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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象代言指的是品牌形象代言,亦即以形象代言的方式傳達品牌獨特、鮮明的個性主張,使產品得以與目標消費群建立某種聯繫,順利進入消費者的生活和視野,達到與之心靈的深層溝通,並在其心中樹立某種印象和地位,使品牌變成一個有意義的帶有附加價值的符碼。它通過一定的媒介或載體傳播訴諸目標受眾,從而在品牌如雲的市場中樹立和打造個性化的品牌形象。
目錄
代言作用
當今媒體從電視到報刊甚至通過一定渠道流通的DM雜誌[1],我們可以看到泛濫成災的俊男美女廣告充斥耳目,依廠家之言這就是品牌的形象代言。但這些毫無個性特色可言的廣告往往如過眼煙雲,難以令人產生美感,留下深刻的印象。我們說這樣的形象代言充其量只是形象的軀殼,過於淺浮,並未觸及到品牌的深層內核,對品牌的塑造並沒有多大的幫助。
表現形式
品牌形象代言因其品牌背景文化、市場定位、產品類別及品牌個性化、差異化等綜合因素的需要,可以選擇不同的形象代言表現形式,以求達到更迅捷地進入目標受眾眼帘,提升品牌知名度和美譽度,占領目標市場的目的。
創立人代言
從世界經濟進入品牌經濟時代的100多年來,我們發現許多傳奇、經典品牌的創立人因其生活經歷、自身秉性等因素的影響,其本人就具
有較為濃厚的傳奇色彩和影響他人的人格魅力。
動漫卡通代言
隨着現代計算機「動漫技術」的日趨成熟,以活潑可愛的動漫卡通人物或動物為形象代言,通過個性鮮明、色彩濃厚的感性訴求引發目標受眾的好感,是服裝服飾、兒童用品及飲食服務等行業品牌吸引受眾的有效途徑[2]。
社會名人代言
社會名人形象代言包含科學家、社會學家及社會知名人士等在媒體和社會公眾中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響力的社會公眾人物。以社會名人為品牌形象代言具有可信度高和相對的權威性,容易為目標受眾接受、認可的特點。
虛構人物代言
虛構人物形象代言,即指品牌根據該品牌背景、文化及市場定位的需要,虛構一人物對品牌的文化理念、價值取向等內涵進行合理的形象化演繹,以此博得目標消費者的認可與共鳴,從而達到對品牌產生認同和好感、維繫消費者品牌忠誠度的目的。
吉祥動物代言
以熊貓、猴子、海豚、獅子等吉祥、可愛的動物為形象代言,對於確立品牌的個性化和差異化,增強目標受眾的親和力同樣具有獨到的作用。
明星代言
影視明星形象代言既包含電影、電視演藝明星,也包含歌星、戲劇舞蹈演員、體壇名將等公眾矚目的人物。利用影視明星已經具有的知名度和積聚的人氣,帶動新晉品牌實現知名度的迅速飈升,維持品牌的良好形象,達到與目標受眾的心靈溝通,是中外許多品牌的慣常做法。如「SK-II」以張曼玉、關之琳、劉嘉玲、張庾玄等明星、歌星為品牌形象代言,「孔府家酒」以王姬、劉歡為品牌形象代言,以及近期白沙集團以劉翔為品牌形象代言都收到了良好的廣告效果。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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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什麼是DM雜誌?,多媒體數字報紙
- ↑ (論文)企業專屬的形象代言人——卡通形象代言人分析,道客巴巴,2015-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