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斗嶼燈塔
目斗嶼燈塔(英語:Mudouyu Lighthouse)是一座位於澎湖群島最北端島嶼目斗嶼上的燈塔,隸屬中華民國交通部航港局。
目斗嶼位於澎湖群島的最北端[1],由於附近海域暗礁密布,早期曾海難頻傳,1899年(光緒二十五年)遂於此建造燈塔,至1902年(光緒二十八年)完工,高度39.9公尺,為我國最高之銑造燈塔,也為航海人提供了一盞光明的曙燈。二次大戰期間,燈籠、燈具、屋舍均被炸毀。光復後,才加以修復並換新燈具。黑白相間,塔下之房舍皆漆為白色,目前有人駐守。目斗嶼燈塔於民國90年,澎湖縣歷史建築票選中被選為澎湖縣歷史建築十景之一。
目錄
建築與設備
目斗嶼燈塔始建於1899年(日明治三十二年),至1902年(明治三十五年)6月完工。燈高:49米。塔高39.9米,以銑鐵製造,因為四周多霧,故外漆黑白相間的橫條紋方便船隻注意。內部則為磚造承重牆結構,分為三層,以旋轉樓梯相連,蓄水池也設於其中,以燈塔及宿舍屋頂的雨水為水源[2]。
燈塔的設備歷經四代:最初為一等旋轉透鏡及四重燈芯煤油燈,發射206,000燭光的白光,每20秒閃光一次。1910年改裝為煤油白熱燈,500,000燭光,燈器於二次大戰中被炸毀。1947年,裝設五等臨時直流電閃光燈,光力減至3,000燭光,但頻率增加為每12秒閃光3次。1964年改建塔頂之後,改裝新式四等旋轉透鏡電燈,頻率回復20秒一閃,光力則增至1,500,000燭光,電力則由島上三座發電機提供。公稱光程:26.8浬。
燈塔行政諸元
歷史意義
目斗嶼是澎湖北端重要漁場,但四周珊瑚裙礁遍布,尤其與吉貝嶼之間的海域,深僅1米左右,屬於沉水海蝕平台。在燈塔興建前,沉船海難事件不斷。目斗嶼燈塔的建立,正顯現周圍海域海上交通的險惡和重要性。因此在2003年,澎湖縣政府文化局依文化資產保存法,將燈塔公告為歷史建築。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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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目斗嶼 ,優文網,2014-6-22
- ↑ 台灣:目斗嶼燈塔——遠東地區最高的銑造燈塔 ,新浪博客,2007-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