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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中央气象局地震震度分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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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中央气象局地震震度分级是台湾使用的地震震度分级,由交通部中央气象局制定,以地动加速度与地动速度来区分,分为0级、1级、2级、3级、4级、5弱、5强、6弱、6强、7级,共10个等级。
历史
台湾的地震观测始于日治时期,2000年8月之前的震度分级是沿用日本1936至1948年所使用的震度分级,将震度分成0级至6级,共7个等级,震度6级为地动加速度在250gal以上。[1]1999年921大地震时中央气象局曾记录到地动加速度超过980gal的资料,由于测得震度6级的地区广阔,不利于受灾情况之研判,中央气象局在2000年8月公告增加一个震度分级,以地动加速度400gal作为震度6级的上限,400gal以上定为震度7级。
由于震度5级与6级的区间较宽,不利于区分灾情,且因为地震仪解析度与地震站密度的增加,原有的震度分级计算容易在小规模地震测到高震度,但此高震度范围小、时间短暂,不致造成灾情,中央气象局决定将震度5级细分为5弱与5强、6级细分为6弱与6强,并修改震度计算流程,新制震度分级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2]
参考文献
- ↑ 吴逸民. 震度Intensity. 地质百科. 经济部中央地质调查所. [2019-11-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26).
- ↑ 震度新分级 应变更实用 (PDF) (新闻稿). 交通部中央气象局. 2019-12-18 [2019-12-19].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9-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