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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於 2020年8月3日 (一) 05:03 由 水中莲對話 | 貢獻 所做的修訂 (added Category:軍政事件 using HotC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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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七事件,亦名東崗事件、或東崗慘案,是一宗發生於動員戡亂戒嚴時期的1987年3月7日,中華民國國軍小金門守軍射擊並屠殺無武裝的越南難民船事件。郝柏村於2000年出版的《八年參謀總長日記》中證實事件中的越南難民十九屍二十命全部遇害,但有在場士官見證不止此數。

背景

事件背景源自早先於1984年有一對中國大陸男女游泳至大膽島上岸,守軍大膽島指揮官少將副師長(陸軍步兵第一五八師)收容後送陸軍金門防衛司令部(金防部)處理,立即因違反防區戰備規定「第一線單位不得接受投誠」的軍令而遭司令官宋心濂上將解除職務(當時軍政合一,依金防部軍令為準)。以致當時的二膽島指揮官中校鍾副旅長(陸軍步兵第一五八師第四七三旅)因此下令:「任何人登陸二膽島,一律殺無赦!」迅即受命以中校軍銜破格榮升第四七二旅旅長(上校軍銜),統領烈嶼師南守備隊。宋心濂上將則於1985年12月轉任中華民國國家安全局局長。

事件前一周的1987年2月28日正午,一艘中國大陸漁船在大膽近海遭到國軍集火射擊而起火燃燒,在漁民揮舞白布以代白旗溝通下,仍經新任指揮官錢奕虎少將報准防衛部(司令官趙萬富上將)後調令戰車炮擊沉,殘存一人漂游至附近礁石後終告失蹤。格殺勿論而違反國際法的戰地守則,至此已貫徹無疑[1]

經過

1987年3月7日,白天有一艘越南難民船抵達金門申請政治庇護,但遭金防部拒絕,並派遣海龍蛙兵以成功艇將其拖至外海後訓誡離去。由於不明原因,此一戰情自始至終從未下達通報各海岸防衛基層單位,因此烈嶼師南區海防第一線各連官兵與復興嶼皆無預警該船可能漂回。

日暮前曾有大,16:37時小金門東崗西南灣附近發現該不明漁船靠近,防區第三連連長、兵器連連長、第一營營長、第四七二旅旅長與師部參三科(作戰)科長先後率領幹部到場指揮,經警告射擊、驅離射擊後漁船擱淺於「05」漁蚵港哨西側「小金門灘」上。漁船被兵器連66火箭筒射中穿透木船殼未爆後,有三人下船舉手投降並用國語溝通卻遭射殺。之後,防區第三連連長奉令帶兵上船搜索,發現該船機件故障而隨漲潮於霧中迷航入灣,所搭載均為無武裝的越南難民且已有死傷。旅長下令將所有船民無論死活搬至沙灘上,不准就醫或任何供給與救援,並在與師部密集通聯後確定將全數滅口;一彈未斃者,則再補一槍。耆老、婦女、孩童、一名孕婦與一名嬰兒皆無倖免。次日,由營部連衛生排的士兵奉令掩埋。掩埋時尚有存活而被活埋者,掙扎哭喊者亦被下令以軍用圓鍬擊殺,並即刻焚燒船身後就地掩埋於沙中以毀滅一切證據。最後發現一名被藏在船層夾板中的小男孩亦遭勒令處決。在場奉命看守的營部連士官事後統計屍首總數不止十九。

事件中,由於有醫護兵拒絕執行格殺令,旅長下令旅部連接管營部連防變。同日于海中國軍又擊沉一艘接近查看的中國大陸漁船,四人遇害[2],後來有退伍老兵另稱為「三八事件」。

事發後,陸軍步兵第一五八師師部(今烈嶼守備大隊」)與金門防衛司令部共通對國防部參謀本部隱瞞不報,金防部司令趙萬富上將更假裝不知情,直至五月廿日被國防部參謀總長郝柏村上將質詢時,趙司令尚謊稱是「打死水中共兵數名」;其後遷埋右向東坡另址,灌漿水泥封跡並築訓練牆於其上以掩人耳目。但亦有人士對此保留正反不同意見。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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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