的弟弟、楊植緯的舅父)
- 曾保成 船員
- 何熙行 船員(陳國英的丈夫)
- 陳國英 炊事員(何熙行的妻子)
各方反應
-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中國外交部在中國船員被殺後緊急召見泰國、緬甸和老撾使節,指示駐泰國使館、駐清邁總領館儘速查明情況,全力搜尋失蹤中國公民下落,做好善後等後續工作,同時要求相關國家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強對在湄公河相關水域航行的中國船舶船員的保護。中國政府派警察護送滯留人員到雲南西雙版納的關累碼頭。
- Thailand:泰國軍方稱中國船員是被緬甸販毒集團槍殺。
- Burma:緬甸佤邦否認劫殺中國船員,並願接受中國調查。
襲擊兇手
- Thailand:泰國警察總監飄潘2011年10月28日下午在接受人民網記者採訪時表示,在湄公河殺害中國船員的嫌犯是9名泰國士兵,隸屬於泰國皇家陸軍第三軍區(北部地區)第7步兵師(總部位於清邁府清邁市綽達納路)的楠府<帕莽軍營>(建於1956年)。但其一再強調,這9名士兵是泰國軍隊中的敗類,殺害中國船員是他們的個人行為,與泰國軍隊無關。
善後處理
事發後,50多位船員家屬已經到達事發地,由中國政府發放慰問金。
審判
2012年8月12日,昆明市人民檢察院對糯康、桑康、依萊、扎西卡、扎波、扎拖波6名被告人分別以故意殺人罪、運輸毒品罪、綁架罪、劫持船隻罪依法向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在逃一人為案發時57歲的詹納斯·宋博潘(Jamras Sompongpan),宋博潘的工作主要負責糯康和泰國陸軍第7步兵師的9個涉案軍人之間的聯繫。
2012年9月20日,糯康等人故意殺人罪、運輸毒品罪、綁架罪、劫持船隻罪在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
2012年11月6日,雲南省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主犯糯康被判死刑。桑康·乍薩、依萊、扎西卡均被判死刑,扎波被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扎拖波被判有期徒刑8年。
2012年12月26日,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宣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2013年3月1日下午,糯康、桑康·乍薩、依萊、扎西卡四人,在雲南昆明被執行注射死刑。
中央電視台對注射死刑前的情況進行了直播報道,引發部分公共知識分子的反對。劉曉原律師表示直播死刑不僅違反倫理道德,也違反刑事訴訟法有關死刑的規定。中國的刑事訴訟法規定,死刑判決應該公開宣布,但死刑不應公開執行。而事實上,央視並沒有直播行刑的具體過程,而僅直播了糯康押赴刑場途中的畫面,所以這些反對聲也招來其他網民的嘲諷。
後續
平安航道聯合掃毒行動
2013年3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老撾、緬甸、泰國的執法部門為有效整治湄公河流域突出的毒品犯罪問題,經商討決定開展湄公河流域「平安航道」聯合掃毒行動,啟動儀式於3月28日在京舉行。
中老緬泰湄公河聯合巡邏
中老緬泰湄公河聯合巡邏是2011年湄公河慘案發生後,中、老、緬、泰四國執法主管部門為應對湄公河流域治安、發展問題,建立起四國在湄公河流域開展聯合執法的安全合作機制。該聯合巡邏每月行動一次,巡邏路線自雲南西雙版納出發,沿瀾滄江[1] —湄公河中緬界河、老緬界河,抵達金三角水域;聯合巡邏主要執行護航商船、多邊交流、聯合執法等工作,共同維護湄公河的國際航道及沿岸安全穩定。截止至2020年12月中旬,中老緬泰湄公河聯合巡邏執法已執行巡邏達百次。
改編作品
事件經過
2011年10月5日上午9點左右,中國籍船舶(華平號)和緬甸籍船舶(玉興8號)在泰國清萊府清盛縣境內的湄公河流域被兩艘不明身份的武裝快艇劫持,當時與被劫兩艘船隻一起的還有華鑫6號船隻,由於華鑫6號在靠後的位置,所以當武裝匪徒的快艇靠上來時,未被攔截。華鑫6號船員證實看到有7到8名武裝匪徒登上兩艘船挾船離去,隨後便與其失去聯繫。
事件處理
涉案9名泰國軍人將在清萊地方法院受審,泰國軍方表示不會庇護涉案軍人,並不會交由軍事法庭審理。 另外,被多國通緝並被疑為幕後操縱事件並掌握事件關鍵信息的緬甸毒梟糯康在老撾被捕,2012年5月10日被老撾方面移交中國受審。
糯康以前是撣邦坤沙集團骨幹,1995年隨坤沙向緬甸政府投降後,糯康取得了合法身份,又收編坤沙殘部500餘人,與當地拉祜族民兵團勾結,成為販毒集團領導,歷年來在湄公河多次襲擊中國出境參與國際合作的公安邊防船艇與中國商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