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纪东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林纪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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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台湾)法学家 |
个人资料 |
性别 男 |
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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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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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毕业于北平(今北京市)朝阳大学,日本明治大学研究。先后曾任政治大学、中央大学、台湾大学、暨南大学、东吴大学、辅仁大学等校教授,因执教甚早,门生颇多。其专长为公法学,有多部宪法、行政法类著作。
1958年,获总统提名,监察院同意,就任中华民国第二届司法院大法官;其后分别于1967年、1976年二度连任大法官,是继胡伯岳之后第二位担任三届中华民国大法官者,而林纪东任期长达27年,于其在1985年卸任之时亦仅次于胡伯岳。于1990年逝世。
著作
- 《中华民国宪法逐条释义》、《行政法》、《宪法论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