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英文名:Chinese Foundation for Teacher Development),简称中国教师基金会。宗旨是促进教师发展。
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是经国务院批准、教育部主管、在民政部注册成立的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前身是成立于1986年的中国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2009年,经教育部党组研究并报民政部同意,更名为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慈善法》颁布之后,经向民政部申请,被民政部认定为慈善组织,并获得公开募捐资格。2015年被评为3A级基金会。
2019年12月17日,登榜“界面新闻2019中国最透明慈善公益基金会TOP50[1]”。
发展历史
1986年,为提高教师地位,扩大教师影响,促进教师待遇改善和教师队伍中突出问题的解决,由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教育委员会主任的李鹏同志提议,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中国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
1998年1月8日,原国家教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制定了《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规定》。其中第六条规定:“奖励‘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工作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全国教育工会、中国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统一组织领导。”
自1986年国家建立教师奖励制度和成立基金会以来,共支出奖金和组织奖励性活动经费近亿元,奖励了近5万名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全国模范教师。组织了数十次全国性的奖励性质的教师考察、参观、讲学等活动,参加教师约2万余人,资助了边远贫困地区教师中出现的特殊困难,在全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在基金会的影响和示范推动下,全国大多数省及一些地(市)县成立了类似的基金会。
2009年,经教育部党组研究并报民政部同意,更名为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慈善法》[2]颁布之后,经向民政部申请,被民政部认定为慈善组织,并获得公开募捐资格。2015年被评为3A级基金会。
下设机构
校园安全与教师发展专项基金是由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于2013年3月设立。校园安全与教师发展专项基金面向全国校园安全领域和教师发展领域,开展教育公益事业和教育安全领域的公益性社会机构,由校园安全与教师发展专项基金管委会负责日常运营。
专项基金主要用于资助和奖励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科研部门、教育行政部门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资助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参加教育教学方面的培训;重点开展校园安全建设方面的资助、奖励培训业务,进一步增强教师及教育工作者校园安全意识,提高校园安全防范能力及应急处理能力,营造一个健康安全的校园环境。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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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2019中国最透明慈善公益基金会排行榜发布,五家基金会满分夺冠,搜狐,2019-12-31
- ↑ 解读《慈善法》,搜狐,2019-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