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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 Fujian Province ),簡稱「閩」,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省級行政區。省會福州,位於中國東南沿海,東北與浙江省毗鄰,西北與江西省接界,西南與廣東省相連,東南隔台灣海峽與台灣省相望,福建省陸地總面積12.14萬平方千米。[1] 福建地勢呈「依山傍海」態勢,地勢西北高,東南低,境內山地、丘陵面積約占全省總面積的90%;地跨閩江、晉江、九龍江、汀江四大水系,屬亞熱帶海洋性季風氣候。 截至2019年底,福建省下轄福州、廈門、泉州、漳州、莆田、龍巖、三明、南平、寧德等9個地級市(其中1個副省級市),共有12個縣級市,44個縣,29個市轄區。 截至2018年末,福建省常住人口3941萬人,實現地區生產總值(GDP)35804.04億元,比上年增長8.3%。其中,第一產業增加值2379.82億元,增長3.5%;第二產業增加值17232.36億元,增長8.5%;第三產業增加值16191.86億元,增長8.8%。第一產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的比重為6.7%,第二產業增加值比重為48.1%,第三產業增加值比重為45.2%。全年人均地區生產總值91197元,比上年增長7.4%,在中國大陸31個省份中排名第10。

歷史沿革

名稱由來

因境內有福州、建州兩府,各取其首字而得名。唐開元二十一年(733年),設福建經略使才開始出現福建。

建制沿革

福建,遠古屬百越之閩越部落,《禹貢》屬揚州。在周朝為七閩地,春秋以後為閩越國。秦南平百越,置閩中郡。

漢高祖五年(前202年),承認騶無諸為閩越王於此。漢惠帝三年(前193年),分閩越地,封騶搖為東海王。建元六年(前135年),封騶無諸孫騶丑為閩繇王,復封余善為東越王,元鼎五年(前112年),閩越國叛亂,漢武帝率軍平息,並以其地險阻,故遷閩越人於江淮流域,而福建隸屬於會稽南部都尉管轄。

閩越國北遷之後,自漢始元二年(前85年)漢承認冶縣、置東部都尉開始,中經東部都尉從冶縣遷到章安(回浦),留下候官管理冶縣,隸屬於會稽郡,到設立南部都尉,再到建安十二年(207年)正式成立建安郡止,福建都在王朝軍事管制之下。

三國時屬吳國,設建安郡,轄建安、南平、將樂、建平(建陽)、東平(松溪)、昭武、吳興(浦城)以及候官、東安(南安、同安)共9縣。

西晉太康三年(282年),拆建安郡為建安、晉安兩郡,到梁天監年間(502~519年),又從晉安郡分出一個梁安郡,轄興化、泉、漳等地。自晉宋至齊梁,福建初屬於揚州,至普通六年(525年),福建屬下的建安、晉安、南安三郡又歸東揚州管轄。陳朝永定時(557~559年),陳武帝為羈縻陳寶應而設「閩州」,這是福建歷史上第一個省級建制。州治設在晉安(今福州),下領建、晉、南三郡。天嘉六年(565年),閩州罷,還屬東揚州。

隋大業三年(607年),把建安、晉安、南安三郡合併為一,稱建安郡;原設置的15個縣裁併為四(即閩縣、建安南安龍溪)。郡治由建安(建甌)移至閩縣。唐武德初年,設泉、建、豐三州,下轄10縣。州數和縣數均為隋代的二至三倍。

唐朝,福建屬江南道。景雲二年(711年),立閩州都督府,領有閩、建、泉、漳、潮五州。開元十三年(725年),閩州都督府改稱福州都督府,隸屬於江南東道,為福州名稱出現之始。開元二十一年(733年),為加強邊防武裝力量,設立軍事長官經略使。從福州、建州各取一字,名為福建經略軍使,與福州都督府並存。這是福建名稱出現之始。

五代十國時期,福建先後為閩國、殷國、南唐、吳越各國所據,區劃名稱幾經變遷。

後唐長興四年(933年),王延鈞稱帝,國號大閩,改元龍啟,升福州為長樂府,稱東都,領福、泉、建、汀、漳五州。

北宋時期,置福建路,行政區劃為福、建、泉、漳、汀、南劍六州及邵武、興化二軍。南宋孝宗時升建州為建寧府。福建路因此包括一府五州二軍;府、州、軍實際是同一級行政機構,共計8個,故福建號稱「八閩」。這時,福建全省有42個縣,成為東南全盛之邦。宋景炎元年(1276年),元軍攻破宋都臨安(今杭州),宋帝趙顯被俘。益王趙昰、廣王趙昺逃到福州,陸秀夫、陳宜中等擁立趙昰在福州即位,改元景炎,升福州為福安府,定為行都,力圖恢復宋室江山。後因王積翁叛變,南劍州失守,福州被元兵攻破,帝昰由朝臣擁戴渡海去廣東。

元朝時期,置福建等處行中書省。至元十五年(1278年),置行省於泉州。至元十八年(1281年)遷福州,次年還治泉州。至元二十年(1282年),又徙福州。至元二十二年(1284年),併入江浙行省。至元二十三年(1285年),復置。次年,改行尚書省。至元二十八年(1290年),併入江西。至元二十九年(1291年),仍置行中書省。大德元年(1297年),設福建平海行中書省,徙治泉州。大德三年(1299年)撤銷。至正十六年(1356年)復置。

明朝洪武元年(1368年),福建全省八路改為福州、建寧、延平、邵武、興化、泉州、漳州、汀州八府。洪武九年(1376年),置福建等處承宣布政使司。成化九年(1473年),恢復被廢為縣的福寧州,直隸於布政司。終明一代,福建設八府一州。清順治二年(1645年)五月,清兵攻下南京,南明弘光皇帝朱由崧被俘殺。鄭鴻逵、蘇觀生等迎唐王朱聿鍵來閩。六月,朱聿鍵在福州即皇帝位,建元隆武,改福建為福京、福州為天興府。翌年,隆武政權覆滅。

清代,福建區劃繼承明制,設福建布政使司。省下轄有福州、興化、泉州、漳州、延平、建寧、邵武、汀州八府及福寧州。順治十三年(1656年),鄭成功改廈門為「思明州」。康熙元年(1662年),鄭成功驅逐荷蘭殖民者後,改台灣為東都,設承天府,置天興、萬年兩縣,又在澎湖設安撫司。鄭經治理台灣時,把東都改名東寧,升天興、萬年兩縣為州。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清廷統一台灣後增設台灣府,屬福建統轄,下設三縣一廳。雍正二年(1724年),升福寧州為福寧府;十二年(1734年),升永春、龍巖兩縣為直隸州。光緒十一年(1885年),台灣府單獨設省。到清末統計,福建省共設有9府、2州、58縣、2廳。省與府之間還設4個分道作為派出機構:寧福道駐福州,轄福州府、福寧府;興泉永道駐廈門,轄興化府、泉州府、永春州;汀漳龍道駐漳州,轄汀州府、漳州府、龍巖州;延建邵道駐南平,轄延平府、建寧府、邵武府。此外,清代在福建設置閩浙總督(駐福州或杭州)和福建巡撫。督、撫原屬臨時設置,可是後來迄未取消。由於督、撫權力很大,成為全省最高軍事、民政長官,原來正式的省一級長官——布政使、按察使,反成屬官。另外,清朝還設置管領滿洲駐防旗兵的鎮守將軍,原和地方行政無關,卻兼管海關和糧儲道、鹽法道,遂也成省級官員。

辛亥革命後,歷屆中央政權均置福建省。民國2年(1913年),廢除府、州制度,分設東、南、西、北四路觀察使。民國3~16年(1914~1927年)改設閩海、廈門、汀漳、建安4個道;合併閩縣、侯官為閩侯縣,建安、甌寧為建甌縣;改永春州、龍巖州為永春縣、龍巖縣;廢除廳制,改平潭、雲霄為縣;析出同安縣的廈門島成立思明縣。經過改革,全省計有4道、61縣,仍然是省、道、縣三級建制。民國23年(1934年)末,廢除道的制度,成為省、縣兩級制;設10個行政督察專員區,分別駐長樂、福安、南平、仙遊、同安、漳浦、龍巖、長汀、邵武、浦城等地。這是福建劃分專區的開始。經過一段試行,又改劃為7個行政督察區。在這前後,對縣、市也作了調整。民國17年(1928年),從龍溪縣劃出華安縣;民國22年(1933年),改思明縣為廈門市;1934年,把光澤縣劃給江西省(1949年劃回);民國29年(1940年),從沙縣、明溪、永安縣各劃出一部分設立三元縣,從建甌劃出一部分設水吉縣;民國34年(1945年),柘洋(原屬霞浦)、周墩(原屬寧德)兩個特種區改建柘榮、周寧二縣;民國35年(1946年),把閩侯縣的鼓樓、南台、倉山等地劃出設立福州市。這樣,從民國35年(1946年)至1949年解放前夕,全省共分7個行政督察區、2市、67縣。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福建省人民政府駐福州市,直轄福州、廈門2市,分設8個專區、67縣。

1950年4月1日起,將第一至第八行政督察專員公署改冠以各該署駐地之縣名,即將第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改稱建甌行政督察專員公署,第二行政督察專員公署改稱南平行政督察專員公署,第三行政督察專員公署改稱福安行政督察專員公署,第四行政督察專員公署(原林森行政督察專員公署)改稱閩侯行政督察專員公署,第五行政督察專員公署改稱晉江行政督察專員公署,第六行政督察專員公署改稱龍溪行政督察專員公署,第七行政督察專員公署改稱永安行政督察專員公署,第八行政督察專員公署改稱龍巖行政督察專員公署。

1951年,設立縣級市泉州市、漳州市,分別劃歸晉江專區署和龍溪專區署管轄。建甌專區改名為建陽專區。

1953年,原由晉江專區領導的泉州和龍溪專區領導的漳州二市改由省轄。

1956年,設南平市,為省轄市;撤銷閩侯、永安、建陽三專區。原閩侯專區所屬閩侯縣改由省直轄,原閩侯專區所屬閩清縣改歸南平專區管轄,連江、長樂、羅源三縣改歸福安專區管轄,福清、永泰、平潭等三縣改歸晉江專區管轄。撤銷永安專區,將所轄明溪、三元二縣改歸南平專區管轄,大田縣改歸晉江專區管轄,永安、寧化、清流改歸龍巖專區管轄。撤銷建陽專區,將所轄建甌、浦城、邵武、建陽、崇安、松溪、政和、光澤、水吉九縣全歸南平專區管轄。撤銷水吉、柘榮、寧洋三縣,並將三元、明溪二縣合併改稱三明縣。

1958年,原由省直轄的泉州市劃歸晉江專區署管轄,漳州市劃歸龍溪專區署管轄,南平市劃歸南平專區管轄,閩侯縣劃歸福州市管轄,同安縣劃歸廈門市管轄。

1959年,恢復閩侯專區,轄閩侯、閩清、連江、長樂、羅源、福清、永泰、平潭等八縣,專署駐閩侯縣。

1960年,設立三明市,由省直轄,設立清寧縣,撤銷清流、寧化二縣。撤銷南平縣,將其併入南平市。

1963年,設立三明專區,三明市劃歸三明專署管轄。

1970年,原南平、福安、閩侯、晉江、龍溪、龍巖、三明等7個專區改為地區。

1971年,閩侯地區改為莆田地區,行署駐莆田縣;福安地區改為寧德地區,行署駐寧德縣;南平地區改為建陽地區,行署駐建陽縣

1973年,莆田地區所屬閩侯縣,劃歸福州市管轄。

1975年,恢復柘榮縣,屬寧德地區管轄。撤銷松政縣,恢復政和縣、松谿縣,屬建陽地區管理。

1981年,撤銷龍巖縣,改為龍巖市(縣級),由龍巖地區行署代省管轄。

1983年4月,改莆田地區改為莆田市,擴大福州的管轄範圍。原由莆田地區管轄的閩清、永泰、福清、長樂、平潭五縣和寧德地區管轄的連江、羅源二縣劃到福州,加上原轄的閩侯縣,福州共轄8個縣。9月,設立莆田市(地級),原莆田地區管轄的莆田、仙遊二縣劃歸莆田市領導。撤銷邵武縣設立邵武市(縣級),劃歸建陽地區行署代省管轄。

同年,還撤銷三明地區,三明市由縣級市升格為地級市,原由三明地區管轄的永安、寧化、清流、明溪、建寧、泰寧、將樂、沙縣、尤溪、大田10個縣劃歸三明市管轄。 1984年9月,撤銷永安縣設立永安市(縣級),劃由三明市代省管轄。

1985年,漳州市升為地級市,撤銷龍溪地區;龍海、雲霄、漳浦、詔安、長泰、東山、南靖、平和、華安縣劃歸漳州市。泉州市升為地級市,撤銷晉江地區;惠安、晉江、南安、安溪、永春、德化、金門縣劃歸泉州市。1987年新設置石獅市、廈門市湖裡區兩個縣級行政機構;廈門市的郊區更名為集美區。

1988年,建陽地區行政公署駐地由建陽縣遷至南平市,並更名為南平地區。南平行署仍轄南平市、邵武市、建陽縣、建甌縣、順昌縣、浦城縣、崇安縣、松谿縣、政和縣、光澤縣。撤銷寧德縣,設立寧德市(縣級市)。為寧德地區行政公署駐地。 1989年8月21日起,撤銷崇安縣,設立武夷山市(縣級市)。11月13日,撤銷福安縣,設立福安市(縣級市)。

1990年8月15日起,撤銷漳平縣,設立漳平市(縣級市)。12月26日,撤銷福清縣,設立福清市(縣級市)。

1992年,撤銷晉江縣設立晉江市(縣級);撤銷建甌縣設立建甌市(縣級市)。原行政區劃均不變,亦不增加機構和編制。

1994年,撤銷南平地區,設立南平市(地級市)。撤銷南平市(縣級市),設立延平區。撤銷長樂縣,設立長樂市(縣級市);撤銷建陽縣,設立建陽市(縣級市)。 2014年5月,撤銷建陽市,設立南平市建陽區。同年12月,撤銷永定縣,設立龍巖市永定區。 2017年11月,撤銷長樂市,設立福州市長樂區。

地理環境

位置境域

福建地處中國東南部、東海之濱,陸域介於北緯23°33′至28°20′、東經115°50′至120°40′之間,東隔台灣海峽,與台灣省相望,東北與浙江省毗鄰,西北橫貫武夷山脈與江西省交界,西南與廣東省相連,連接長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與台灣隔海相望,是中國大陸重要的出海口,也是中國與世界交往的重要窗口和基地。全省陸域面積12.4萬平方公里,海域面積13.6萬平方公里。


福建境內峰嶺聳峙,丘陵連綿,河谷、盆地穿插其間,山地、丘陵占全省總面積的80%以上,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稱。地勢總體上西北高東南低,橫斷面略呈馬鞍形。因受新華夏構造的控制,在西部和中部形成北(北)東向斜貫全省的閩西大山帶和閩中大山帶。兩大山帶之間為互不貫通的河谷、盆地,東部沿海為丘陵、台地和濱海平原。

陸地海岸線長達3752千米,以侵蝕海岸為主,堆積海岸為次,岸線十分曲折。潮間帶灘涂面積約20萬公頃,底質以泥、泥沙或沙泥為主。港灣眾多,自北向南有沙埕港、三都澳、羅源灣、湄洲灣、廈門港和東山灣等6大深水港灣。島嶼星羅棋布,共有島嶼1500多個,平潭島現為全省第一大島,原有的廈門島、東山島等島嶼已築有海堤與陸地相連而形成半島。

氣候

福州氣候屬亞熱帶海洋性季風氣候,溫暖濕潤 。福建靠近北回歸線,受季風環流和地形的影響,全省70%的區域≥10℃的積溫在5000-7600℃之間,雨量充沛,光照充足,年平均氣溫17-21℃,平均降雨量1400-2000毫米,是中國雨量最豐富的省份之一,氣候條件優越,適宜人類聚居以及多種作物生長。

氣候區域差異較大,閩東南沿海地區屬南亞熱帶氣候,閩東北、閩北和閩西屬中亞熱帶氣候,各氣候帶內水熱條件的垂直分異也較明顯。

水系

福建水系密布,河流眾多,河網密度達0.1公里/平方公里。全省河流除交溪(賽江)發源於浙江,汀江流入廣東外,其餘都發源於境內,並在本省入海,流域面積在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共有683條,其中流域面積在5000平方公里以上的主要河流有閩江、九龍江、晉江、交溪、汀江5條。閩江為全省最大河流,全長577千米,多年平均徑流量為575.78億立方米,流域面積60992平方公里,約占全省面積的一半。由於屬山地性河流,河床比降較大,水力資源豐富,水力資源蘊藏量居華東地區首位。

自然資源

土地

根據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數據,2010年全省土地總面積1239.34萬公頃,其中:農用地面積1095.55萬公頃,建設用地面積72.92萬公頃,未利用地面積70.87萬公頃。農用地中,耕地面積133.85萬公頃。 耕地主要集中在沿海平原、沿河流域、山間谷地與低丘陵梯田等地。紅壤、黃壤為福建省主要土壤類型,磚紅壤性土與磚紅壤化紅壤也有分布。

河流

主要河流有閩江、晉江、九龍江、汀江、木蘭溪。由於降水豐沛,全省河川年徑流量達1168億立方米(閩江水量超過黃河)。多數河流落差大且水流湍急,水力理論蘊藏量達1046萬千瓦,可裝機容量705.36萬千瓦。沿海平均可利用的潮水面積約3000多平方千米,可供開發利用的潮汐能蘊藏量在1000萬千瓦以上。

海洋

陸地海岸線長達3752千米,居全國第二;海岸線曲折率1:7.01,居全國第一位。曲折的海岸線形成大小港灣125個,其中深水港灣22處,可建5萬噸級以上深水泊位的天然良港東山灣、廈門灣、湄洲灣、興化灣、羅源灣、三沙灣、沙埕港等7個,重要的海港有福州港、廈門港、泉州港等。沿海大於500平方米的島嶼1321個(其中有居民島嶼98個),居全國第二位,占全國的1/5。

森林

福建的森林覆蓋率為65.95%,居全國首位。擁有1.15億畝的森林面積,全國六大林區之一。有的已闢為自然保護區,如三明莘口格氏栲保護區建甌萬木林保護區、福建武夷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及漳江口紅樹林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等,福建林區可分為中西部亞熱帶常綠闊葉林區和東部亞熱帶季風雨林區。

礦產

福建省屬於環太平洋成礦帶中的重要成礦區之一,礦產資源比較豐富。截至2001年底,福建省已發現礦種118種,主要礦產有鐵、錳、銅、鉛鋅、鎢、鉬、鈮鉭、金、銀、無煙煤、石灰岩、螢石、葉蠟石、石英砂、高嶺土、飾面用花崗岩等。其中已探明儲量75種,能源3種、金屬34種,非金屬36種,水氣2種。探明各類礦床近1000個,其中中型礦床100個,大型礦床60個,礦產潛在價值2400億元以上。

植物

福建地處泛北極植物區的邊緣地帶,是泛北極植物區向古熱帶植物區的過渡地帶。全省分布有高等植物4703種,約占全國的14.3%,其中蕨類382種、裸子植物70種、被子植物4251種;其中蘭科植物有60屬119種6變種。此外,有苔蘚361種、真菌486種。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植物有52種,其中:國家Ⅰ級7種,國家Ⅱ級45種;列入福建省第一批地方重點保護珍貴樹木的有25種。全省可供開發利用的野生植物達3000多種。

人口民族

數量

常住人口

根據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福建省常住人口為36894216人,同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時的34714835人相比,十年共增加2179381人,增長6.28%,年平均增長率為0.61%。 2017年末全省常住人口3911萬人,比上年末增加37萬人。其中,城鎮常住人口2534萬人,占總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鎮化率)為64.8%,比上年末提高1.2個百分點。戶籍人口城鎮化率為47.78%,比上年末提高2.25個百分點。全年出生人口58.4萬人,出生率為15.0‰;死亡人口24.1萬人,死亡率為6.2‰;自然增長率為8.8‰。

家庭戶人口

2010年福建省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戶11206844戶,家庭戶人口為33397662人,平均每個家庭戶的人口為2.98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的3.53人減少0.55人。

年齡構成

2017年末福建省常住人口中,0-14歲人口為645萬人,占16.5;15-64歲人口為2922萬人,占74.7;65歲及以上人口為344萬人,占8.8%。

城鄉人口

2014年福建省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鎮的人口為21064429人,占57.09%;居住在鄉村的人口為15829787人,占42.91%。同2000年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城鎮人口增加6632419人,鄉村人口減少4453038人,城鎮人口比重上升15.52個百分點。

流動人口

2014年福建省常住人口中,居住地與戶口登記地所在的鄉鎮街道不一致而且離開戶口登記地半年以上的人口11074527人,其中市轄區內人戶分離的人口為830446人。具有外省戶籍的遷入人口為4313602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居住地與戶口登記地所在的鄉鎮街道不一致且離開戶口登記地半年以上的人口增加5163304人,增長87.35%,具有外省戶籍的遷入人口增加2168334人,增長101.08%。

資料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