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女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义女 |
义女其与结拜相似,认作的女辈的女性幼者为女,此人即为义女,属干亲。当今随着时代发展,义女的称呼已经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如今,北方地区则大多称"义女"叫做"干女儿";而结拜的兄弟姐妹称为"义兄"、"义弟"、"义姐"、"义妹",北方地区则大多称为"干哥哥"、"干弟弟"、"干姐姐"、"干妹妹"。在法律称谓上,民间对收养来的孩子称为养子女,抚养双亲为养父母。
基本信息
中文名 义女[1]
注音 yì nǚ/rǔ [2]
词义 行义助人的女子
词语解释
【注音】:yì nǚ/rǔ
义女,又名干女儿。义女--结义兄弟姐妹的女儿或情同女儿的晚辈。
非本生之女而认作为女者,一定要两厢情愿,且必须是结义兄弟姐妹的女儿或情同女儿的晚辈!
概念:即血缘和亲缘关系以外的并经社会约定仪式见证承认的女儿关系,在旧中国时期较为常见,特别是在江湖人士之间。
典故
非己所生而抚养或收认的女儿
【出处】:元 乔吉 《两世姻缘》第三折:"小娘子本为义女,他却诈作亲生。"《古今小说·陈御史巧勘金钗钿》:"我举眼无亲,见了你,如见我女儿一般。你做我的义女肯么?"
【示例】:《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三四回:"我是当女儿嫁的。不信,你到他家去查那婚帖。我们写的是义女,不是甚么鸦头。"
行义助人的女子
【出处】:《镜花缘》第二六回回目:"遇强梁义女怀德,遭大厄灵鱼报恩。"
详细释义
养女有赡养义务,义女是认作的。
在法律称谓上,民间对收养来的孩子称为养子女,抚养双亲为养父母。
认干女儿行为仅仅是民间的一种习俗而已,在法律上面没有效力,也不需要法律的许可,因而同样不具备必须承担赡养义务,而办理相关程序法律认可手续者为养女。
民间习俗也可称义女或干女儿,经过法定程序的养女必须承担赡养义务。义女并不能说有赡养,不过可以在子女不在的时候起到赡养父母的道德标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