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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峰乡隶属于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地处磐安县南部,东连仙居县,东南、南接仁川镇,西毗双峰乡,西北连安文镇,北邻大盘镇,距磐安县城38千米,区域总面积138.13平方千米。截至2019年末,盘峰乡户籍人口为9840人。 春秋时,属越;1983年8月,由盘峰公社改为盘峰乡。截至2020年6月,盘峰乡辖17个行政村,乡人民政府驻洋门1号。 截至2019年末,盘峰乡有工业企业21个,其中规模以上3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9个。[1]
历史沿革
原盘峰乡 春秋时,属越。 战国时,属吴。 秦王政二十五年(前222年),属乌伤县。 三国吴赤乌八年(245年),属永康县。 唐、宋时,为永康县内里乡。 南宋绍熙五年(1194年),改内里乡为孝义乡。 元、明、清朝时,孝义乡咸泰里47都。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5月,改称盘峰乡。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属磐安县,仍称盘峰乡。 1949年12月,仍称盘峰乡。 1950年11月,分设盘峰、高二、维新3个乡。 1954年3月,又划高二、维新部分村设后阁乡。 1956年3月,高二乡并入盘峰乡,后阁乡并入维新乡。 1958年9月,称盘山公社盘峰管理区(大队);同年11月,并入东阳县。 1961年,为盘山区盘峰公社。 1983年8月,由盘峰公社改为盘峰乡;同年11月,为磐安县盘山区盘峰乡。 1992年,撤销区建置,为县直属乡。 原高二乡 春秋时,属越。 战国时,属吴。 秦王政二十五年(前222年),属乌伤县。 三国吴赤乌八年(245年),属永康县。 唐、宋时,为永康县内里乡。 南宋绍熙五年(1194年),改内里乡为孝义乡。 元、明、清朝时,为永康县孝义乡咸泰里四十七都。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5月,改称永康县盘峰乡。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7月,属磐安县盘峰乡。 1949年12月,建立盘峰乡人民政府。 1950年11月,盘峰乡分设盘峰、高二、维新3乡。 1954年3月,又划高二乡、维新乡部分村设后阁乡。 1956年3月,高二乡并入盘峰乡,后阁乡并入维新乡。 1958年9月,分属盘山公社盘峰管理区和维新管理区。 1959年4月2日,划盘峰管理区高二山以南,维新管理区东山头村以西等高山区建立高二管理区。 1961年9月20日,为东阳县盘山区高二公社。 1983年8月,由高二公社改为高二乡;同年12月,磐安复县,改为磐安县盘山区高二乡。 1992年4月,撤销盘山区,为县直属乡。 原维新乡 春秋时,属越。 战国时,属吴。 秦王政二十五年(前222年),属乌伤县。 三国吴赤乌八年(245年),属永康县。 唐、宋时,为永康县内里乡。 南宋绍熙五年(1194年),改内里乡为孝义乡。 元、明、清时,为孝义乡咸泰里四十七都。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为盘峰乡。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7月1日,磐安设县,划为磐安县盘峰乡。 1949年12月,建立盘峰乡人民政府。 1950年11月,盘峰乡分设盘峰、高二、维新3个乡。 1954年3月,又划高二乡、维新乡部分村设后阁乡。 1956年3月,高二乡并入盘峰乡,后阁乡并入维新乡。 1958年9月,为盘山公社维新管理区;同年11月,磐安县并入东阳县。 1959年4月,维新管理区、盘峰管理区分出部分村设高二管理区。 1961年9月,改称维新公社。 1983年8月,由维新公社改为维新乡;同年11月,磐安复县,改称磐安县维新乡。 撤并后 2018年,撤销盘峰乡、维新乡、高二乡,合并设立新的盘峰乡。
行政区划
截至2020年6月,盘峰乡辖17个行政村:盘峰村、榉溪村、大岭头村、沙溪村、风厂村、丰陈村、栗树坑村、高二村、山前村、西溪村、溪下路村、后阁村、丁埠头村、大路村、灵江源村、高姥山村、东山头村,乡人民政府驻洋门1号。[2]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盘峰乡地处磐安县南部,东连仙居县,东南、南接仁川镇,西毗双峰乡,西北连安文镇,北邻大盘镇,距磐安县城38千米,区域总面积138.13平方千米。
人口
截至2011年末,原盘峰乡总人口有3819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1189人,城镇化率31.1%;另有流动人口25人;原高二乡总人口有3691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283人,城镇化率7.7%;原维新乡总人口有2499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429人,城镇化率17.2%。 截至2019年末,盘峰乡户籍人口为9840人。
经济
截至2019年末,盘峰乡有工业企业21个,其中规模以上3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9个。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截至2011年末,盘峰乡有中心幼儿园2所,在园幼儿27人,专任教师2人;中心小学1所,在校生36人,专任教师7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2011年,盘峰乡教育经费达138.8万元,比2010年增长-3.8%;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135.7万元,比2010年增长-3.7%,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为27.1%。
文化事业
截至2011年末,盘峰乡有文化站1个,村文化活动中心13个;农家书屋7家,藏书1万册。
医疗卫生
截至2011年末,盘峰乡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个,病床4张,固定资产总值36万元;专业卫生人员5人,其中执业医师2人,执业助理医师1人,注册护士1人。2011年,盘峰乡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0.4万人次。2011年,盘峰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3704人,参合率97.0%。
社会保障
2011年,盘峰乡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24户,人数162人,支出24.7万元,比2010年增长33.5%,月人均127元,比2010年增长19.8%;农村五保集中供养8人,支出4.13万元;农村五保分散供养6人,支出1.64万元;医疗救助16人次,支出11.9万元;民政部门资助低保户参加农村合作医疗162人次,支出1.62万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44人,抚恤事业费支出8.93万元。截至2011年末,盘峰乡参加城乡社会养老保险1236人,参保率32.4%。
邮政电信
截至2011年末,盘峰乡有邮政网点1个,投递路线单程总长度20千米,乡村通邮率100%;有电信企业1家,服务网点1个;固定电话用户460户,移动电话用户192户,宽带接入用户80户。[3]
交通
盘峰乡有东仙线省道过境,境内长7千米,通往东阳市、仙居县。
历史文化
地名由来
盘峰乡因地处连绵巍峨的大盘山群峰南麓而得名。
文物古迹
盘峰乡境内古迹有榉溪孔氏家庙,位于榉溪村,集古屋、古巷、古井、古树、古墓、古风于一体,孔氏后代每逢孔子诞辰即于孔氏家庙内进行祭孔典礼。2006年5月25日,榉溪孔氏家庙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