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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教育局

温州市教育局是主管全市教育事业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温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浙委办〔2011〕36号)精神设立的[1]

目录

内设机构

办公室职责

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的职责是: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负责重要事项督查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目标考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秘、保密、安全保卫、档案、宣传、信息、调研、文史建志、会务、财务、接待、后勤服务工作。督促和检查各地贯彻执行党、国家和地方有关教育政策[2]、法律、法规等情况;负责组织起草有关教育方面重要政策性规定和规范性文件;指导和监督教育系统行政案件的协办和办理工作;负责教育行政执法、法制教育和综合治理工作;组织有关教育普遍性、倾向性、政策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负责教育行政复议工作。

政治工作处职责

温州市教育局政治工作处的职责是:负责制订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教师校长队伍和名师名校长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学校、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工资、任免、党务、统战、群团、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全市师范毕业生就业指导、教师职称评审、教师资格确认和评优评先工作;负责全市教育涉外合作和交流工作以及涉外人员政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和指导直属学校单位的退离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计划财务处职责

温州市教育局计划财务处的职责是:督促、检查和指导各地贯彻执行党、国家和地方有关教育投入的政策、法律法规等情况;负责全市各类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编制工作;负责全市各类教育事业和教育财务的年度统计工作;负责筹措教育经费和市本级教育收费、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指导全市教育基本建设工作;负责市本级校舍总体规划、基建计划、基建统计、建设方案、项目报批、施工管理、质量监督和决算审核等工作;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单位的财产、产权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管理市直学校、单位的国有资产;负责指导全市教工住宅建设的规划;负责全市教育系统财会人员、工程建设管理人员和统计人员的培训。

高等教育处职责

温州市教育局高等教育处的职责是:统筹管理高等教育;负责检查和指导高等教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实施;负责制订和实施全市高等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实施高校年度招生计划;负责县、乡级教育行政干部和乡镇教育分管领导干部的培训;负责制订全市师资培训规划和在职教师、学校领导干部上岗培训进修以及培训期间的思想、业务考核工作;负责全市在职教师学历提高工作;做好高校、教师进修院校和民办高校的协调和服务工作。

中等教育职责

温州市教育局中等教育处的职责:督促、检查和指导各地贯彻党、国家和地方有关基础教育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素质教育;宏观指导和管理全市普通中学教育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普通中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普通中学年度招生计划,以及毕业证书的发放和管理;负责组织中学毕业会考和职业、成人高中的技术等级考核,验印、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和初中后、高中后职业培训证书;制订或修订市级教育强镇、重点中学、示范性初中学校的等级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普通中学建立、撤销、调整的审核工作。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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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请回答|温州市教育局局长郑建海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