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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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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碧玉Chen Bi Yu, 1948年07月14日), 中华民国司法院大法官。

事业

陈碧玉为国立政治大学法律学系学士,国立政治大学法律研究所硕士,美国乔治亚州奥古斯丁学院企业管理硕士。1974年律师考试检核及格。1981年特种考试公务人员甲等考试法制人员最优等及格。 1983年9月,陈碧玉辞去福建高分院法官一职赴美国并于1992年取得美国国籍。1989年,美国会计师考试及格。1995年至1996年,任美国马里兰州IMS Inc.财务长。

1996年8月,陈碧玉返回台湾,向司法院申请回任法官,同年10月4日获准。同年10月15日,陈碧玉飞赴美国驻香港总领事馆宣誓放弃美国国籍,生效后2天才到法院报到。2000年至2002年,陈碧玉任最高法院法官。2002年至2003年,任司法院大法官书记处处长。2003年至2010年,再度担任最高法院法官。2010年至2011年,任司法院司法人员研习所所长。2008年,陈碧玉为照顾在美国待产的女儿,曾申请美国绿卡(永久居留权),2009年放弃。

2011年,陈碧玉被提名为司法院大法官。在申报财产时,陈碧玉报称与丈夫台北荣总副院长苏东平拥有22笔土地,12笔房产,而且在美国也置有产业,夫妻仅有价证券及存款便达1.3亿元新台币。[1] 陈碧玉曾取得美国国籍、美国绿卡之事也引起争议,陈碧玉对此进行了解释。[2] 2011年6月17日,马英九发布总统令,特任陈碧玉、黄玺君罗昌发汤德宗为司法院大法官,任期自2011年10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止。[3]

视频

陈碧玉国籍争议 总统府力挺-民视新闻 2011-04-08 published – 民视综合频道
陈碧玉财产申报 身价上亿-民视新闻 2011-04-11 published – 民视综合频道








参考来源

外部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