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國慶案
江國慶案(又稱江國慶冤殺案、江國慶命案、江國慶冤獄案、912冤殺案)是發生在中華民國的一樁刑求逼供之冤案,起因為1996年9月12日位處臺北市大安區的空軍作戰司令部營區內五歲謝姓女童遭到姦殺身亡的案件,軍方組成「0912專案小組」,將被認定涉案的江國慶於1997年8月13日執行槍決,被槍決時年僅21歲。
本案是由不具軍司法警察身分之空軍總司令部政四處的反情報隊違法偵辦,且追求破案績效而使用非法手段刑求逼供施壓而導致冤枉判死。國賠逾億,此案被視為台灣的重大人權事件之指標,並引發廢除死刑的討論。該案2013年曾被電視劇廉政英雄改編的單元題材。
在2011年1月28日,由台北地檢署傳喚相關涉案人許榮洲[1] 到案說明,經由檢察官訊問後,許榮洲坦承犯下空軍女童性侵命案許榮洲認罪。但之後發現許榮洲也因被刑求才自白。結果,軍方刑求,檢察官刑求,真相遙遙無期,而謝姓女童命案的真兇即可能仍逍遙法外。
目錄
經過
起因
1996年9月12日15時20分,空軍作戰司令部福利站員工的五歲幼女江國慶認罪-01|江國慶認罪-02被人發現陳屍在福利站廁所後方的水溝內,小腸斷裂脫出、子宮脫落、下體嚴重撕裂傷,有遭鈍器插入的痕跡江國慶案|江國慶生卒年。輿論一致要求軍方應迅速破案,在強大的壓力下,空軍總部立刻組成「0912專案小組」(包括鍾仁良、李書強、陳先民、吳國平、翁基鴻、周大文、何祖耀、譚寶玲、柯仲慶、許榮彰、李少康、朱慎光、藍仁智、李植仁、鄧鎮環等15人)進行調查,但軍方約談了福利站的員工和士兵,卻毫無進展。軍事檢察官和法醫於交誼廳的櫃檯上發現一把疑似作案用的兇刀,上沾有血跡。軍方隨即展開調查,最後過濾出包含江國慶在內的四名士兵有涉案嫌疑。
軍方調查
1996年10月1日,調查局對福利站的員工和支援士兵實施測謊檢測,結果只有江國慶一人未通過。10月2日晚間,江國慶被送到禁閉室,由專案人員的「反情報總隊」少校保防官鄧震環及上尉保防官何祖耀進行連續37小時的疲勞訊問和刑求逼供,迫使他自承犯案,並於10月4日寫下自白書。當時的空軍政戰主任李天羽取得自白書之後,就自行宣佈破案。刑警事後表示,破案記者會中並沒有參加的台北市警方及國防部憲兵102調查組無故被列名背書,警方從一開始調查時便就無法介入。
軍法審判
1996年10月22日,江國慶被軍法起訴,但他在11月5日初審時翻供,聲稱是遭到刑求才承認犯案。12月26日,初審仍被審判長呂德義、審判官羅正南與甯方中等三人以強姦殺人罪判處死刑。
1997年3月27日,國防部覆審,以證據不足及江國慶遭刑求為由,撤銷判決發回更審,但空軍作戰司令部仍交由前次相同的三位軍法|Military justice|軍法官審理(審判長呂德義、審判官羅正南與甯方中),並於6月17日判處死刑。同年7月,多名民進黨籍立委張俊宏、林豐喜和黃天福等人召開記者會,指本案審判過程中出現重大瑕疪,質疑江國慶是遭人詬陷入獄。立委更呼籲法院重審此案,讓全案能夠真正地水落石出。
槍決
8月13日,江國慶於桃園縣八德市(今桃園市八德區)懷生基地被執行槍決,得年21歲江國慶被槍決時年齡|江國慶生卒年。江國慶臨刑前拒絕吃最後一餐,向法官要求寫遺書給父親。遺書內容一再強調謀殺案不是他做的,他是被刑求誣賴,並列出冤枉他的「狗官們」。江國慶在法醫注射麻藥之前咬牙切齒說道:「我一定要化為厲鬼,向害我的人索命!」後來江父簽名領屍時寫下「天無公理」四字,隨後十數年為證明兒子的清白四處奔波,但直至江父往生後,全案才得以翻案證明其子之無辜。
江國慶生平
江國慶(1975年10月10日-1997年江國慶生卒年8月13日許榮洲認罪)台北縣永和市(現新北市永和區)人,為江支安與王彩蓮之么子,因出生於10月10日雙十國慶日,故取名為「國慶」江國慶出生日期。江支安曾經營紡織業,後於永和經營旅館,擁有一整棟樓,與正妻及二房同住於旅館樓上。江國慶是二房王彩蓮的小兒子,高中畢業後於1995年接受兵役召集,進入中華民國空軍服役,為中華民國空軍飛虎第629梯次義務役士兵,原預計於1997年2月退伍。但在空軍作戰司令部發生謝姓女童姦殺案後,被反情報隊使用非法手段取供,進而遭軍事法院判處死刑,並於1997年8月13日執行許榮洲認罪,得年21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