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修訂間的差異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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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编,出版社: 立信会计出版社。 | 《'''2022年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编,出版社: 立信会计出版社。 | ||
於 2024年6月27日 (四) 18:19 的最新修訂
《2022年版中國註冊會計師執業準則》,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編,出版社: 立信會計出版社。
書籍對於人類原有很重大的意義,但,書籍不僅對那些不會讀書的人是毫無用處,就是對那些機械地讀完了書還不會從死的文字中引申活的思想[1]的人也是無用的。 —— 烏申斯基[2]
內容簡介
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範財務審計秩序促進註冊會計師行業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21]30號)中「持續提升審計質量」和「完善審計準則體系」的要求,保持準則體系的內在一致性,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對《中國註冊會計師鑑證業務基本準則》等11項準則進行了一致性修訂。本次修訂對其他相關準則涉及會計師事務所質量管理準則、特殊目的審計準則以及中國註冊會計師職業道德守則的相應條款作出文字調整,不涉及實質性修訂。現予印發,於發布之日起施行。 本批准則生效實施後,《財政部關於印發中國註冊會計師執業準則的通知》(財會[2006]4號)、《財政部關於印發(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01號——註冊會計師的總體目標和審計工作的基本要求)等38項準則的通知》(財會[2010]21號)、《財政部關於印發<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504號——在審計報告中溝通關鍵審計事項>等12項準則的通知》(財會[2016]24號)以及《財政部關於印發(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01號——註冊會計師的總體目標和審計工作的基本要求)等18項審計準則的通知》(財會[2019]5號)中,相應的11項準則同時廢止。
作者介紹
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是在財政部黨組和理事會領導下開展行業管理和服務的法定組織,承擔着《註冊會計師法》賦予的職能、財政部黨組委託和財政部領導交辦的職能,以及協會章程規定的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