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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田邨
圖片來自line

欣田邨英语:Yan Tin Estate),前身是紫田村,部份是原居民的土地和非原居民的土地,原居民土地分別有陶、鄧、廖、陳、鍾等幾姓,後來政府收地興建為欣田邨,是香港房屋委員會轄下公共屋邨,位於香港新界屯門第54區2號,門牌號碼為屯門青麟路39號[1]

說明

屋邨項目由房屋署總建築師(1)負責整體設計;興業建築師有限公司負責詳細建築設計工作,金門建築負責興建,嘉怡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負責物業管理。全邨佔地4.2公頃,共有5座33至38層高的住宅大樓(即不高於海拔120米),樓宇採用構件式單位的非標準型設計出租公屋,提供4,687個單位供13,500人居住。邨內附設幼稚園、小學、休憩空間、街市、商店及診所等設施。前期土地平整工程於2011年展開,2013年初正式動工興建,於2018年3月23日起入伙[2]

歷史

明末清初,已有廖氏陳氏客家原居民居住此地。

2001年,政府首次公佈屯門第54區的規劃,包括收回全部非原居民土地,及陶姓、鄧姓、廖姓、陳姓、鍾姓原居民的土地;唯最後到2009年公佈的收地範圍包括非原居民農村和原居民的田地,原居民村得以保留。為避免拆卸原居民丁屋「紫田花園」及徵收原居民的土地,修改原有圖則[3],縮小徵收範圍,使當中「逸田樓」興建的單位數目減少。

紫田村於2010年共有106個住戶。同年8月,地政總署曾經派人入村收地,紫田村50多名村民封路抗爭,不滿賠償過少,以及清拆戶入住公屋要入息審查不合理。當時仍約有30戶拒絕聽從當局的要求於指定限期前遷出,因此當局將限期由2010年9月9日延遲至9月27日。因為原居民村長並無為此守衛紫田村之利益,因而重選村長,把舊村長趕下台,以挽回紫田村之名聲。而新任村長鄧德森凡事親力親為,表現獲不少村民讚許。

其後紫田村居民於2010年9月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推翻地政總署搬遷令,法官林文瀚於9月24日裁定村民敗訴。林文瀚在40多頁的書面判詞指出,政府的搬遷令並無­不合理及不恰當的地方,認為政府有向村民提供安置及賠償安排,已平衡村民及公眾的利益­,是公平的做法。林文瀚又強調,政府的政策,並無規定收地賠償時,要提供完全同等條件­,強調要按照社會資源及經濟情況考慮[4]

規劃

屋邨規劃概念以中央購物街為屋邨布局的主軸;步行購物街將接連西面的紫田村子田圍、北面的紫田花園、東面的青麟路及南面的麒麟圍。而屋邨大樓的間距以不少於15米為規劃基礎,以營造佈局開揚的感覺。同時按空氣流通評估報告,為大樓的設計和座向等進行微調;形成不同方向的自然通風走廊。

邨內亦廣植樹木,綠化比率將不少於地盤面積的三成。住宅大樓亦遠離紫田村,可減少在建築及入伙期間對村民的滋擾。再者,新屋邨與紫田村及紫田花園接壤地段,將規劃成綠化帶,美化環境;邨內亦廣植樹木,綠化比率將不少於地盤面積的三成。

此外,屋邨內將提供合適的休憩設施,包括兒童遊樂場、乒乓球檯、羽毛球場、籃球場和緩跑徑等。

購物街名為欣田商場,樓高兩層,設有多間餐廳、藥房、文具店、教育中心、百佳超級市場大昌食品市場萬寧759阿信屋、家品屋、麵包西餅店、7-11便利店、滙豐銀行櫃員機等,以及一個整體承租街市,住宅地舖隨屋邨在2018年3月入伙時相繼啟業。

街市經改裝後在2018年6月27日開始試業,名為「欣田農場街市」,隨後檔戶陸續進駐,至7月22日正式開業。檔戶包括菜檔、魚、鮮肉、凍肉、蛋及豆腐芽菜檔、藥房、燒味、麵包店、報攤及雜貨店。而街市外圍設外賣店。

參考文獻

  1. 地理資訊地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地政總署
  2. 屯門欣田邨今日起入伙(附圖). 香港特別行政區新聞公報. 2018-03-23 [2018-03-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4-01). 
  3. 紫田村系列:紫田村被清拆的倒數第四日. 香港獨立媒體網. 2010年9月5日 [2016-05-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9-20). 
  4. 法官指紫田村收地賠償公平裁定居民敗訴. 商業電台. 2010-09-24 [2016-05-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