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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中央氣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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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全稱中華民國交通部中央氣象局,中文簡稱中央氣象局或氣象局,英文簡稱CWB)是中華民國政府的地球科學(含氣象、氣候、海象、地震、天文)專責機構,負責上述項目之觀測及預報業務,除了向公眾發布氣象預報、海象測報與地震報告之外,也是災害性天氣預報(颱風警報、豪雨特報、強風特報、低溫特報等)發布,以及中華民國《氣象法》法定氣象事業督導之機關。
沿革
- 1941年7月1日,國民政府在重慶成立「中央氣象局」,直屬於行政院[1],管轄全國的氣象、地震觀測業務,並接受內政部委託編制國民曆。
- 1945年,抗戰勝利,中央氣象局遷往南京,改隸教育部。
- 1947年3月,中央氣象局改隸交通部。
- 1949年,中央氣象局遷廣州。
- 1950年,中央氣象局遷臺灣臺北(一說是1949年遷臺)。
- 1958年7月,中央氣象局奉令裁併,松山氣象臺由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代管,業務交由臺灣省氣象所辦理。
- 1971年7月1日,以臺灣省氣象局為基礎恢復建制成立「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成為交通部的附屬機關。
- 1996年3月,中央氣象局新大樓完工。
臺灣省氣象局
- 1896年7月12日,日治時期的臺灣總督府以府令21號公佈設立「臺北、臺中、臺南、恆春、澎湖島測候所」(氣象站)。8月10日,成立「臺灣總督府臺北測候所」,隔年12月19日遷往現址,首位負責人為近藤久次郎,他在日本政府統治臺灣次年就抵臺擔任技手兼臺灣總督府測候所所長,後任臺北測候所長。
- 1934年,改稱為「臺北觀測所」。
- 1937年3月3日,第一次改建。
- 1938年,成立「臺灣總督府氣象臺」,掌管全臺灣、澎湖地區的氣象、地震觀測單位。
- 1945年,戰後,中華民國接收臺灣後,政府派石延漢接收臺灣省氣象設施,成立「臺灣省氣象局」,隸屬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後改隸臺灣省政府。
- 1948年1月,改制為「臺灣省氣象所」,改隸臺灣省政府交通處。
- 1965年9月1日,改制為「臺灣省氣象局」。
- 1971年7月1日,中央氣象局以臺灣省氣象局為基礎恢復建制。
未來
將隨著環境資源部的成立而改隸更名為「環境資源部中央氣象署」[2]。
參考文獻
- ↑ 劉昭民. 中華氣象學史(增修本). 臺北市. 2011. ISBN 9789570525656.
- ↑ 行政院會通過「內政部組織法」修正草案等43項組織法草案 .新聞傳播處.107-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