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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樂器協會

來自 搜狐網 的圖片

中國樂器協會(英文全稱:China Musical Instrument Association,縮寫為 CMIA)成立於1989年,是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批准,由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領導,中國輕工業聯合會(原國家輕工業部)代管的全國性、行業性、非盈利性社會團體法人單位,由中國境內各種樂器生產、經營企業以及相關的科研、教學、文化、服務等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自願組成。

目錄

會員單位

協會現有團體會員單位600餘家,以鋼琴調律師、提琴製作師及音樂教育演藝專家為主的個人會員2000餘人,下設鋼琴、提琴、民族樂器等十七個分支機構[1],各分支機構按專業分類在協會授權的業務範圍內開展行業活動。

協會宗旨

協會宗旨是為會員、行業和政府服務。在政府指導下,承擔全國樂器行業的調研分析、信息服務、協調自律、展覽展示、專業培訓、諮詢服務、國際交流與合作等相關工作,促進行業科學發展。

協會堅持「傳承、敬業、創新、進取」精神,以「讓樂器成為家庭標配,音樂成為生活剛需」為目標,提倡「每個人一生學會一件樂器[2],每個家庭一年聽一場音樂會」,秉承開放包容、合作發展理念,與社會各界精誠合作,不斷提升樂器品質,擴大音樂人口,為樂器強國目標的實現而奮鬥

協會章程

(經民政部 民社登〔2021〕1224號文件核准通過)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中國樂器協會,英文名稱:

,縮寫為CMIA。本會是由中國境內各種樂器生產、經營企業以及與之相關的科研、教學、文化等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對樂器行業發展有貢獻、有影響的個人自願結成的全國性、行業性社會團體,是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本會會員分布和活動地域為全國。

第二條本會的宗旨是:依法治會,為會員、行業和政府服務,在政府和企業之間發揮橋樑和紐帶作用。

本會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愛國主義精神,遵守社會道德風尚,自覺加強誠信自律建設。

第三條本會堅持中國共產黨的全面領導,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的規定,設立中國共產黨的組織,開展黨的活動,為黨組織的活動提供必要條件。

本會的登記管理機關是民政部,黨建領導機關是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

本會接受登記管理機關、黨建領導機關、有關行業管理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四條本會負責人包括理事長、副理事長和秘書長。

第五條本會的住所設在北京市

本會的網址:www.cmia.com.cn。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本會的業務範圍:

(一)制訂並推動行規行約實施,加強行業自律和行業規範建設;維護市場秩序,促進行業公平競爭;

(二)反映行業合理訴求,維護行業和會員合法權益;

(三)受政府委託起草行業發展規劃,承辦政府有關部門授權或委託辦理的相關工作,向政府部門提出有關行業發展的政策建議;

(四)受政府委託承辦或根據市場和行業發展需要舉辦樂器展覽會;組織會員參加在境外舉辦的國際樂器展會;

(五)參與國家和行業標準(產品標準、職業標準)的制(修)訂工作,並組織標準的貫徹實施;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對本行業的產品質量進行調查和監督,發布行業產品質量信息;

(六)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開展行業技術培訓、職業技能考核鑑定和科技成果鑑定工作,組織行業職業技能競賽活動;

(七)組織多樣形式的技術、貿易交流平台和各種推動樂器產業發展的文化活動;參與培育和共建國內產業集群;開展國內、國際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活動,推動行業技術進步;

(八)對全行業生產、經營、技術創新、市場情況進行調研,掌握市場發展動向,引導行業及產品結構的優化調整,促進行業發展和技術進步;

(九)開展技術諮詢與技術服務工作,根據授權開展行業信息統計,做好行業信息的收集、分析、管理和發布,為企業提供信息服務,為政府制訂產業政策提供依據;

(十)開展社會音樂培訓、考評和音樂文化活動;

(十一)承擔本會會員和其它社會組織委託辦理的有關事項;

(十二)加強國內跨行業和國際同行業之間的交流與合作,吸收國內外資源,優化、改善行業發展環境。

業務範圍中屬於法律法規規章規定須經批准的事項,依法經批准後開展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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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