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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岬灯塔英语:Baishajia Lighthouse)是一座位于台湾桃园市观音区观音里新坡下的灯塔。于明治三十一年(1898年)开始兴建,历时三年完工7,三十四年(1901年)1月启用发光。塔身为双层砖造圆塔,太平洋战争时曾遭同盟国所属的战斗机撞毁,战后修复后塔高减至27.7米7。2002年由桃园县政府文化局(今桃园市政府文化局)指定为县定古迹,2014年12月改为市定古迹。2013年9月起开放一般大众参观[1]

地理条件

桃园市沿海包括芦竹、大园、观音与新屋等4个区,其海岸沙滩狭长,除具开发有许多海水浴场外,更与新竹县、市的红毛港、崁头与南寮等地,共同组成北台湾渔业的重镇。此地渔港皆具有不易淤积、港内水面平稳,与港内外屏障良好等条件。观音区海岸平原狭窄,但处于扼守海岸线的要地,兼具军事经济价值,成为在此地建造灯塔的条件。

沿革

日治时期

明治二十八年(1895年)6月24日设立临时台湾灯标建设部,归陆军省管辖。二十九年(1896年)3月31日设台湾总督府灯台所,管理台湾地区灯塔业务。同年设计兴建白沙岬灯塔,8月遇台风侵袭,豪雨成灾,冲毁建塔基地,预定地附近地形全然改变。后于石观音庄另选新址,但当地盗匪横行,妨碍工事进行。至三十一年(1898年)7月11日开始动工,工程历时三年,采士林所产石材,以船舶由淡水运至工地。三十四年(1901年)1月15日完工,采三等旋转镜三重蕊煤油灯灯器棱镜与重锤均由法国进口。

明治三十五年(1902年)11月17日废除台湾总督府灯台所,灯塔改隶台湾总督府民政部通信局。四十五年(1912年)5月4日改用石油白热灯,光力69,000烛光。大正十三年(1924年)12月24日改为台湾总督府交通局递信部管理。太平洋战争期间,一架由高射炮击落的同盟国飞机,掉落在灯塔附近,撞毁上半截灯具[2]

战后

1945年台湾光复,灯塔由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交通处航务管理局接收。1946年5月,鉴于大陆地区灯塔皆由海关管理,于台北关税务司公署下设海务副巡工司驻关办事处,负责台湾地区灯塔的管理与补给。另设灯塔工程办事处,办理灯塔的兴建与修缮事宜。同时进行白沙岬灯塔的修复,塔高减为27.7米,形成目前的外貌。

1956年灯器改为三等旋转透镜电灯。1969年7月1日台北关税务司公署拆分为财政部关务署基隆关与财政部关务署台北关,撤销海务副巡工司驻关办事处与灯塔工程办事处,将业务移交海关总税务司署(今财政部关务署)海务科。2001年行政院文化建设委员会举办台湾历史建筑百景票选,白沙岬灯塔名列47名。2002年9月2日白沙岬灯塔被指定为桃园县定古迹,范围包括主塔建筑日晷及周边围墙。2013年1月1日灯塔移交由交通部航港局管辖。9月1日起开放一般民众参观。

建筑结构

塔身

白沙岬灯塔为砖造圆塔,塔高27.7米。塔身采双层砖石耐震构造7,石砖间以糯米黑糖与石灰黏合,上段以石材组砌成托架,以承托铸铁造塔顶7。外墙敷以25比1的石灰,并加糯米和匀,呈现白色外观。入口上具三角形门楣,两侧为方形柱,柱头加滚边装饰。

白沙岬灯塔另藏有旧时的日晷与上海江南制造局所造的铜制航海钟。

灯器

白沙岬灯塔的灯器为三等旋转透镜电灯,透镜台湾岛的灯塔中为最大,透镜回转机使用水银槽以齿轮转动。光力白光1,000,000支烛光,红光310,000支烛光。每20秒白光红光各一闪(各亮0.23秒与暗9.77秒)。公称光程白光25.7浬,红光22.6浬。明弧55度~235度,75度至78度为建物遮蔽。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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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战争_07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