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慧英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杨慧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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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慧英(1934年7月14日-),台湾云林县北港镇人,后因随父亲行医而迁居台南,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系毕业,1992年奉派最高法院法官兼庭长,并于1994年至2003年出任中华民国司法院第六届大法官,是继张金兰、范馨香、蒋昌炜后第四位女性大法官,也是第一位台湾籍的女性大法官。[1]
简介[2]
刚自台大法律系毕业的杨慧英老师,亦是南女校友,教我们初一国文,是她,开启了我对诗词的爱好,可惜她只任教两年即离开。我曾好奇地去谷歌搜寻,原来她一直在自己专业领域孜孜矻矻地研习。1992年奉派为最高法院法官兼庭长,并于1994年至2003年出任第六届大法官。
法官生涯
杨慧英于1958年经全国公务人员高等考试司法官考试及格,司法官受训前,于母校省立台南女子高级中学执教二年。1961年自司法官训练所第四期结训后派任台湾新竹地方法院候补推事。1962年律师考试及格。后历任台中地方法院推事、检察官,台北地方法院推事兼庭长,台湾高等法院简任推事。1979年派任为行政法院成立后第一位女评事。1980年调任最高法院推事,1992年奉派最高法院法官兼庭长,所著判决多件,获选为最高法院判例。1994年10月因历任民事、刑事、行政等庭,且任职最高法院十年以上成绩卓著,经总统李登辉特任为司法院第六届大法官。
家庭
参考资料
- ↑ 杨大法官慧英女士 Template:Wayback, 司法院编大法官释宪史料(民国八十七年九月版,二一三、二一四页), 中华民国女法官协会
- ↑ 梦回红楼—忆南女岁月. 《参见云霞的有情天地部落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