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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文瀚

图片来自香港终审法院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

母校    香港大学

出生    1961年

性质    香港终审法院常任法官

林文瀚(1961年),现任香港终审法院常任法官

简介

香港出生,1983年于香港大学取得法学士衔,翌年考获法学专业证书及大律师资格,1985年起私人执业[1]。执业范围主要是财产法和家事法。[2]

经历

2001年获香港司法机构委任为区域法院法官,2003年则获委任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3]。同时,他多次担任调解工作小组成员主席[4] ,2012年获香港司法机构委任为高等法院上诉庭法官[5]。 他曾审理多宗重大案件,包括电讯盈科私有化、已故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遗产争夺事件外佣居港权案[6]及禁蒙面法司法复核案。

林文瀚法官于2021年7月30日获委任为终审法院常任法官。

林法官于2001年加入司法机构出任区域法院法官。于2003年,他获委任为原讼法庭法官。他于2003至2009年期间,担任土地审裁处庭长,于2008年至2011年期间,担任遗嘱认证诉讼案件专责法官,并于2011年至2013年期间,担任宪法及行政诉讼审讯表专责法官。林法官于2012年获委任为上诉法庭法官,并于翌年出任上诉法庭副庭长。

林法官于2003年至2013年期间,担任民事法庭使用者委员会委员,于2009年至2015年期间,担任民事司法制度改革监察委员会核心小组成员,并于2012年至2015年期间,担任律政司司长调解督导委员会辖下评审资格小组委员会委员。林法官于2013年至2019年期间,担任民事法庭使用者委员会主席一职。林法官现为调解工作小组、资讯科技委员会辖下法院纪录管理工作小组、家事仲裁工作小组和家事法律程序法庭使用者委员会的主席。他亦是高等法院规则委员会和律政司司长调解督导委员会的委员。[7]

禁蒙面法司法复核案

2019年11月,高等法院原讼法庭裁定禁蒙面法违宪和紧急情况规例条例部分违宪后,政府上诉至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林文瀚与时任高等法院署理首席法官潘兆初在11月27日批准“暂缓执行裁决”至12月10日,使期间两项法律继续生效。提出违宪审查的24名民主派立法会议员指出违宪的条例不应继续生效,亦批抨上诉庭仅以书面通知,未经聆讯便“自动颁下”暂缓执行令,剥夺了他们陈述反对理据的权利。[8]

12月10日,两名法官拒绝政府暂缓令申请,令禁蒙面法在当日正式失效。[9]

参考文献

  1. 林文瀚处变不惊 如常出庭审案. [2010-07-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09-23). 
  2. 林文瀚法官,香港终审法院
  3. 委任司法人员. [2010-07-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0-27). 
  4. 调解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2010-07-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5. 委任司法人员. [2012-11-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0-27). 
  6. 政府7点驳外佣不符居港权 外佣一方指入境条例违《基本法》. 明报. 2011-08-23. 
  7. 林文瀚法官,香港终审法院
  8. 禁蒙面法违宪裁决 暂缓延至12月10日. 明报. 2019-11-28 [2019-12-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2-25). 
  9. 上诉庭拒绝政府暂缓令申请  《禁蒙面法》 正式失效. 立场新闻. 2019-12-10 [2020-01-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