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軍事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瑞士軍(Schweizer Armee,Armée suisse,Esercito svizzero,Armada svizra)是瑞士的國家武裝部隊。性質介於民兵與正規軍[1] 之間,隸屬於瑞士的國家民兵體系,只有一小部分人員為職業軍人,絕大多數都是徵召入伍的義務兵。一般國家的國防部職責由瑞士聯邦國防、民防和體育部擔任,首長是瑞士聯邦委員會的一位委員。瑞士作為傳統中立國家,不參加外國戰爭,但是會參與國際維和任務,同時也是北約下屬和平夥伴關係計劃的成員國。
組織
組織結構
軍銜
分5等18級:
- 將官4級(上將〔戰時〕、中將、少將、准將);
- 校官3級(上校、中校、少校);
- 尉官3級(上尉、中尉、少尉);
- 軍士6級(一級軍士長、二級軍士長、三級軍士長、上士、中士、下士);
- 兵2級(上等兵、列兵)。
駐克羅地亞聯合國觀察團軍事觀察員1人;駐格魯吉亞聯合國觀察團軍事觀察員3人;駐中東聯合國停戰監督組織軍事觀察員9人;駐馬其頓聯合國預防性部署部隊軍事觀察員1人;駐韓國中立國監察委員會軍官5人;駐民主剛果聯合國觀察團軍事觀察員1人;駐波赫歐安組織履約民事行動非武裝志願「黃盔」部隊 50人;駐南斯拉夫科索沃和平協議執行部隊瑞土連130人。
陸軍
基本作戰單位
常備部隊兵力13萬4千人(戰時經48小時動員後可達20萬人)。
- 3個野戰軍軍部;
- 1個山地軍軍部
- 6個野戰師
- 3個山地步兵師
- 4個國土防禦師
- 5個坦克旅
- 3個要塞旅
- 2個國土防禦旅
- 2個通信旅。
主要裝備
- 坦克:PZ-68/88型186輛、豹2型370輛;
- 步兵戰車:M-63/73型192輛、M-63/89型315輛;
- 裝甲偵察車:「鷹」Ⅱ型233輛。
- 裝甲輸送車:M-63/73型812輛、「剪刀魚」型291輛;
- 自走炮:155毫米558門。
- 火箭炮:60毫米和83毫米13484門。
- 迫擊炮:81毫米1469門、120毫米534門。
- 反坦克導彈:標槍飛彈(龍式飛彈)3012具、拖式飛彈自行型303具。
- 高射炮:20毫米630門。
- 地對空導彈:B/L-84型(「輕劍」)型56部、刺針飛彈型若干部。
- 直升機:「雲雀」Ⅲ型60架。
- 巡邏艇:「寶瓶座」級10艘。
空軍
基本作戰單位
空軍現役部隊9000人(戰時經48小時動員後可達3.02萬人)。作戰飛機154架。
- 編有1個航空兵旅;
- 1個機場旅
- 1個防空旅
- 1個通信旅
- 12個戰鬥機中隊
- 8個空中運輸中隊
主要裝備
- 戰鬥機:「虎」II/F-5E型89架、「虎」II/F-5F型12架、F/A-18C/D型33架。
- 偵察機:「幻象」ⅢRS2型16架、「幻影」ⅢDS型4架。
- 運輸機:PC-6型16架、「利爾傑特」36型1架、DO-27型2架、「獵鷹-50」型1架。
- 教練機:「隼」MK-66型19架、PC-7型38架、PC-9型12架。
- 直升機:AS-332M-1(「超級美洲豹」)型15架、SA-316(「雲雀」111)型10架。
部署
- 陸軍野戰部隊兵力主要部署在北部、東北部、中部和西部地區;
- 山地部隊全部部署在阿爾卑斯山地區;
- 4個國土防禦師全部沿北部、東北部和東南部邊境地區部署;
- 空軍部隊的航空兵旅和機場旅駐中部地區;
- 防空旅部署在重點保護目標、主要軍事設施和軍用機場附近地區。
共有軍事基地40處。
兵役制度
瑞士實行「全民皆兵」的普遍義務民兵制。憲法規定,凡年滿20週歲至42週歲的男性公民必須服兵役。女性公民可志願服兵役。凡年滿19週歲的男性青年必須到就近徵兵處報名並體檢,合格者20週歲入伍。
新兵入伍第1年在所屬軍兵種新兵學校接受為期15周的軍事基礎訓練,此後直到42週歲每隔1年到部隊參加1 次復訓,共10次,每次19-20天,總受訓時間為300天,士官的總受訓時間為460-670天,尉官為770-900天,校官為1050-1300 天,將官視情況而定,一般高於1300天。各級軍官最高服役年限,將官為52歲(可根據需要服役至62歲)。校官為52歲,尉官為42歲(其中上尉可根據需要服役至52歲)。民兵軍人退出現役後自動轉為民防役。自1999年1月1日起,公民服民防役的年限由原來的52歲降為50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