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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掠夺者》福克纳 |
《掠夺者》福克纳
《掠夺者》(The Reivers)是威廉·福克纳的最后一部小说,死后得以在1962年出版。
1963年,获普立兹小说奖。[1]
作者简介
威廉·福克纳(William Faulkner 1897年9月25日-1962年7月6日),美国文学史上最具影响力的作家之一, 意识流文学 在美国的代表人物,1949年 诺贝尔文学奖 得主,获奖原因为“因为他对当代美国小说做出了强有力的和艺术上无与伦比的贡献”。
威廉·福克纳一生都在写美国南方生他养他的那块“邮票般大小”的地方,用文字搭建起一个庞大的“约克纳帕特法世系”,在反映人性的广度和深度上堪比巴尔扎克的《人间喜剧》。福克纳是二十世纪也是所有世纪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是西方广义的现代主义文学也是超越一切流派而卓然独立的大师之一。他曾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是作家中的作家。[2]
内容
年老的卢修斯·普利斯特向孙子讲述了自己孩提时的故事:正如当年他祖父教育他一样,是为了将传统价值观念传授给孩子。他认为,这“一切都太宝贵了”。所以他一边讲述过去的故事,一边又进行评论或者把祖父对他的教诲讲给孩子听。卢修斯是四个孩子中的老大,他小时候也在马房帮工,1905年时,他八岁,只比卢修斯小三岁。当然最重要的是,同老年的卢修斯一样,老作家创作这部小说也像一个慈爱的老爷爷对自己的孙子们以充满怀旧的心情讲述自己的童年。[3]
一个极其重要的启示
《掠夺者》是福克纳的一部颇受好评的“成长小说”。银行家的孙子卢修斯随同司机霍根贝克和黑佣耐德偷著把祖父的汽车开到外地,住进了一家妓院。霍根贝克找到了风尘女子科丽,而耐德为了帮助另一个黑佣,偷著用汽车换了一匹马,又用这匹马参加比赛,赢回了汽车。四天之后,他们回到家里。霍根贝克跟科丽结了婚,而故事的主人公,年仅11岁的卢修斯在这四天的冒险经历中,既体会到人们的善良、同情、相互关心,又看到了贪婪、狡诈、卑鄙和堕落。在德行与非德行的冲突中得到了磨练,成熟起来。 [4] 福克纳曾建议出版《掠夺者》时在书封上刊登这样一句话:“一个极其重要的启示……完全可以视为西方世界关于自由意志和个人企业的《圣经》。 ”这恰恰反映出福克纳创作主题的转变, 刻画焦点由人性弱点投向积极奋进的光明面。
书摘(来自新浪微博sujiangtao):
P11布恩的一颗子弹(谁也不知道另外四颗子弹飞到哪里去了)擦破了一位黑姑娘的屁股,又把那窗户打得粉碎,黑姑娘这会儿躺在路面上大呼小叫,直到艾克表舅公从店里跳了出来用他的怒吼声盖过了姑娘的尖叫声。他对著布恩大发雷霆,不是因为子弹打碎了他的窗户,而是(艾克表舅公当时虽然年纪轻轻,却已是县里有史以来最出色的林区人和猎手了)因为布恩在区区二十英尺距离之内五发子弹竟击不中目标。
P43 人们谈论罪恶时代或罪恶一代。没有那回事。没有哪个历史时代或人类的哪一代曾经或正在或将会庞大到所包容的某一特定时刻的非德行超出了所包容的某一特定时刻的空气;他们能做的只是希望尽可能少受非德行玷污。因为很遗憾德行不像――也许不能像——非德行那样照管自己。
或许是德行无能为力:对那些毕生奉献给德行的人德行提供的回报只是冷冰冰而又无声无臭的德行:相比之下罪恶与玩乐的回报丰富多彩更不用说那时刻警惕经久不衰无所不在令人难以置信绝无仅有的发明与想像的能力——有了这种能力即使是蹒跚学步的稚儿也能被坚稳地引上锦绣之路。
P76 布恩曾经告诉过耐德和我,一旦我们征服了地狱溪谷,我们就进入了现代城市的舒适环境。他描绘了这样一幅景象:从那儿起始的道路密密麻麻塞满了跳蚤似的汽车。可是也许有必要先将地狱溪谷像地狱边境一样尽可能置于脑后,或加以忘却,至少眼不见心不烦;也许只有洗去地狱溪的淤泥,我们才配受用文明城市的舒适环境。不管怎样,一切都还没发生。那男人拿了他的六块钱带著他的骡和双驾横木离开了。
P78文明的迹象不断出现:单个的乡村小店及交叉路口的村落几乎是接踵而至;商业充斥著我们的四周,空气中的确弥漫著城市气息,我们车子扬起并为之笼罩的烟尘洋溢著都市风味;连小孩和狗都不再冲到门口栅栏边看我们及其他三辆在过去十三英里中与我们擦身而过的汽车。
而后乡村本身也消失了。屋子、铺子及商店间不再有间距;突然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条两边是树中间有汽车车辙的宽阔整齐的林荫大道;当然大道上行驶著有轨电车,还有售票员及司机,他们正在放低后触轮升高前触轮以调转方向开回主街去。
P102 有一则寓言,我想是中国的,反正肯定是书上说的:地球上有一时期占统治地位的生物是猫:在与尘世的痛苦――饥荒、瘟疫、战争、非正义、愚行、贪婪――总而言之是文明体制――进行了漫长的抗争之后,猫召集了最英明的哲猫大会讨论对策:经过深思熟虑一致同意这一困境、这些问题无法解决而唯一可行的办法是弃权退位,在从属生物中挑选出一种,它既非常乐观愿意相信致命的危境总能摆脱又相当无知因而永无长进。
这就是为什么猫跟你朝夕相处,吃住完全依赖你,可从不为你尽举爪之劳也不爱戴你;简而言之,这就是为什么你养的猫看你是现在这样。
P131别忘了我才十一岁。这世上有些事,有些境况,有些情形本不该存在可确实存在,你没法逃避,而且说实在的,就算能逃你也不会逃避因为它们是生命活动的一部分,是参与生活的内容之一,是生命存在的一种迹象。只是这一切的到来应合情合理,从容得体。我却在无依无靠刻不容缓中了解了太多的东西;这一切我无处寄托,无法不经痛楚不受伤害有各而来地从容接纳。
P166 而且,帕夏姆现在也还没有夏季;其实现在随便哪儿都没有冬夏;室内夏天人工调温到(华氏)六十度冬天调温到九十度,根本就不再有季节区别,所以像我这样积重难返的老古董夏天得外出避寒冬天得外出避暑;也包括以前是经济必需品而现在是社会必需品的汽车,现在已是这样一种情形:如果人类在同一瞬间全部停止活动,地球表面就会阻塞、凝固:人太多了;人类的自我毁灭将不是由裂变而是由正在和可能发生的饥荒所致;我是见不到这一天了而你们或许会的:由于可怕疯狂的社会――不是经济:是社会――危机,国家将强制实行一个女人只生一个孩子的法律就如眼下她只能有一个丈夫一样。
P167 “你做得到,”他说。“你会做到的。凡是绅士都能做到。绅士什么都能承受,能面对任何事情。绅士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并承担后果,即便这一切并不是他亲手促成而只是默许而已,明知道自己应该说‘不’却不说。过来。”
随后我便痛哭起来,号啕大哭,站在(不,是跪在;我当时已经有那么高了)他的双膝之间,他一手搂著我的腰背,另一只手搂著我的后脑勺,把我的脸贴到他的硬领和衬衫上,我闻到了他身上的味道――淀粉浆味、剃须液味、烟草味,还有汽油味,那是祖母或黛尔芬洗去他外套上的一个污渍时留下的,还有一股无时不在的隐隐约约的威士忌酒味,我始终相信这是他早上起床前躺在床上喝的第一杯香甜热酒留下的。
我和他一起睡的时候,早上第一件事就是耐德(他没有白外套;有时候他都不穿外套,连件衬衫都不穿,并且就连在祖父把马都送到代养马房去以后,他还有办法浑身散发出一股马的味道)端著个盘子进来,上面放著细颈饮水瓶、水壶、糖缸、调羹和平底玻璃杯,祖父就会坐在床上调好香甜热酒喝下去,然后在杯中剩下的酒脚里再加一点儿糖搅一搅然后再加上点儿水给我喝,直到有一天早上祖母突然闯进来制止了这种行为。“好了,”他终于开口了。“这下你的泪匣子总该流干了吧。现在去洗洗脸。绅士也有落泪的时候,不过他总是会洗脸的。”