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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泄放裝置

來自 站酷網 的圖片

安全泄放裝置是指緊急或異常狀況時,能自動開啟以防止因內部流體介質超壓導致承壓設備失效的裝置。以安全閥和爆破片最為常用。

目錄

分類

在化工設計中,反應器和壓力容器[1]由於化學反應或是溫度突然上升的情況,會造成內部壓力迅速上升,為了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要在反應器和壓力容器中安裝安全泄放裝置,根據操作介質與操作狀態,合理選擇的閥型泄放裝置、斷裂型泄放裝置、組合型泄放裝置、熔化型泄放裝置。其中閥型泄放裝置由安全閥和緊急泄放閥組成;斷裂型泄放裝置即為爆破片,應用在反應器中;熔化型泄放裝置即為易熔塞,應用在液化氣體瓶中;組合型泄放裝置融合多種泄放裝置類型,形成組合式泄放裝置。

即安全泄放裝置包括直接連接在承壓設備上的安全閥[2]、爆破片裝置、易熔塞泄放裝置、針銷式泄放裝置,以及組合泄放裝置(針銷承載截面彎折、折斷或剪切後開啟的非重閉式安全泄放裝置)。

其中組合泄放裝置包括爆破片裝置與安全閥組合裝置、爆破片與易熔合金塞串聯組合裝置、針銷式泄放裝置與安全閥組合裝置。

基本要求

1.滿足設備的工藝要求,具有良好密封性,所用材質能適應粘性大、毒性腐蝕性強、壓力有波動等介質;

2.能及時迅速排放器內介質,泄壓反應快,動作及時,無明顯滯後現象。

選用與安裝

安全泄放裝置的選用與安裝,應符合TSG21、TSG D0001、TSG R0005、TSG ZF001、TSG ZF003等安全技術規範和承壓設備標準的要求。

應充分考慮承壓設備各種工況及其組合時可能出現的最高壓力,凡可能存在其最高壓力超過設計壓力或最高運行工作壓力時,承壓設備應設置安全泄放裝置。

安全泄放裝置的選用與安裝,應考慮承壓設備類型、使用工況和承載介質類別、毒性、危險特性等因素,還應考慮承壓設備失效模式以及安全泄放裝置的失效模式。

安全泄放裝置排放能力應滿足承壓設備安全泄放量(在超壓工況下,能夠保障承壓設備安全所需要的最小泄放量)的需要,並且安全泄放裝置連接管路中管子、管件和閥門的口徑應滿足排放能力要求。

承壓設備安全泄放量和安全泄放裝置排放能力的計算見附錄圖冊圖1-7,並滿足相關標準的規定

安全泄放裝置進口管路應避免產生過大的壓力損失。安裝在室外的泄放管路管口應有防雨水、雜物落入或聚集等措施。

安全泄放裝置進出口管路一般不准許設置截斷閥。當需設置截斷閥時應加鉛封或鎖定,且保證截斷閥在全開狀態,截斷閥的壓力等級應不低於安全泄放裝置進出口管路的壓力等級,截斷閥進出口的公稱尺寸應不小於安全泄放裝置相應進出口的工稱尺寸。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