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省级市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副省级市,又称副省级城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基于行政级别设置的城市自治制度。正式施行于1994年2月25日,其前身为计划单列市。根据1994年2月25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中编[1994]1号),经中共中央、国务院同意,原14个计划单列市和杭州市、济南市共16个市的行政级别定为副省级。在重庆市升格为直辖市后,当前的副省级市共有15个[1]。
概况
1995年,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关于副省级市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编发[1995]5号),明确将前述16个市定为“副省级市”,由所在省的省委、省政府下辖。1997年3月,重庆市升格为直辖市[2]后,副省级市减少为15个。在后来的使用中,“副省级城市”这一名称也被习惯性的使用,包括很多官方场合,但就中央编办最初的文件来说,“副省级市”当为规范的名称。
副省级市是指城市的“行政级别”,不是指城市的“行政区划级别”。所谓的行政级别,是指城市的行政机构,也就是政府机关主要领导的级别,主要是指市长、副市长、市政府的组成机构、工作部门等领导的行政级别。也就是说,副省级城市的市长的行政级别是副省(部)级,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长、市政协主席职务列入《中共中央管理的干部职务名称表》,其职务任免由省委报中共中央审批。在“行政区划级别”上,副省级市仍然属于地级市。
副省级市列表
副省级市目前有15个,按照中国地理大区的顺序分別如下:
註:青岛、大连、宁波、厦门、深圳是计划单列市,其他的都是省会城市。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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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我国副省级城市共有15个 这两个副省级城市没有211大学 ,搜狐,2017-11-27
- ↑ 1997年3月24日:全国人大批准设立重庆直辖市,网易,202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