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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所镇 |
中文名 :前所镇 所属地区: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 |
前所镇,隶属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地处绥中县西南部,东与高岭镇接壤,南临渤海,西与西甸子镇相望,北接永安堡乡, 行政区域面积69平方千米。 明宣德三年(1428年),在急水河堡置中前千户所并建城池,属前屯卫;1984年,改前所镇。 截至2018年末,前所镇户籍人口为27530人。 截至2020年6月,前所镇辖10个行政村, 镇人民政府驻前所村。 2011年,前所镇财政总收入684.7万元,比上年增长8.2%。农民人均纯收入8130元,比上年增长6%。 2018年,前所镇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43个。 [1]
位置境域
前所镇地处绥中县西南部,东与高岭镇接壤,南临渤海,西与西甸子镇相望,北接永安堡乡,行政区域面积69平方千米。
地形地貌
前所镇境内南北呈狭长条状,地势北高南低,北部多丘陵,南部多平原。
气候
前所镇多年平均气温11℃。年平均降水量600毫米。
水文
前所镇境内强流河由北向南沿境内西侧注入渤海。
自然资源
前所镇有耕地面积3.5万亩。
人口
2011年末,前所镇总人口22049人。总人口中,男性11803人,占53.5%;女性10246人,占46.5%;18岁以下4100人,占18.6%;19—59岁14202人,占64.4%;60岁以上3747人,占17%。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达19624人,占89%;有少数民族2425人,占11%。2011年,人口出生率8.94‰,人口死亡率6.47‰,人口自然增长率2.47‰。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310.5人。 2017年末,前所镇常住人口为23479人。 截至2018年末,前所镇户籍人口为27530人。
经济
综述
2005年,前所镇实现社会总产值9.54亿元,财政收入1600万元,人均收入3925元。 2011年,前所镇财政总收入684.7万元,比上年增长8.2%。农民人均纯收入8130元,比上年增长6%。 2018年,前所镇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43个。
农业
前所镇粮食作物以玉米为主。2011年,前所镇生产粮食12000吨,其中玉米9193吨。主要经济作物有蔬菜等。2011年,蔬菜种植面积6340亩,产量75200吨。 前所镇畜牧业以饲养生猪、牛、家禽为主。2011年,前所镇生产肉类5837吨。 2011年,前所镇果园面积10500亩,果树35万株,水果总产量28000吨;苹果种植株数27万株,产量2.1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