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交通运输厅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23号)设立的。将原省交通厅的职责、原省建设厅的指导城市客运职责,整合划入省交通运输厅。陕西省交通运输厅机关行政编制78名。其中:厅长[1]1名、副厅长4名,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各1名(副厅级),处级领导职数30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机构概况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是负责全省交通工作的政府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拟订全省交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 编制全省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管理、运输市场管理及汽车出入境运输管理;负责全省公路、水路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负责组织公路、水路交通规费征稽,建设资金筹措和监督使用;负责全省道路运输生产、水面交通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实施交通行业技术政策、标准和规范,组织交通重大科技攻关,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目前直属单位有30个,其中履行行业管理职能的主要单位有:省公路局、征费稽查局、运输管理局、航运管理局(地方海事局)、交通工程定额站、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同时对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和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进行实际管理。
主要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交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省交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
(二) 编制全省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负责交通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2]。
(三) 负责全省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管理、运输市场管理及汽车出入境运输管理;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维护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对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进行调控;负责城乡客货运输、汽车技术检测与维修、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
(四) 负责全省公路、水路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负责公路、水路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的管理;负责组织公路、水路交通规费征稽,建设资金筹措和监督使用;组织实施重点公路、水路建设项目。
(五) 负责全省道路运输行业、水面交通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船舶及水上设施检验和防止船舶污染、通讯导航、救助打捞工作;实施船舶代理、航道疏浚、港口和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
(六) 负责实施交通行业技术政策、标准和规范,组织交通重大科技攻关,推动行业技术进步;负责交通行业继续教育、成人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
(七) 负责交通涉外工作,管理利用外资工作和开展国际交通经济交流与合作。
(八) 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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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夏晓中任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书记,拟为厅长人选 ,搜狐,2020-07-08
- ↑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交通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法邦网 , 2000-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