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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化理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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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化理論,是指關於發展中國家發展研究的一種學說。主要探討發展中國家社會、政治、經濟、文化和教育現代化的理論、模式、戰略方針乃至具體政策。源於19世紀盛行的關於社會經濟變遷與發展的一般理論,特別是涂爾幹和韋伯的思想,盛行於20世紀50-60年代。
創立者主要是美國的一批社會科學家, 以帕森斯的結構-功能主義學派為代表。主張:(1)現代化是一個向歐美型發達國家的社會、經濟、文化系統演變的過程;(2)發展中國家在從傳統社會向現代社會轉變的過程中,主要受內部因素(道德規範和價值體系等)制約,其中價值觀的轉變是社會變革最基本的前提;
(3)發展中國家通過接受西方發達國家的先進技術、科學文化以及思想觀念,克服傳統的障礙,必將走上與發達國家相同的道路;(4)處於不同發展階段的國家,在輸入具有現代化特徵的先進技術、科學文化和思想觀念上,成功率存在差異。影響了 60 年代西方半數以上的比較教育研究項目。[1]
一些政府以此為基礎,大量撥款, 發展教育,並未取得預期效果。許多比較教育學家開始對其提出質疑。60 年代末受到依附理論的批評,被指責為無視帝國主義和殖民主義對發展中國家的影響,未正視經濟增長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對資源的控制權。[2]
基本信息
中文名稱 現代化理論
外文名稱 Modernization Theory
階段 3個
學派 6個
基本定義
現代化理論從萌芽至成熟,大致經歷了三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現代化理論的萌芽階段,從18世紀至20世紀初。這一階段以總結和探討西歐國家自身的資本主義現代化經驗和面臨的問題為主,其中主要的學者有聖西門、孔德、迪爾凱姆和韋伯等。第二個階段是現代化理論的形成時期。從二次世界大戰後至20世紀60、70年代,以美國為中心,形成了比較完整的理論體系,主要學者有社會學家帕森斯、政治學家亨廷頓等。第三個階段是從20世紀60、70年代至今,這一時期研究的核心是如何處理非西方的後進國家現代化建設中的傳統與現代的關係。
六大學派
現代化理論根據其發展進程,可大致分為六大學派:
結構--功能主義學派
現代化是從傳統社會向現代社會的轉變。重點研究現代性和傳統性的比較和轉換。代表人物帕森斯、列維、穆爾。
過程學派
現代化是從農業社會向工業社會轉變的過程,這個過程包括一系列階段和深刻的變化。重點研究轉變過程的特點和規律。代表人物羅斯托。
行為學派
現代化必然涉及個人心理和行為的改變,強調人的現代化。代表人物英克爾斯。
實證學派
各國的現代化具有不同特點。開展現代化的實證研究。代表人物亨廷頓。
綜合學派
現代化涉及人類生活方方面面的深刻變化。比較研究、發展模式研究、定量指標研究等。代表人物布萊克。
未來學派
研究未來的發展趨勢,重點研究發達國家的發展趨勢。代表人物托夫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