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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野,是地球上尚未受到大规模人类活动改造的自然地带。它也可以被定义为:“最完好也最未受干扰,不受人类的控制、道路或管线的开发,与工业设施入侵的自然地带。” 原野地带往往受到人类保护,因其往往是珍贵物种的栖地,或具有独特的自然景观与丰富的物种多样性,而这些都是难以在都市、实验室或动物园内重现的。原野也常保存人类最初始的文化遗迹、精神与审美观。
在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的分类中,原野被分成两种,即受严格保护的自然保护区与未受严格保护的荒野[1]。而在先进国家中,则往往会透过法律来保障原野的不受破坏,如美国、澳洲、加拿大、新西兰或南非都为原野设有自然保护区或国家公园来保护它们免受人类文明的影响。
历史
早在中国的春秋时期,孔子就有“钓而不纲,弋不射宿。”的想法,到了战国时期,孟子更提出“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林木不可胜用也。”[2]的概念,藉以限制对环境的过度开发。而在秦朝则颁布《田律》,以公权力保障原野的适度开发。英国国王亨利八世则在1543年颁布西方世界第一个环境保护法令,规定不可以砍伐太小的橡树。尽管当时亨利八世并非只因保护原野而颁布这条法令,然而这条法律依然成为后世环境保护理论的起源。
到了19世纪,诗人威廉·华兹华斯与其他浪漫主义者开始关注起“过度的工业化与都市化发展”并呼吁大众应保留下美好的自然环境。他们的呼声取得了一些回响,例如德国在19世纪中叶开始有了保护环境的措施。而在美国,许多政治家与作家也开始注目起原野的减少,著名的包括有美国前总统西奥多·罗斯福、博物学家约翰·巴勒斯与约翰·缪尔等。
透过绘画可以让人知道原野在世界历史上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如中国在唐朝时开始出现园林建筑,而画家则透过描绘山水景色学会将自然作为一个整体,并在此基础上了解自然的法则。
而在西方国家,相同的概念则始于19世纪。英国画家约翰·康斯特勃与透纳将其注意力转向自然世界——这片在以往被视为危险、野蛮的地带。重视自然逐渐成为西方文明的一个部分。例如在环保意识高涨下,美国在1964年立法通过《荒野保护法》,允许部分美国领土内的森林被指定为自然保护区。
然而,到了21世纪,环保意识从理论转向实际。环保主义者开始发现仅透过立法保护原野是没有用的,加州中央谷地上的都市烟雾弥漫在克恩峡谷与红杉国家公园间。即使透过法律保障它们免受开发,但周围都市的污染仍使原本干净的原野蒙上阴影。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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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关于荒野保护,搜狐,2019-02-25
- ↑ 【每日一习话】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 ,央广网,2019-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