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守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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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年幼时父亲由于忙于做生意,母亲则是农务补贴家用,可说是由祖父母从小带大,小时常在祖父的杂货店玩,特别听祖父的话,蔡守训虽不 是特别聪颖,但非常用功。本来想考明星高中,但祖父说读师专后即有工作,蔡守训就去考台北师专当老师,师专毕业后于小学担任老师,后来考上中兴大学法律系,1995年开始担任法官。
曾审理过台糖弊案、邱小妹事件、陈水扁家庭密帐案等,以特别费案、国务机要费案、小灯泡案最受瞩目。
陈水扁的国务机要费案本由审判长周占春抽中,但由于吴淑珍的国务机要费案和扁案具有关联性,因此台北地方法院决定 要协调并案,启动协商机制。审理吴淑珍国务机要费案的蔡守训和审理扁案的周占春都认为两案有相牵连关系,为避免裁判歧异,都主张并案给对方。审核小组五位庭长最终的决议并案由蔡守训 负责,双方都表示:“充分尊重审核小组做成的决议,分案机制就是如此”;蔡并说:“平常心,但今后可能会忙一点了”。但是因为蔡守训和周占春对是否须羁押陈水扁的看法不同,引起应该 是后案并前案或小案并大案的案质疑。大法官解释并案不违宪;拉法叶案、力霸案、新瑞都案等也都是后案并前案,因此并非特例。
2008年12月30日,认定陈水扁涉及重罪,且有逃亡及勾串证人、湮灭证据之虞,裁定收押,全案正式进入审判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