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利弗·哈特
奥利弗·西蒙·达西·哈特(Oliver Simon D'Arcy Hart;1948年10月9日-),生于芬兰赫尔辛基。英裔美国 经济学家,拥有美国与英国双重国籍经济学家。
奥利弗·哈特 Oliver Har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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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英国伦敦 | 1948年10月9日
居住地 | 美国麻萨诸塞州剑桥 |
国籍 |
英国 美国 |
母校 |
剑桥大学国王学院(B.A.) 华威大学(M.A.) 普林斯顿大学(Ph.D.) |
机构 |
哈佛大学 麻省理工学院 伦敦政治经济学院 |
研究领域 | 法律经济学 |
奖项 | 诺贝尔经济学奖(2016) |
他关注契约理论、企业理论、公司金融和法律经济学等研究领域,是合同理论、现代厂商理论和公司财务理论的创立者之一。
1969年,获得伦敦国王学院和剑桥大学文学学士学。
1972年,获得沃里克大学文学硕士学位。
1974年,获得普林斯顿大学博士学位。
1981年,加入伦敦经济学院(LSE)担任经济学教授之前,他曾在埃塞克斯大学和其他机构担任经济学讲师。后来,他在麻省理工学院(Massachusett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担任教授和经济学客座教授( MIT)和LSE。
1993年,加入哈佛大学经济学系。
1997年,成为Andrew E. Furer经济学教授。
目录
201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
2016年,哈特凭借 “在契约理论方面的贡献” 与 芬兰经济学家本特·霍尔姆斯特伦共同获得当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1][2][3][4]。
他对后来所谓的“不完整合同”进行了开创性的研究,其中没有对所有可能的情况都充分说明了缔约方的权利和责任(因为并非可以预见所有可能的情况),这影响了替代性 “基本” 合同的设计。涉及财产权分配的合同公司之间的关系以及私有公司中经理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他的工作还有助于合理化有关特定公共服务应由私人承包还是由政府运营的决策。
哈特 的 契约理论[2][3][4]
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原因[1][2][3][4]
著作
专著《企业、合同与财务结构》是其代表作,书中他进一步发展了产权理论,提出了“不完全合同”理论。他认为,合同双方不可能完全明晰所有可能情况中的权利与义务,这会影响到权利和控制的配置。他认为,企业财务合同与结构安排只有在这种理论下才能最合理的分析,财务工具可视为产权安排的工具。这个理论与旧产权理论有著重要不同,也引发了很大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