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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區世界上有600多個各類自由區,其中大多數建立在港口或臨港地區。根據《 京都公約 》對自由區的界定,「自由區系指一國的部分領土,在這部分領土內運入的任何貨物就進口稅及其他各稅而言,被視為在關境之外,免於實施慣常的海關監管制度。」為了保持在國際物流中處於領先地位,荷蘭、新加坡、香港、韓國、迪拜等地一直在擴大各自的物流設施,比如港口和機場。在利用這些設施的基礎上,他們還積極建立自由區,作為鞏固集中 物流管理 的努力舉措之一。這些國家或地區,作為重要的地區 物流中心 已經成為全球企業的理想之地。總結分析各國發展自由貿易區經驗 [1]
,自由區政策包括如下幾點:
(1)境內關外的政策,通關手續簡便、高效,海關幾乎不干涉 (2)稅收極其優惠,包括關稅、增值稅、所得稅等 (3)實行一站式服務管理,以提供友善的招商投資服務環境 (4)投資、貿易自由,鼓勵民營企業參與管理運營自由貿易區 (5)以發展 國際物流 功能為導向,吸引高端製造業,鼓勵服務外包 (6)提供便利的金融設施和服務 (7)提供優惠的土地政策 (8)建立法律政策框架,指導設立自由貿易區
參考文獻
- ↑ 世界有哪些自由貿易區?百度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