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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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3月,国务院决定把有色金属工业的管理从冶金工业部分划出来,成立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1983年4月4日,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正式成立。该公司是国务院直接领导下的经济实体,是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企业,产供销、内外贸统一经营管理,独立核算,对国家承担经济责任,并行使国务院赋予的行政职能,具有法人资格。
基本内容
成立时间:1992年05月07日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苗谦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组织机构代码:100011612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煤炭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五金产品批发;润滑油销售;招投标代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中文名: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
具有:法人资格
成立时间:1983.4.4
职能:国务院赋予
公司组成
总公司由直属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地区有色金属公司组成。在 北京、大冶、天津、 沈阳、福州、 南昌、长沙、 广州、南宁、 贵阳、成都、 昆明、西安、 兰州、新疆、 深圳设有地区公司。此外还设有 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公司、对外工程公司和中国华新钨业公司三家专业公司。总公司统一管理和经营全国重点有色金属企业和事业单位,并归口管理全国其他有色金属企事业单位。此外总公司与中国银行信托咨询公司,中国工商银行, 美国第一联美银行, 法国国家巴黎银行合资经营中国国际有色金属租赁有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对外工程公司与美国 布朗路特国际工程建设公司合资经营中国。布朗路特工程建设公司,与美国福陆中国技术公司合营中美洲际工程公司;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公司与 香港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合资在香港经营大华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公司管理
总公司拥有上百万从事地质、矿山、冶炼、加工、设备制造及科研、设计、施工等的专业职工队伍。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经营的品种范围,包括元素周期表中除铁、锰、铬、钠、钾、钙、锶、钡和放射性元素以外的其他所有金属元素,以及与有色金属资源密切相关的硫、硒、碲、砷、硅5种非金属元素。还包括以这些金属为主要成分的合金及各种加工型材,在生产这些金属过程中出产的或综合回收的化合物制品。
公司发展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自成立时起,便管理着我国有色金属行业各重点企事业单位,各大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为我国的有色金属事业作出了巨大的贡献。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1998年 国务院决定对 机构进行改革, 撤消了包括冶金工业部和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在内的9部委,从而结束它15年的历程。随着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的撤消,国家成立了 中国铜铅锌集团公司、中国铝业集团公司、中国稀有稀土集团公司三大集团公司和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
2000年7月国务院决定 撤消三大集团公司,原中央管理的企业全部下放到地方管理。2001年2月19日再次撤消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等9个国家局,成立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昔日庞大的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被肢解并最终消失在国家改革的潮流之中。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