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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健才

图片来自自由时报

基本资料

性别
出生 (1925-01-14) 1925年1月14日

郑健才(生1925年1月14日-2017年1月7日殁)福建古田县人,台湾法律学者,中华民国司法院大法官

生平

郑健才系国防研究院毕业。1951年台湾之人事行政人员考试及1954年之司法官考试均以第一名的成绩及格,考取后者以后入司法官训练所第1期受训;1956年结训后,历任地方法院、高等法院及最高法院推事(法官)、庭长等职,期间曾一度转任司法行政部人事处处长一职,并担任司法院法规委员会委员、律师惩戒覆议委员会委员及其他诸多委员会委员等职务。1985年,与张承韬二人以最高法院庭长之职转任中华民国第五届大法官,创下先例;1994年任满离职。2004年,曾被亲民党推荐为三一九枪击事件真相调查特别委员会委员。

在学术方面,郑健才亦曾于大学兼授法律系课程。与已故的司法院大法官杨建华最高法院院长王甲乙于司法官训练所同期受训,又同为苦学典范,三人合著有《民事诉讼法新论》一书,而博得三鼎甲、三剑客的美名。

媒体报导[1]

司法官训练所第一期结业的前大法官郑健才,本月7日以92岁高龄逝世于台北新光医院,郑健才历任最高法院庭长、法务部(原名司法行政部)主任秘书、人事处长等要职,公馀在文化大学法律系等校教授民、刑法等课程,授业学生遍及法界、学界等各行各业。

郑健才最为人称道的是,他与已故最高法院院长王甲乙、已故大法官杨建华等三人都自司法官训练所第一期结业,郑是福建人、王是台湾人、杨是浙江人,三人皆自基层苦读出身,毕业成绩囊括前三名,法界誉为“苦学三鼎甲”,三人公馀合著“民事诉讼法新论”一书,被认为是民诉法的经典教科书。

法界公认郑健才等人品格好、能力强,但三人无“文人相轻”情结与族群意识,彼此结为异姓好友,两岸开放探亲后,杨建华返回浙江老家时,甚至告诉母亲,他在台湾有两位“异姓兄弟”,说的就是郑健才和王甲乙,三人中,杨建华最早病逝,其次是王甲乙,现在郑健才也走完法学和人生的最后一里路,三人留给后世传颂不绝的好法官典范。

参考资料

  1. “法学三鼎甲”齐谢幕 郑健才走完最后一里路. 《参见自由时报》. 2017-01-25 11:17. 
  • 《大法官释宪史料》,司法院编,199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